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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散官发展与清浊异同
作者
:未知
来源
:应用文写作网
加入时间
:2005-12-29 月光软件站
南北朝的散官发展与清浊异同
发布时间: 2003-12-11 作者:阎步克
【内容提要】文散阶的进化在南朝停滞不前,在北朝却迅速推进。其原因在于,北朝曾向将士普授文散官从而使之进化为位阶,南朝的"文清武浊"观念却阻碍了类似现象的普遍化。魏晋南北朝有两种"品位分等",一种是以门第、中正品和"清浊"构成的"门品秩序",它是士族政治的产物;另一种则是由军阶代表的"官品秩序",它更富功绩制色彩。北朝文散阶的进化得益于军阶的"拉动",这就为唐代文武散阶制向官僚政治的回归,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南北朝 官阶
一、南朝散官"阶官化"的迟缓
官阶制度是官僚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形式的等级规划体现了不同的政治取向。汉代禄秩等级是从属于职位的,官员若无职位则无等级可言,这属于重效率的“职位分等”类型。[1] 魏晋南北朝时官阶制却开始向另一种“品位分等”类型过渡了,最终在唐代形成了文武散阶之制。散阶又称"本品", 减小了因职位变动而造成的地位变动,从而赋予了官员更多的安全感,保障了其权益的稳定性。
魏晋以降士族政治、门阀特权扭曲了官僚政治,“分官设职”更多地基于“优惠考虑”而非“效率考虑”,职事官之外委积繁衍出了五光十色的名号、散职,一人拥有多种头衔屡见不鲜。由此而导致的职、官、名号的分离,应该说是官阶制向“品位分等”演化的一个基本原因。不过仅以士族政治来解释中古散阶制的发达,那仍然是不惬人意的,因为在此就要面对这一事实:南朝政权本来更富"文治"色彩,文官重于武职;然而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反而比南朝更具深度、广度和速度。
与此期阶官化进程相涉的文散官,主要是诸大夫和东省散官。"阶官"已是脱离职位的位阶了,它们并无员限、可以随机加授和迁黜;“散官”则是冗散无事之官,仍有员限,未能摆脱“职位”性质。文散官阶官化的骤然加速是在北魏后期,这时候四方云扰、战火连绵,朝廷为笼络之计而向将士们广授散职,毫无吝惜之意。尔朱氏掌权之时,"欲收军人之意,加泛除授,皆以将军而兼散职,督将兵吏无虚号者。自此五等大夫遂致猥滥,又无员限,天下贱之"[2] 。这些散官不但被普授、滥授,而且还是与将军号成双成对儿地"双授"的,即所谓"皆以将军而兼散职"。由此,这些散官迅速虚衔化了,成了普遍拥有、且不断升迁的"阶"了。比如裴良:起家奉朝请,宣武初为中散大夫;后为太中大夫,孝庄末为光禄大夫;节闵帝时除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加车骑将军、右光禄大夫;转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3] 他一为东省散官,六为大夫,这些官号都非实职,仅仅标志着他的阶级变动。又如赵刚:"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4] 金紫以及银青光禄大夫,在时人眼中已明明是"阶",而? 唤鼋鍪?quot;职"了。进至北周,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诸大夫以及由东西省散官变化而来的34种散官,演化为一个首尾完备的位阶序列。这个序列,便是通往唐代散阶制的重要环节。[5]
然而当把目光转向南朝的时候,却没能看到类似的发展。冗官散职的委积滥觞于魏晋,东晋以下的制度发展,南北两系分道扬镳。同是承袭魏晋而来的那些文散官,在直承魏晋的南朝,其散阶化进程却迟滞不前、步履蹒跚。
南朝的诸大夫几乎始终都仅仅是崇礼、优老或安置闲冗之职,比魏晋没有太大变化。《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仍把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列于光禄勋属官之下──较之汉魏旧制,依然故我;且谓:"诸大夫官,皆处旧齿老年"。《南齐书》卷三《武帝纪》永明七年(489年)正月诏:"诸大夫年秩隆重,禄力殊薄,岂所谓下车惟旧,趋桥敬老。可增俸,详给见役。"可见诸大夫依然用以“敬老”、安置“年秩隆重者”而已。又《隋书》卷二六《百官上》记梁制:"又有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并无员,以养老疾。"用作闲散之位的散官,与用以标志等级的"本阶",自然还有相当距离。
