南街村乡镇企业的发展路径中的初始合约是制度创新者(王宏斌)利用乡村的各种习俗、惯例或血缘、地缘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们对集体制的路径依赖与社区成员达成广泛的非正规合约,以此获得熟人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从而动员广泛的人际关系资源,并以此确立了其进行创新活动的权威性。对制度创新者而言,这一合约的达成并非一时一事进行的议定,而是建立在创新者与社区成员之间的长期行为合约、隐含合约的基础之上,由此大大降低了识别创新者的成本,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缔约的交易成本。对社区成员而言,这一初始合约的达成是熟人社会重复博弈的结果。南街村的社会结构是以家庭为中心,再向外延伸而形成一系列差序格局。村民们长期共同劳作、共同生活形成了一种紧密的地缘关系或称“象征性亲缘关系”,增强了其“熟人社会”的性质;与城市企业不同的是这里的人口流动(指拥有居住权的原居民)很少,南街村近几年的免费福利制度,尤其是统一配置的住房更增加了村民的“退出成本”。用沃尔夫的乡土关系划分法,南街村社区是一个标准的多线、多元的网络结合(多线即结合各方的共享利益项数,多元即结合的人数),每个人都是网络的一个节点,拥有多种身份:企业所有者、职工或管理者、社区居民等,这样网络状的社会结构中的大部分信息是可以迅速传导得以共享,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不只是单纯一项的以量衡量的经济关系,而更是嵌于社会结构中的质的社会关系,从而人与人之间的博弈不像陌生人社会中只一次或几次就终结而是一种重复的甚至永久性的博弈(在可预见的未来)。在著名的囚徒困境中,不合作是各个成员独立决策的“支配策略”,但在多次重复博弈和一报还一报(tit for tit)的行事原则中,不合作不再是支配策略,合作的可能性产生了(张维迎,1996),而社区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利益的多元性增强了这种合作解的出现。个人的合作投入所产生的最大化的全局成果又被较为平等、公正地分配于各成员中时,相互兼容促进合作的预期就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巩固,从而进一步增强合作解出现的确定性(刘丽娜,1999)。这种持久性的社会网络关系是一种生产性资本,它通过合作的促进降低了交易费用甚至生产费用,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因而个人“搭便车”或违规的可能性较小,而他对周围的制度安排及制度结构是合乎道德的意识形态信念较强,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合乎义理性的意识形态信念能淡化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个人意识形态的信念强说明他的意识形态资本大,从而生产虔诚的影子价格低即配置到虔诚上的时间边际效用高。因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者在创新发动时期如果一开始就是归之于“经济人”,他在不断地进行个人支出与个人收益的计算并由此寻找自己停止努力的均衡点,那么他在成为企业家之前就应已经停止他的创新活动,所以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能人”指向集体利益和集体目标的创新动机是极难以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