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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妃有泪竹为凭 ☆ 光棍精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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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let it be...
发信人: eyu-(喂马,劈柴)
整理人: nanyuner(2003-12-19 17:31:57), 站内信件
题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直在听let it be,我错过了那个时代,错过了很多……总觉得有什么话想说,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写了个小说,发泄一下,本故事,纯属,虚构。

我出生于1980年12月8日,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有一个伟大的人物在这一天死于曼哈顿。

我叫吴思侬。我知道你看到我名字的时候在想什么,以前我也怀疑过我爹妈和在我出生的那天在曼哈顿死去的人有什么关连,但事实证明,所有臆测都是毫无根据而且不成立的。我的爹妈都是上海人,自由恋爱,至于我的名字为什么叫吴思侬,其实说起来还有点浪漫色彩,吴思侬……吾思侬……明白了吧?

好了,其实故事和我的爹妈没有什么关系,故事说的是我本人。

2000年12月8日消息,尽管周五下午的寒风凛冽,天上飘着雪花,但是仍有近两千名忠实的披头士乐迷聚集到了纽约的中央公园,在这里纪念他们心中最伟大的流行歌手约翰-列侬遇害20周年。人们手持鲜花和列侬生前的照片聚集在这个地方,有的人点着了蜡烛,有人弹起吉它,敲起手鼓,人们轻轻唱着披头士的精典歌曲。
这是在美国。

2000年12月8日,在中国某个城市的某个广场上,也有近二十个人,点了蜡烛,有人弹吉他,有人唱歌,那是我和我的同学,我们在庆祝我的二十岁生日。那晚我收到的生日礼物中,有一张CD,是The beatles 的纪念专辑。送我CD的人叫刘喆,比我大九岁,有妻有儿。

认识刘喆的过程说起来有些老土,我在酒吧遇上了麻烦,刘喆帮我扫掉了麻烦,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文质彬彬看起来比我打不了多少的男人居然曾经是这里的“把子”。刘喆应该算是个高干子弟,在大部分人工资才几十块钱一个月的那个年代,他的零花钱一个月已经有二百块了,再加上他年轻气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有一帮子“兄弟”跟着他了。大学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并为她解散了手下的兄弟,决心好好做人,大学毕业后,他迫不及待的和那个女孩结了婚。没多久,刘喆的老爹应为经济问题下任了,刘喆的生活也每况愈下。接下来的故事也一样老土,婚后的生活少了庞大的经济支柱,显得摇摇欲坠。再接下来,就是刘喆认识了我。他们有个五岁的儿子,刘喆说,为了儿子他坚持不离婚。

说真的,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在刘喆说爱上我的那一刻爱上他的。总之,我的确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已婚男人。

2001年我生日的夜里,没有人关心曼哈顿。我在一个酒吧里喝得烂醉,刘喆在我身边抽着烟。我拉着刘喆的衣袖,哭着喊着对他说,我不在乎你不离婚,我要和你在一起,当你的情人也没关系,我愿意这样跟你在一起!
刘喆什么也没说,把烟掐了送回家。最后他把半裸的我剩在客厅的地毯上,仓皇离去,临走帮我开了暖气。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打电话给刘喆,也没追问他究竟是对我的身材不满意还是什么原因拒绝了我的诱惑,不管怎么说,我并不感谢他替我保留了处女的身体。

2003年的夏天,我的婚礼在大家的期待中举行了。
一年多以前我认识了这个跟我结婚的男人——冯凯,企图将我和刘喆的感情不了了之。当冯凯顺理成章的进入我身体的时候,他不知道我脑子里想的是一个叫刘喆的男人,他不知道那时候我流下的眼泪不是为了那片薄薄的处女膜,而是那个让我心疼不已的男人——刘喆。
婚礼在2003年10月9日举行,那天是约翰列侬的生日,也是刘喆的生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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