诸大夫中之以“光禄”为名者位望较高,常用于优宠德高望重者,或用于死后赠官。左右光禄大夫如加“开府”之衔则可置官属[6] 。南朝史传中的官僚衔位,常有“光禄大夫某某”的记法,以此为其代表性官衔。所以其时有“求金紫(金紫光禄大夫)”、“乞一片金”之事。至如中散大夫、太中大夫阶级较低,就往往用以安置闲冗、甚至政坛失意者了。请看《南史》:
萧惠训:梁武起兵时以郡相抗,归降后梁武宥之,以为太中大夫。(《南史》卷十八《萧琛传》)
王籍,以公事免,“及为中散大夫,弥忽忽不乐”。(《南史》卷二一《王籍传》)
王楷,人才凡劣,宋时为太中大夫。(《南史》卷二三《王蕴传》)
王弘之,宋明帝初同逆,战败被宥,终于中散大夫。(《南史》卷二四《王弘之传》)
垣护之,宋明帝时因聚敛贿货下狱免官,后起为太中大夫,未拜,以愤卒。(《南史》卷二五《垣护之传》)
殷道矜,幼而不慧,位太中大夫。(《南史》卷二七《殷景仁传》)
何求,性行诡僻,逃官隐居,后为太中大夫。(《南史》卷三十《何求传》)
徐广,忠于前朝不附新主,宋初除中散大夫。(《南史》卷三三《徐广传》)
顾琛,宋明帝时同逆,兵败归降,为中散大夫。(《南史》卷三五《顾琛传》)
这样,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对士大夫的吸引力,想来就不会太大。
江左的诸大夫也具有维系资位的作用,不过它们在普授范围上,以及虚衔化、序列化程度上,终归是远逊于西魏北周的进化水平。同样,南朝作为加官或起家官的东西省散官如给事中、奉朝请等,也没有像北朝那样,在诸大夫的带动下而被纳入散阶。至于在职事官外加授侍中、散骑常侍的情况,南朝与北朝一样屡见不鲜。不过这种加官具有临时性。例如《南史》卷十五《徐湛之传》:"再迁散骑常侍,寻加侍中,……后迁丹阳尹,加散骑常侍。"《南史》卷三十《何戢传》:"迁散骑常侍、太子詹事。寻改侍中,詹事如故。上欲转戢领选,问尚书令褚彦回,以戢资重,欲加散骑常侍。"这显然不同于阶官的应具性质。
北朝文散官"阶官化",得益于它们向将士们的普授和滥授;而在南朝,由武将而获文授则颇不容易。不少战功卓著的将领是到年老而须优崇之时,方才得到大夫之号的:
张兴世:宋废帝元徽五年(477年),以疾病徙光禄大夫,常侍如故。顺帝升明二年(478年)卒,时年五十九。(《宋书》卷五十《张兴世传》)
朱修之:后坠车折脚,辞尚书,领崇宪太仆,仍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以脚疾不堪独行,特给扶侍。卒。(《宋书》卷七六《朱修之传》)
宗悫: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年),从猎堕马,脚折不堪朝直,以为光禄大夫,加金紫。(《宋书》卷七六《宗悫传》)
周盘龙:齐武帝永明中,以疾为光禄大夫。寻出……盘龙表年老才弱,不可镇边,求解职,见许,还为散骑常侍、光禄大夫。世祖戏之曰:"卿著貂蝉,何如兜鍪?"盘龙曰:"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十一年(493年),病卒,年七十九。(《南齐书》卷二九《周盘龙传》)
武将周盘龙年老解职时方得常侍、大夫,其时齐武帝还以“貂蝉”、“兜鍪”为戏,其时对文号、武号之别君臣颇为敏感,很当一回事儿的。《南齐书》卷二九《吕安国传》:
(永明四年,486年)有疾,征为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安国欣有文授,谓其子曰:"汝后勿作袴褶驱使,单衣犹恨不称,当 为朱衣官也!"
“以将领见任”的吕安国以终得“文授”为殊宠,可见获得大夫、常侍,对武将往往是 “意外的惊喜”。他殷殷告诫其子勿作“袴褶驱使”[7],要努力以文职进身,明不以武职为荣。 在北朝魏、周之际,军号与散官的"双授"一度成为"时尚"。而同期的南朝虽然也有些零散例子,例如萧子良为光禄大夫、左将军,到仲举为贞毅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褚彦回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等等,但这不过是随机现象而已,远不能同北朝的规模数量相比,而且不像北朝,军号、散官的作为位阶而不断同时迁升。
散官普授毕竟是一种名号猥滥,散官与将军号的"双授"更混淆了文武职类,从制度上说都不正规,都非"常态"。北齐统治者基于这种考虑,曾对"双授"现象力加整饬。[8] 南朝政权比北齐更富"文治"色彩,其与汉晋制度一脉相承的连续性,我想就造成了维系"正规"与"常态"的更大惯性。江左更为厚重的文官政治传统,应该认为是抵制散官滥授及"双授"、阻碍散官阶官化的因素之一。
二、 南北"清浊"观念之异同
但以上解释,仍未穷尽南朝散阶化缓慢的全部因素。南朝的诸大夫不轻易授予武人,并不仅仅出自维系文官政治的"正规"和"常态"的考虑,还在于此期浓厚的"清浊"观念,在"文武"之间划开了一道深深鸿沟。下面便就这一线索,进一步分析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为何进展缓慢的问题。
