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yy128(流离失所)
整理人: nanyuner(2003-12-08 06:02:4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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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高尚”职业
还是,“高商”职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与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与律师打交道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人们对律师普通的期望是,他们的存在能够使更多的公平和公正得以实现或弘扬。如今中国律师的数量不算多,但也绝不算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律师数量的增加并没有能改变律师作为普遍被社会信任的公众形象,一些人似乎总与人们的期望背道而驰。
关于律师,作为一种高智商的职业,在当今中国的发展状态下应作何评价,先姑且放在一边,因为一些律师早已站错了位置:他们选择的不是不公正的、有损法律尊严的人和事作为战斗的对象。他们也在选择,他们在选择“客户”:那种既易于捕获又能实现理想的经济目标的“客户”。这在当今中国律师行业中似乎是据守的价值观,使一些拿着律师执照的人从选择律师作职业的那天起,就把自己定位成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根本目标的“商人”。当然,律师终究不是商人,他们不必遵循商人的“游戏规则”和“道德规范”。这个时候,作为非律师的人们已很难明白律师究竟是什么。他们的工作不是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和通过正当途径去争取更多的能力和权利来履行律师的职责和义务,而是无限制地发展自己捕获“客户”的技巧,从而形成了作为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逻辑思维。他们中的许多人所遵循的是:要千方百计争取做个“好律师”,因为“好律师”的标准只有两个字:“名”和“利”。于是出现了:
利欲熏心的“骗子律师”——学律师就得谈客户,有客户才有成就、有钱。可律师的作用大都靠骗,只有不同程度的骗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才能收钱;那些大大小小的律师都在骗,一些越有名的律师似乎就是越大的骗子。问题不在骗不骗,要看骗的是否合情合理合法,骗的是否博大精深、干净彻底。骗子律师常用的手段是,一个可能20万元的官司要你要到100万元,他说有把握。于是你得先交齐律师费、跑路费。到最后你落个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会满脸真诚地告诉你,中国的司法环境不行,不是官司不能赢,更不是我的能力不行,这里边太复杂了,你认了吧!
知法犯法的“罪犯律师“——谁不知道贿赂法官是犯罪?谁不知道哪个当事人都想搞定法官?律师干的就是别人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有些律师不是在打官司,纯粹是在打关系,贿赂法官、虚假承诺、贬低同行、帮助当事人作伪证等一系列知法犯法的事情。。
胡作非为的“赌徒律师”——律师的赌博实际上是一种更高级的赌博,他是用法律、用被告人的权利作赌注。
巧取豪夺的“强盗律师”——他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把光明说成黑暗,把有罪说成无罪,当然也能把无罪说成有罪……律师很善于随机应变,案子赢了,他会把所有的功劳都揽到自己的身上;案子输了,他也会这样说:“我经常会反败为胜,这二审还有机会……”
还有,利诱威逼的“流氓律师”,强加于人的“无赖律师”,是非不明的“文盲律师”等等。
律师本是一种高尚的职业,律师的群体本是拥有知识、走在社会前端,在法律与道德之间他们本该扮演裁判和卫道士的角色,他们的沦落不仅仅是他们的悲哀。律师队伍的不尽人意与当今中国现实状态下的司法环境有关,站在普通人的立场,我们不得不将律师队伍本身的素质低下看成此中的根源。对此,我们只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诚然,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中国的律师队伍也有其好的一面,其中也有不乏刚直、公正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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