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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果》(十三)“挑战”
发信人: boogeyman( )
整理人: x_______x(2003-12-16 03:03:59), 站内信件
(十三)“挑战”


  从来没有想过一天到晚只会跟动物腻在一起的弗列度会离开那个牧场来找我。但这是真的。
  当时我正在午睡,就在半梦半醒之间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我开门,看见弗列度,他挂着一副奇怪得不知如何形容的神情。
  “莫克先生。”他看到我开门就说。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我觉得弗列度来找我肯定事出非常。“什么事?”我问道。
  “你好。”向来不善与人交往的他有点紧张,头向下低着,但眼睛却向上望我。
  “哦,你好。出什么事了?你的马儿走失了?”
  他摇头。
  “是牛?”
  他摇头。
  “哦,那一定是羊了。”
  他还是摇头。
  “我来找你是向你挑战!”他逐字说出来,生怕我理解错他的意思。
  “挑战?”
  “为了雅兰!”
  “为了雅兰?”
  “对!”
  这个傻小子吞吞吐吐说了大半天,原来是他喜欢雅兰,但不敢表白。他知道雅兰钟情于我,不想她再继续看到我郁郁寡欢而受伤害,所以向我发出挑战。他的挑战方式也很特别,不是什么生死决斗,更不是什么比赛,而是:他协助我进入山谷找夏娃,找到了我就带夏娃离开庄园,好让雅兰死了心;否则我要死了心,与雅兰交好,让她幸福。
  简单的人总是有一些简单而美好的心愿,但此举纯洁而伟大,简单而断断续续的数十句对话胜过任何花言巧语,胜过任何海誓山盟,令我深感震动。相比之下我真的自愧不如。找得到夏娃固然好,找不到的话我也不打算留下来。至于雅兰,原来她背后有一个为他深情的人,我希望她能留意到他,而他使她幸福。
我接受了他的“挑战”。

  我理整了行装——几套衣服、一个睡袋、饮用水、一把带指南针的军用匕首、两个打火机和一个小药箱,这些都是我一般出行必备的物品。他背着一个帆布袋,牵着一匹马来找我。
  彼治夫妇、雅兰和戈本都来到后门为我们送行。彼治似乎看出弗列度的用意,他有点无奈,递了一支猎枪和一袋弹药给我,拍拍我的肩说:“一切小心为上。”弗列度对着猎枪狠狠瞪了一眼,他眼中喷出的怒火似乎能把那支猎枪瞬间熔为铁水。彼治太太面无表情,只是拼命拉住庄尼,他叫嚷着要跟我一起到山谷里探险。戈本的眉心一直紧锁,沉默不语,没有任何动作。雅兰表现得有点尴尬,不敢直视弗列度的眼睛,看来她知道弗列度喜欢她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只怪我一直分心别的事,所以一直没有看在眼里。
  就这样,我们在他们的目送下上路了。没走多远,我听到雅兰的声音:“你们要小心啊!”我和弗列度同时回头去看,然后面面相觑而无言。假如是平时,我看到彼治在远处望着我走去后山,我肯定是浑身不自在的,但这次却觉得他真的担心我。也可能只是为了他想得到的圣物,他怕的是失去我这个唯一的线索。
  “你牵着马来干什么?”我问弗列度。
  他把缰绳交到我手里,说:“文明人,要用马。”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我骑上去,但是他一向不喜欢看到自己的马被别人骑,所以我推让了很久,到最后我们谁也没骑,把所有行李都放到马背上了。
  此行绝非简单,要知道光是要走完后山的山谷都要耗费足足两天时间,更何况是要深入到整个山林,走遍围绕庄园的群山。
  我们先到后山与周围环山所形成的那个小山谷最接近庄园的那一带,也就是平常我和夏娃幽会的地方。
  “就是这里吗?”弗列度问我。
  “地方还在,树突然长高了许多,小溪的流水比以前缓了。”我抚摸着离乱石堆约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树,“她绑在这作为标志的丝巾不见了,人也好像这山谷里的雾气,慢慢由浓变淡,最后消失了。”
  “莫克先生,你有没有想过她在哪里?”
  “她可能在树上,可能躲在石后面,天知道,我连她住在哪也不知道,眼睁睁看着她凭空消失了!”“喂,森林中的精灵啊,给我出来,告诉我夏娃在哪里?叫她别再生气了。”我拼命捶打着夏娃绑过丝巾的那棵大树。
  “可能她在这附近的山里。”
  我们越走越深入山林,离庄园越来越远。晚上我们生了一堆柴火,弗列度指着我的猎枪说:“不要杀动物!”然后要我在原地等着。我把马牵到树旁绑好,很无奈的对着马说:“看,你多幸福,饿了,地上有的是草,随便你吃个够。我们不能打猎,可能要陪你吃草了。”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他背着沉甸甸的布袋回来,不知他从哪里找到很多野果,虽然他不能说出那些野果的名称,但他似乎对野外生活非常适应,告诉我哪种形状的果水份多,什么颜色的野果吃多了会拉肚子。“你是个素食者吧?”我问。“在你们的认为,我是的。”我很奇怪他为什么吃素也能长得那么壮,身材高大,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下有厚实的肌肉。心想那天晚上和雅兰发生的事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就连晚上睡觉做梦也不能说出来,否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林里,他要干掉我是非常容易的事——肯定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他不用睡袋,和他的马儿睡在一起。我看着渐渐熄灭的火光,不禁思绪万千,不知过了过久才沉入梦乡。
  一连数天,我们翻过两三座山头,“夏娃”这个名字从一个山沟响到另一个山沟。起初只有我自己大声喊叫,后来弗列度也加入喊叫的行列了,他的声音雄壮有力,每一声都能使整个山谷回响好一阵,有如泰山在森林中的嚎叫。
  从山泉朝露收集回来的水非常有限,而我整天喊叫,喉舌都快枯萎了。每天都吃野果野菜,体力也渐渐不继。每天都对着大自然不断自我复制的景观,除了偶然看见一些野兔小鹿之类的小动物以外半只鬼影也没有。我不想再继续这愚蠢的行为了,本来的一丝希望渐渐被痛苦淹没,变成彻底失望。