学界对中古选官的浓厚"清浊"观念已论述颇多,人们耳熟能详。由于士族门阀政治的繁荣,王朝选官开始发生变态。一些士族所习惯迁转的官职,逐渐被视为“清官”而为其独占。诸如"旧事东宫官属通为清选,洗马掌文翰,尤其清者"[9] 、“黄散之职,故须人门兼美”[10] 、“秘书丞天下清官”[11] 之类,已经形成了相当凝固的格局。哪些官职是“清官”来自积习,不但不是行政当局的刻意规划,而且君主的"革选"往往也无能为力。散骑常侍的沉浮即是一例[12] 。
哪些官儿能成为“清官”,当然是有规律可寻的。首先是要"清贵",所以相当于君主近侍的黄门郎、散骑郎等很早即成“清选”,以表明门阀身份崇高、位踞切要。其次是要"清闲",如此才能适应纨绔贵游们尸位素餐、安享荣乐的需要。东宫的太子庶子、太子洗马、太子舍人等等,便曾以"职闲廪重"而为其分外瞩目。其三,许多“清官”都是文翰性的官职,例如秘书郎、著作郎之类。因为中古门阀从本质上是文化士族,雄厚的经史诗文知识是他们"平流进取"的凭藉。士族"望白署空,是称清贵;恪勤匪懈,终滞鄙俗"[13] ,文法吏职是不合名流口味的,因此尚书郎初称清显,但"自过江,尚书郎正用第二人"[14] ;侍御史虽负监察重任,然而“甲族由来多不居宪台”[15] 。重文轻武,尤其是五朝冠冕根深蒂固的偏见;以军士武人起家者,被蔑称为“将种”、“兵家”。因此除了少数禁卫军校之职,一般说来武职官不在“清官”之列。
当然寒人军士也可能因战功卓著而获文职、甚至跻身“清官”。但是南朝特重"起家官",自幼"平流进取"、初仕便入清途,那才是门望高华的标志;出身卑微者即令苦苦奋斗、因缘时会而猎得清位,但那与贵游们起家即是"清选",仍不得相提并论。有些“清官”寒人就很难染指,例如秘书郎、著作郎;另一些“清官”如被寒人染指,则其"清华"光晕往往随即减色。士族名流还曾发出"若吏姓寒人,听极其门品,不当因军,遂滥清级"的呼吁[16] ,力图堵住武人混入清途的缺口。周一良先生指出:"大抵南朝甲族著姓起家文职,而'兵户''将家'寒门子弟往往出身武位。但仕宦既进之后,又不论出身,文武官位可更互为之。"不过这时依然"文"高于"武",并体现在官僚结衔时以文官居前之上。[17]
不难看到,江左的"清浊"选例更多地体现了士族的偏好:重清闲而轻吏职,重文翰而轻文法,重文官而轻武号。这"清浊"并不符合行政规律,实际也不是君主的法律规定。它甚至超越了王朝的法定官品。《隋书》卷二六《百官上》:"陈依梁制,……多更改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在士族眼中,"清浊"的区分比班品高下更富于含金量。
相形之下,北朝的情况就很不相同。十六国北朝的政治体制"胡汉杂糅",这反倒淡化了"正规"、"常态"观念,为制度的各种变异提供了众多契机。进一步说,江左政权是文化士族盘踞朝廷,北方政权则由军功贵族构成了统治中坚,后一形态更接近于专制官僚政治。[18] 由此就造成了南北政治文化的重大差异。军功贵族因其异族征服者身份和尚武传统,他们对"文武""清浊"之辨很不敏感。北魏的名位自初就比南朝猥滥,同样的官位随随便便就授给了地位低微者,或同样身份的人在北魏得到了更显赫的名号,甚至武人、恩倖、蕃胡、宦官之流都能占有"黄散"、大夫之号,并不算什么希罕事儿。例如皮豹子以有武略而为散骑常侍、王洛儿以善骑射为散骑常侍,乞伏居以高车部人为散骑常侍,娥清以"累著战功,稍迁给事黄门侍郎",斛律那瓌以朔州敕勒部人而得为光禄大夫,等等[19] 。稍稍翻检《魏书》卷九三《恩倖传》、卷九四《阉官传》,则恩倖、宦官之任常侍、大夫者便历历可见、俯拾即得。这在江左华胄看来要大惊小怪、愤愤不平的现象,北魏朝廷却安之若素,当事人亦居之不疑。又如秘书省官,在南朝最为甲族起家之选;而在北朝就不是那么清贵了,并非文化士族的独占禁脔。例如秘书监伊香犮:“代人也,少勇健,走及奔马,善射,力曳牛却行。……(太武)帝贤之,遂拜秘书监。”[20] 又如贺若统,“其先居漠北,世为部落大人”,“勇健不好文学,以祖荫为秘书郎”[21] ,而这已在汉化颇深的孝明帝之朝了。可见北魏的"清浊"区分、文武界限,经常淡薄如纸。 当然,北朝并不是没有清官、清显、清华之类观念。但如加细绎,则北朝“清官”层次其实有三:第一层次是所谓“九流”。自从孝文帝创造了流内、流外之制,中正品的第二品以下别为"流外七等",流内九品便都是“二品清宦”了。第二层次所谓是“三清”,同在九品之内,诸官仍有"第一清"、"第二清"、"第三清"之异,也有些官职在"九流"之列而不属“三清”。[22] 第三层次,便是某些官职因其特殊的位望而为君臣瞩目,由此形成的观念性、习惯性的“清官”了。
