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行政法
法学理论
司法制度
经济法
民法

本类阅读TOP10

·安乐死与生命权——有关安乐死合法化的研究/高苑媛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李巧玲
·议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李元邃
·试论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徐卫东
·对依法治教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郭玉春
·在行政执法中,如何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王文聪
·论党校文凭的合法性/郭绍忠
·及时移交涉嫌刑事犯罪的经济案件,严格依法行政/孙百昌
·也谈社区警务的一些工作方法/李笑杰
·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之我见/王培荫

分类导航
演讲致辞党团范文
心得体会领导讲话
经验介绍事迹材料
总结汇报计划方案
常用范文写作指南
证券金融银行管理
债务市场保险租赁
金融研究证券投资
财务管理投资决策
财务分析融资决策
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会计审计会计审计
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CPA行业管理学
战略竞争旅游管理学
成本管理管理学理论
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财政税收财政政策
财税法规税务研讨
税收理论国债研究
财政研究经济学
中国经济经济学理论
新经济学产业经济
国际经济经济学相关
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国际贸易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行政管理
经济管理企业战略
管理理论市场营销
企业研究企业文化
文化类西方文化
传统文化社会学相关
艺术学美学
音乐影视
艺术理论社会学
伦理道德环境保护
人口问题农村研究
教育学历史学
教育学国学
理工科理科相关
统计学物理学
工业设计交通
土建水利学材料工程学
电子学通信学
化工计算机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理论
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
文学外国语
人物研究哲学
哲学相关思想哲学
科技哲学中国哲学
西方哲学逻辑学
政治政治相关
民族主义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
法律行政法
法学理论司法制度
经济法民法
医学医学
临床医学药学
其他文秘
公务员考试最新资讯
考试资料复习指导
面试指南教育教学
文化?价值?娱乐?自虐?/李兴安

作者:未知 来源:应用文写作网 加入时间:2005-12-29 月光软件站

--谈若干中国电视节目的效应

李兴安



不久前,朋友把我介绍给某电视台的新闻观察节目,类似于有的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的性质。记者提前把案情告诉了我。大意是说,某地有一位歹徒,因强奸妇女刑满释放,而后再次伤害他人负案在逃,东躲西藏。常常回家,跟自己的两个哥哥要钱。不给的话则以凶器威胁。一次回家,故伎重演,在争执中被两个哥哥杀死。两个哥哥被司法机关审判,一审判处了6、7年的徒刑。村民联合请愿,请求司法机关无罪释放两个哥哥。
我需要了解的不仅是这些笼统的叙述,而且还包括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是不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等问题。记者指出不存在这些争议,案情比较明确。中心问题是让我回答这两个哥哥在故意杀死他们的弟弟的情况下能不能无罪释放。
我完全根据法律来回答所有的问题。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他们的中心问题,我回答的中心意思是说不大可能无罪释放。不过这个答案好像不太符合他们的意见,从他们先是期待后是失望的眼神,先是诱导后是遗憾的话语,我看出这一点。结果采访不欢而散。
这次接受采访不是我的第一次。不过这次他们仿佛并不在乎我究竟想表达什么思想,只是希望从我的口中得到支持他们的观点的言论;不是把我看作是一个学者,而是看作他们的“新闻发言人”。
可我不是他们的“新闻发言人”,他们有些失望是自然的。
有的时候,人们把接受采访看作是个好机会,不管是图什么的好机会。既然是好机会,那就必然有利可图,或者宣扬自己的观点,或者传播自己的业绩,或者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介绍自己的冤情,或者招引异性的垂青,甚至有的是为了推销商品化的自己或者推销自己的商品。
我可是一无所图。本来当初朋友介绍这些记者来的时候,我就推辞。答应了,反而是一个麻烦的事。事实证明,真正的麻烦不是接受采访,而是被采访却要被迫表达别人的主张,平生头一次有自己被人利用的感觉。在此之前则没有作什么不情愿的事,说不情愿的话。这一遭虽然没有被利用成,却对电视节目的价值进行了重新的审视。电视节目会不会就会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正义,这应当成为观众的顾虑。




娱乐的节目,看了则不是让人焦急,而是让人呕吐。说大一些,剥夺了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的文化氛围。每一个电视剧,都充斥着情爱和暴力。有一个电视剧,说一男一女萍水相逢,一见钟情--实际上也不是一见钟情,而是一见调情,眼睛色迷迷的,每一句话都是调情,不仅露骨,而且简直要露出生殖器官了,几分钟就开始谈上床的事情。--他们也不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因为他们最后竟然结婚了。
像这样的故事,在电视上屡见不鲜。家里的有线电视能收到32 个频道的电视节目,翻一遍下来,总会有一半以上的镜头是男女约会、接吻、拥抱、调情、上床、三陪的。
我总是想,如果电视片的制作人能有1%的理性的话,电视片就会有100%的看点。可惜现在的看点,高雅度为0,庸俗度为100。有的甚至连庸俗也算不上,充其量只能说是他们自己的性本能的宣泄。要是弗洛伊德在世,也会惊诧于披着到道袍的动物世界。不仅编剧,而且导演,甚至演员,无一不沦落到这种地步。
电视片制作人与电视台的决策者是何关系,我不清楚。但是他们好像是配合很默契。大家一起贩卖催吐的节目。面对这样的精神食粮,观众实在是没有胃口。这些胡编乱造的故事,恐怕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变态主义的吧。
日本生产卡通片。可是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在中国电视台播放的卡通片,出版的卡通书,都有很多归属于儿童色情的东西,比如三岁孩童就开什么做爱的玩笑之类。这些片子在日本根本就不播放,或者没有市场,或者被禁止。偏偏是这些,被嗅觉敏锐的中国电视工作者奉为至宝,广为传播。
如果说对他们有若干的同情,只是想到大家都是混口饭吃,做这个行当。可是他们明显在对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进行误导,引起的忧虑不能说不大。



在中国,电视的所有权性质上大概是属于国有的吧,他们的资金来源大概是国家拨款的吧。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深究。但是我也有一点很深的疑惑。现在电视上有许多的娱乐节目,都有若干观众来参与,比如知识竞赛、现场表演、男女派对、节目点播等,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人所共知的。我的疑惑在哪里呢?疑惑就在于这些节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很简单得一笔帐,一算就清楚了。观众在电视台点播一首歌,要花50元人民币,大多是送给过生日的亲朋好友,享受这首歌的观众不过几个人或者几个家庭。而电视台把这首歌通过空中电波传送到整个城市甚至全省、全国、全世界,它的成本恐怕不是50元、500元吧。
但是,播出歌曲的所有成本是国家拨款的,又不会直接装入某些人的腰包;而点播节目这50元,我怀疑是不是算是节目组的收入,会由工作人员支配?因此我的疑惑就在于是不是有人为了拿到区区50元,而不惜耗费巨资、动用能够传播到全世界的设备做这样的节目、播这样的歌曲?
我多么希望我的疑惑是没有根据的,这样能证明这些电视台在我心目中的清白。不过再怎么说即使这些节目不是花了巨资、收了小费来做的,有的节目也确实没有什么意义,但却竟然造就了一些以策划这些节目而闻名的工作人员,包括很做作甚至有时很庸俗的主持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恐怕就像流行感冒会流行一样,做作和庸俗会成为流行时尚、揶揄和调侃会成为家常便饭、自虐和虐人会成为价值目标吧。




相关文章

相关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