  真是屋漏兼逢连夜雨,快到傍晚入黑时我们坐在一片空地上歇息,突然十来米开外传来马的嘶叫声——原来在草地那边吃草的马消失了。弗列度见状立刻冲了过去,他跑得飞快,按这样的速度参加奥运会我保证他能破世界纪录。
  我们顺着马偶然发出的嘶叫声奔跑,我赶不上他的速度,没多久便被他抛下。他的身影消失在林中。我只好循声而跑,过了一会山林开始沉寂起来,而且是冷冰冰的死寂。
  “弗列度——弗列度——”,我不断大声喊叫他的名字。
  “我在……这……小心。”
  我循声望去,看到他被一群野狼重重包围,大概有十几只,它们踱步慢慢向中央靠拢,不时有几只发出沉重的叫声。弗列度身上有几处搏斗留下的伤痕,马倒在地上不停喘气,情况十分危急!我赶紧抽出绑在腿上的军用匕首抛给他,然后卸下背上的猎枪装上弹药。弗列度似乎不想伤害那些野狼,胡乱挥舞着匕首想把那些野狼赶走。我了解狼群的习性,它们虽然数目繁多,但只由一个首领领导。擒贼先擒王,我对准最凶狠的那一只开了枪,它明显中了枪,但没有倒地,立刻转过身,带领着狼群向着我走过来。砰!我开了第二枪,它应声倒地。其他的野狼见状开始变得非常警惕,有一只嗅嗅了首领的尸体,举头发出一声长长的悲鸣,那声音由低到高,由深变广,恸人肺腑,叫人心寒。我趁此机会再上弹,向天发了一枪,作为警告。眼看狼群开始畏惧,我又发了一枪,它们的队形开始溃散,三三两两地奔回林中。“得救了”,我松一口气。
  “弗列度,弗列度,弗列度……”我喊着他的名字,跑到他跟前把他扶起。他受了伤,右上臂和右脚分别有一个伤口,是被狼咬的,右上臂的伤口比较严重,有一小块肉被扯离身体,仅靠一层皮连着,血还在淌。“沃兹(Wattz)!”他指那匹马。“沃兹的肚被狼咬开了一个洞,肠都流出来了,它不行了,它不行了!”“不,莫克先生,你是文明人,你有办法的,快……快点救救它!”“这儿没有任何设备、器材和药物,救不了的,节哀顺变吧。”这匹叫沃兹的马躺在草地上,已经不能站起来,有几只苍蝇绕着它的肚子打转,准备分享这顿丰盛的晚餐。弗列度摸着马头,“对不起,我不应该带你来这里,不应该让你一个在远处吃草……我太大意了……”。那些狼没有走得太远,它们躲在黑暗中虎视眈眈,零零星星的眼睛不时眨着冷光,周围还有它们的气味和低嚎声。“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它死得舒服点,相信我,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举起枪,对准马头,弗列度边抽泣边抚摸着它的身体,许久才点了点头。砰!这是我开的第五枪,弗列度哭得更大声了。
  “走吧,我们该回去了。”我搀扶着弗列度走开。那些狼看见我们离开,立刻向马的尸体围了上去。内脏的撕裂声、骨头俾咬断的声音、低嚎声在我们的身后回荡。
  安息吧,沃兹,或许这就是命运。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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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遗落在草原上  月经常挂在天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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