通过这三个层次,便能发现北朝有异江左的地方。例如北魏为九卿分出了"三清",这并不是江左五朝旧例,江左并不在九卿这些行政性官职上纠缠"清浊"。进一步说,尽管北朝的"三清九流"之制仍被说成是“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在职官制度中的深刻表现”[23] ,但北朝“清官”出自法令一点,学者依然指为北魏独有:"魏晋以来,人分士庶,官有清浊,但是均为习惯使然,未曾见官府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哪些官是清官"[24] ,"以皇权的威力和法令的形式硬性规定(清官)",“这是魏晋南朝皆不曾见而北魏独有的现象”[25] 。不过从后代看,北魏“清官”之制就并非“独有”了,它看上去更近于唐帝国的“清资官”、“清望官”、“清官”、“清流”制度[26] 。而唐朝“清官”,想已不会被错认为“门阀制度”的一部分,它是朝廷立法者对官职资望的正式认定。相对于南朝的"官以人而清",不妨说这已是"人以官而清":士人因居其职才获得了荣耀,而不是他个人门第为这个职位增添了“清华”。进而可以推论,北魏的"三清九流"出自皇权、出自法令一点,已与江左那种最典型的士族门阀制度,拉开了相当距离;在“清官”变迁史上,北魏之制已显示为江左到唐制的过渡形态。
至于那些因其特殊位望而为君臣瞩目的那类“清官”,北朝仍与南朝不同。考察魏、齐、周各朝"清显"、"清华"等语用法,便可知它们每每是指台省要职。 《北齐书》卷四二《崔劼传》:“何为不在省府之中、清华之所,而并出外藩,有损家代?”是省府要职即是"清华"。袁聿修"以名家子历任清华"。检其仕历,他九岁为州主簿,释褐太保西閤祭酒,本州中正、尚书度支郎、五兵左民郎中、太子中舍人、太子庶子、博陵太守、太府少卿、大司农少卿、吏部郎中、司徒左长史、本州信州刺史、兼御史中丞、都官尚书、吏部尚书、太常少卿等。[27]
又许惇"久处朝行,历官清显"。检其仕历,则为司徒主簿、殿中尚书、司农卿、大理卿、度支尚书、太子少保、少师、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特进等。[28] 二人所居不乏省府要职,可以窥知魏齐所谓"清华"虽有同于南朝者,但比较而言,却更看重其是否权尊责重、职事切要。
众所周知,南朝贵游不乐台郎,把担任侍御史视作"南奔",甚至御史中丞这样的要职都不得青目,所谓"江左中丞虽亦一时髦彦,然膏粱名士犹不乐"[29] 。可是尚书台郎和侍御史,在北朝都在"清华"、"高选"之列。《魏书》卷十四《元子思传》:“谨案尚书郎中臣裴献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参清宦。”又《魏书》卷六九《袁翻传》:“加以尚书清要,位遇通显。”《北齐书》卷四七《酷吏宋游道传》:"出州入省,历忝清资。"按宋游道原为司州从事,文襄帝高澄使为尚书左丞。《北史》卷三六《薛慎传》:西魏“六官建,拜膳部下大夫,慎兄善又任工部,并居清显,时人荣之。”[30] 膳部、工部,前后代均属尚书省职。可见北朝的尚书台官不乏清望。
北魏的御史号称"高选",不仅取人精慎,而且采取考试录用之法。孝明帝时,御史中尉元匡曾"博召辞人以充御史,同时射策者八百余人"。[31] 又"御史中尉元匡高选御史",高道穆以"欲厕影髦徒,班名俊伍"为言,希求"身隶绣衣,名充直指"。在高道穆官至御史中尉时他仍其旧贯,"选用御史皆当世名辈,李希宗、李绘、阳休之、阳斐、封君义、邢子明、苏淑、宋世良等四十人",还曾为此踌躇满志:"自今以后,当得精选御史矣!"[33] 东魏"中尉崔暹精选御史,皆是世胄,广独以才学兼御史,修国史。"[32] 所以史称:"后魏御史甚重,必以对策高第者补之。"[35] 学者因而指出,北朝没有像南朝那样出现御史台位望下降,御史官遭门阀歧视的情况。[34] 北魏孝文帝定起家“清官”:"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36] 可见御史正在"省府之中、清华之所"范畴之内。与御史相类,廷尉也号称“清官”。元雍曾打算任用三公曹令史朱晖担任廷尉评,元顺云:"朱晖小子,身为省吏,何合为廷尉清官!"[37] 推知廷尉正监平及廷尉均为“ 清官”,并未因其是"法职"而失其"清"。以上与南朝判然有别的情况,都显示了北朝对政务、法制的重视,进而显示了对"清浊"的不同理解。 《魏书》卷八八《良吏明亮传》:
延昌中,世宗临朝堂,亲自黜陟,授亮勇武将军。亮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世宗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卿何得乃复以清浊为辞!"亮曰:"圣明在上,清浊故分。臣既属圣明,是以敢启。"世宗曰:"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所请未可,但依前授。"……亮曰:"请改授平远将军。"世宗曰:"运筹用武,然后远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远也!"亮乃陈谢而退。
学人往往引证上文,以证明北魏选官"文清武浊"。不过明亮不乐武号,实在与北魏的传统和现实格格不入。宣武帝驳斥他"独欲乖众,妄相清浊",一点儿也没有委屈他。我颇疑明亮的真意是嫌"勇武将军"太低,便搬出"清浊"作"请更改授"借口。宣武帝明确宣布"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否定"文清武浊"之论,这不过是以现实相告而已。北朝勋贵传记,每有"武艺绝伦,有将帅之略"、"性雄豪,工骑射"、"膂力过人,便习弓马"语,这与魏晋史传叙人多"风神夷简"、"雅有远韵",南朝史传叙人多"词采遒艳"、"善为文章",大相径庭。在北朝还常能看到这样的说法:"欲求宦达,当资干世之务","文章之事,不足流于后世,经邦致治,庶及古人","男儿当提剑汗马以取公侯,何能如先生为博士也","书足记姓名而已,安能久事笔砚、为腐儒业乎!"甚至北朝的汉族士族也难免世风熏染,而把"以武达"和"以文通"同等地视为振兴家门之途。
