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acksontse(大雄)
整理人: jacksontse(2003-12-07 16:33: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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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粤学位办[2002]7号文、粤考委[2002]1号文及暨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调整自考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并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在68分以上;
3、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 公章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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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学考试版 ▇ 大雄
▇之公务专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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