北魏孝文帝时,工商皂隶"或染清流"一类事情已时时发生。宣武帝时,"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怀怨","中正卖望于下里,主按舞笔于上台。"[38] "蕃落庸鄙"也得以"操铨核之权"[39] ,宦官、恩倖居然滥厕中正之位,承担起了"清定门胄,品藻高卑"的庄严职责[40] 。北周制度,便已“选无清浊”。[41] "士庶"界限日益含糊不清,"清浊"、"文武"更不足以阻止官位、名号向武人普授。北魏 "以军功为给事中"、"以军功除员外散骑常侍"、"以功授员外散骑侍郎"、"讨盖吴诸贼皆有功,拜散骑常侍"、"以军功累至书侍御史、通直散骑常侍","累以战功进至左光禄大夫"、"征伐有功,稍迁中散大夫"、"以军功累迁金紫光禄大夫"、"以军功至太中大夫"[42] 等现象,史不绝书;进而到魏末五等大夫、东西省散官向"督将兵吏"们普授、滥授和"双授",不过是百尺竿头、再进一步而已。
三、“门品秩序”和“官品秩序”
以上辨析显示,南朝的“清浊”观念阻碍了文散官向武人的普授、滥授,进而阻碍了文散官的阶官化;下面我们再从“双授”入手,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魏末、北周之时,以将军号与五等大夫的"双授"成了普遍做法。我认为这个事实,对于文散官的阶官化曾构成重大推动,并把这种作用名之为“拉动”。魏晋以来,将军号的“散阶化”要早得多,其序列化程度也高得多,而文散官的"散阶化"则相对迟缓。不过由于魏末的“双授”泛滥,诸文散官便与军号建立了密切的对应关系,令军阶得以把其序列化形式和位阶性质传递给了与之“双授”的文散官,将之"拉"入了散阶序列的境界。这在北周军号、散官两个序列的一一对应关系之中,明白无误地体现出来了。正是魏末泛滥于时的“双授”,使军号得以发挥强劲的“拉动”之功,北周才得以完成了一次文散阶制度的飞跃。[43]
进一步说,军号序列先于文散官实现了"散阶化",这一事实本身就值得深论。秦汉的将军本是将领之职,但在汉末它们已有虚衔化的趋势。世入魏晋,将军号迅速增殖,不久就演化成了独立于军职的军衔阶梯。攻战杀伐离不开将士们效死用命,论功行赏方能令士气和战力常盛不衰;瞬息万变的战争时分,也经常需要迁黜其品秩而不致变动事任,或变动事任而仍其品秩。这时候更便于灵活处理功过、权责矛盾的"品位分等",就更显示了更大可行性:不必赋予更大权责,迁其军号即足以褒功;而在须加责罚、同时又要借重其才略之时,贬其军号是为良法。现代军队依然实行军衔制一点,也为此提供了有力证明。军号不仅演化为军阶,而且应用范围在迅速扩展,还成了地方牧守、领兵都督的位阶,中央官僚加军号者的情况也日益普遍。
由此便可看到,军号之发展为位阶,在很大程度上遵循着功绩制的原则,它并不是一种保障士族权益的品位制度。陈苏镇先生对梁武帝军号改革的有关考察揭示,南朝的军号面向宗室诸王,更多情况则是武人依赖军号而发身迁转;梁武帝大通年间的军号改制,在官品第三至四品之间加置了十六班共160号军号,其目的就是拉长寒人武将的仕进之途。[44] 日人高桥彻后来也表达了类似看法。[45]
士族的高贵地位和特权标志,主要体现于对文职高官和"清华"诸官的独占,即令他们占有了军职和军号,那也只是占有“清官”的"延伸"。
魏晋南北朝是官职日趋分离、“品位分等”分外发达的时代。不过由上所论,对此期的官僚等级制,还可进而辨析出两种不同性质的"品位":一种由中正品、清途、清官、清浊观念和士族门第等等构成,另一种则是由将军号构成的军阶序列。尽管它们都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特色,但不妨借助引喻以示区分:前者是以人的"门品"为中心的,后者则是以人的"官品"为中心。这里的"官品"一词不是指九品官品,而是特指因供职服勤而被君主授予的禄位。如前所述,军阶具有更多功绩制色彩,要更多地服从于军政考虑,它正是一种由君主操纵而依功加授的禄位,由此就蕴含着使之整齐划一、形成序列的更大动力,以便利于中央权威的高效管理和依功加授。所以军阶的阶次清晰、严整有序的外在形式,与唐代的文武散阶已非常接近了。
至如"门品",当然是指士族门阀的传统门第了,它来自士族积久不衰的政治文化权势。门第、中正品、文武、清浊与官品、官职间错综交织的等级对应,乃是一种基于传习的秩序。由于它并非出自刻意规划,所以只是"散乱"于不同等级、不同机构、不同职类之中,而非一个外在的、整齐的位阶序列。从"分官设职"的行政规律观之,门品与官职的关系是杂乱无章、不成系统的;可在士族眼中就不同了:这个局面秩序井然,在其中他们如鱼得水、冷暖自知,闭着眼睛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对何等门第(如高门、吏门、役门之类)应获何等中正品级,对文官与武官、实官与散官、朝官与外官、命官与府官等等何"清"何"浊",该由何起家迁转才算"人门兼美"、"才地俱允",士族了如指掌而轻车熟路。质言之,在士族政治之下,士族不但在居官之时,而且甚至在居官之先,事实上就已拥有一种与官职分离的"品位"了,这便是"门品秩序"的本质所在。不过对士族门阀来说,他们并无意图把这种"门品"化为一种"外在"的整齐序列,因为这种更革只能求助于专制权威才能完成,而且将造成既定权益格局的重大变动。
在对"门品秩序"和"官品秩序"加以区分之后,对篇首所揭疑问──为什么在更富"文治"色彩的江左政权下,文散官的"散阶化"反而比北朝缓慢──就可以有深刻的理解。如前所述,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直接得益于军号的强劲"拉动"。正是在这个时候,军阶序列的功绩制意味和官僚政治色彩,便通过“拉动”关系传递给了文散官了。确实,魏末以降的文散官普授、滥授以至"双授",都出于对浴血沙场的将士的褒奖之需。因此北朝文散官的阶官化,出于与军号阶官化相近的原因,也具有相近的功绩制性质。
与之相对,南朝"文清武浊"的鸿沟,既限制着文散官向将士普授与滥授,也限制着文武名号的"双授"。南朝官僚结衔,文官例在武职之前;而魏末及北周之"双授"的结衔形式,均以"将军"居"大夫"之前,暗示着武号优于文号的情况,从而构成对比。南朝的文散官,事实上已被组织为"门品秩序"的内在部分,与各种清浊、品位的复杂关系搅成了一团儿,军号想"拉动"这个盘根错节的局面来,确是力不从心、太过沉重了。假设江左居然发展一种类似北周、隋唐那种散阶序列的话,它反倒可能是个与士族政治分道扬镳的东西。北周、隋唐的文武散阶,较之汉代的禄秩等级,已浸染了浓重的“品位”色彩;但较之江左"门品秩序",它却呈现为一个依序晋升的开放性阶梯。这些散阶每每被用于"泛阶",但"泛阶"毕竟排除了门第尺度,对文武士庶一视同仁。尤其在依劳、依功而授阶的时候,这个序列就已超越了士族政治的束缚,明白无误地显现出了官僚政治性质。
至此我们已可做一总结、收束全文了。比较南北朝双方文散官的阶官化,我们看到南朝一方文散官的阶官化相对迟缓。究其原因,首先是南朝政权直承汉晋,因而保持着较大的制度惯性与惰性,以及维系行政“常态”和正规化的更大要求。但另一个至少同样重要的原因则与士族政治相关。对于魏晋南朝“品位分等”的发达,士族政治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士族政治导致了官僚政治的扭曲变态,并无或较少实际职掌、却更多地用于维系官僚位望权益的名号、禄位,在职事官之外与日俱增,这就构成了“品位分等”得以发达的温床和沃土。但另一方面,士族政治直接造成的"品位分等"体现于"门品秩序",它"散漫"地存在于门第、中正品、"清浊"观念与各种官职、班品的复杂关系之中,却并未服从行政需要,“外化”为清晰整齐的散阶序列;其所造成的“文武”间的深深鸿沟,使北朝向将士普授、滥授以及与军号"双授"的情况,在南朝不易泛滥开来。
魏晋以降由将军号演化而来的军阶,则构成了另一种有异于"门品秩序"的"官品秩序",它具有更多功绩制性质。魏周之际,是在军号的"拉动"之下文散官才得以进入阶官境界的,由此途径而形成的文散阶也具有了崭新的意义。尽管被纳入散阶序列的一些文散官昔日也曾是“职闲廪重"的“清官”,但值此时,名位的机柄已掌于专制君主,其予取予夺不再受制于“冢中枯骨”;为有效管理和依功加授之需,它们不久就获得了阶次清晰、严整有序的形式。唐代的文武散阶,正是继承北朝这个发展而来的。此时散阶虽然“一切以门荫结品”,但却依劳考进叙,显已超越了中古士族政治,回归于官僚政治范畴之内了。作为一个平行对比,唐王朝“清官”概念也上承北朝,从而与江左“清官”大相径庭。[46]
五朝社会中文化士族占尽要津,十六国北朝则由军功贵族构成政权的主干。由于部落的尚武传统,北朝少数族政权中军人具有更高地位,军政得到了更大重视。军队的组织原则与专制官僚制度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在对集权制、等级制、法制和功绩制的寻求上,二者息息相通。先秦的秦国正是通过军国主义道路,而成功实现了专制化和官僚制化的。就是在现代世界,由军人把持的政权一般也都是独裁专制政权。东晋皇权低落、门阀与皇权“共天下”的局面,由武装性的次等士族为其终结者[47] ;但南朝文化士族盘根错节,次等士族重振专制皇权和官僚政治的动量,远不如北朝军功贵族集团之大。理解了如上事实,文散官的阶官化在南朝停滞不前,在北朝却因军号"拉动"而突飞猛进,发展为官僚政治性质的散阶制度,就不足为怪了。
2000年1月10日于北大七甲公寓
[1] 参看拙作:《论汉代禄秩之从属于职位》,《北京大学学报》1998第6期。
[2] 《魏书》卷七五《尔朱世隆传》。
[3] 《魏书》卷六九《裴良传》。
[4] 《周书》卷三三《赵刚传》。
[5] 参看拙作:《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度述论》,《学人》第13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6] 《隋书》卷二六《百官上》:"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左右光禄大夫如加"开府"便置官属。《南史》卷十五《傅亮传》2/443有"左光禄大夫府",《南史》卷十九《谢几卿传》有"左光禄长史",皆是。
[7] "袴褶"即军装,参见《晋书·舆服志》、王国维《观堂集林》二二《胡服考》,及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南齐书札记·单衣"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6页。
[8] 参看拙作:《周齐军号散阶制度异同论》,《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
[9] 《梁书》卷四九《庾於陵传》。
[10] 《陈书》卷三四《文学蔡凝传》。
[11] 《南史》卷三一《张裕传附曾孙张率传》。
[12] 《宋书》卷八四《孔觊传》:"初,晋世散骑常侍选望甚重,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闲散,用人渐轻。孝建三年,世祖欲重其选,诏曰:'散骑职为近侍,事居规纳,置任之本,实惟亲要,而顷选常侍,陵迟未允,宜简授时良,永置清辙。'……既而常侍之选复卑。"又《梁书》卷二一《江蒨传》:"初,天监诏以侍中、常侍并侍帷幄,分门下二局入集书,其官品视侍中,而非华胄所悦。"
[13 ] 《梁书》卷三七《谢举·何敬荣传论》。
[14]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引何法盛《中兴书·太原王录》。
[15] 《南齐书》卷三二《王僧虔传》。
[16] 《梁书》卷四九《锺嵘传》,梁天监初年锺嵘语。
[17] 周一良:《〈南齐书·丘灵鞠传〉试释兼论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浊》,《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8] 在此可以参考黄惠贤先生的一个观点:北魏初期建立了鲜卑拓跋军事贵族专政,孝文帝结合胡汉门阀联合专政,但任何胡汉大族都不能与皇权分庭抗礼,因此这不是什么真正的"贵族政治",而只不过是君主政体下变相的"官僚政治"。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4卷(魏晋南北朝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本文所谓"军功贵族政治",是就"贵族政治现象"而言的,并不认为北朝政体是"贵族政体"。
[19] 分见《北史》卷三七《皮豹子传》,《魏书》卷三四《王洛儿传》,《北史》卷八四《孝行乞伏保传》,《北史》卷二五《娥清传》,《北史》卷五四《斛律金传》。
[20] 《北史》卷二五《伊香犮传》。
[21] 《北史》卷六八《贺若敦传》。
[22] 《魏书》卷十九中《任城王元澄传》:元雍拷杀奉朝请韩元昭、前门下录事姚敬贤,元澄申言"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按奉朝请从七品下,门下录事从八品上,二官品位并不算高,但因其列在九品之内,便被视为"清流"。同时"九流"之内又有"三清"和非"三清"之别。《魏书》卷七七《辛雄传》,魏孝明帝时辛雄"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二清,下等为第三清",是北魏"三清"此前不涉郡守县令。但《魏书》卷四一《源贺传》却说:“其诸州守宰,职任清流。”刺史、郡守及县令均在“九流”之内,所以都可以视为“清流”。
[23] 张旭华:《从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职之清浊》,《北朝研究》1992年第1期。
[24] 黄惠贤、聂早英:《〈魏书·官氏志〉载太和三令初探》,武汉大学历史系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辑。
[25] 张旭华:《从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职之清浊》。
[26] 参看《唐六典》卷二:“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之官。谓从流外及视品出身者”;“清望官:谓内外三品已上官,及中书黄门侍郎、尚书左右丞、诸司侍郎,并太常少卿、秘书少监、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左右率及国子司业”;“四品已下八品以上清官:四品谓太子左右谕德……。”又《旧唐书》卷四二《职官一》:“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授补。又以三品已上官,及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尚书左右丞、主司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为清望官。太子左右谕德……为清官。”
[27] 《北齐书》卷四二《袁聿修传》。
[28] 《北齐书》卷四三《许惇传》。
[29] 《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30] 北周小膳部下大夫,相当唐代尚书礼部之膳部郎中。《通典》卷二三《职官五·膳部郎中》:“后周曰膳部大夫一人,亦掌饮食,属大冢宰。”又北周冬官工部有中大夫、上士、中士及旅下士,相当隋唐工部诸职。《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工部》谓北周工部“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隋乃有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二曹,盖因后周工部之名,兼前代起部之职。”
[31] 《魏书》卷八五《文苑温子升传》。
[32] 参看《魏书》卷七七《高道穆传》。
[33] 《北齐书》卷四五《文苑李广传》。
[34] 《通典》卷二四《职官六·侍御史》。
[35] 陈琳国:《北魏北齐监察制度的变迁》,《北朝研究》1990年总第3期;邱永明:《中国监察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8-199页。
[36] 《通典》卷十六《选举四》孝明帝时清河王元怿有言:“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文无亏没。”按《魏书》卷二二《清河王元怿传》中华书局本校勘记认为,《通典》此文应出《魏书》原文,而今本《魏书》脱失。 又“长兼”所指不明。按“长兼”为北魏常用任用方式,各种官职都有“长兼”,上至太尉、下至行参军。《魏书》卷六七《崔鸿传》:“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人,人称此职,或超腾升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而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举目则朝贵皆然。”《魏书》卷二一上《献文六王传》:“长兼之职,位亚正员。”《魏书》卷五十《尉元传附尉羽传》:“高祖亲考百司,以羽怠惰,降常侍为长兼。”由正员降长兼属降位一等。
[37 ] 《魏书》卷十九中《元顺传》。
[38] 《魏书》卷七八《孙绍传》。
[39] 《通典》卷十四《选举二》。
[40] 参看《魏书》卷九三《恩倖传》、卷九四《阉官传》。
[41] 《北史》卷三十《卢恺传》:“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士流,故涉党锢之谮,遂及于此。”《隋书》卷七二《孝义陆彦师传》:“隋承周制,官无清浊。”
[42] 分见《魏书》卷七二《路雄传》,《魏书》卷三八《刁雍传附刁整传》,《北史》卷二七《寇儁传》,《北史》卷二八《源贺传》,《北史》卷三六《薛辩传附薛英集传》,《北史》卷三五《郑道邕传》,《北史》卷四九《斛斯椿传》,《北史》卷四九《贾显度传》,《北史》卷五三《金祚传》。
[43] 参看拙作:《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度述论》。
[44] 陈苏镇:《南朝散号将军制度考辨》,《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
[45] 高桥彻:《南北朝の将军号と唐代武散官》,《山形大史学论集》第15号,1995年2月。
[46] 毛汉光先生认为,唐代的清官概念体现了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具有客观性、一贯性及合理性。参看其《科举前后(公元600年±300)清要官形态之比较研究》,收入台湾《中央研究院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1981年版,历史考古组分册,上册。
[47] 参看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版,《刘裕与孙恩──门阀政治的"掘墓人"》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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