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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学校乱收费为何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行得通?
发信人: englishtt(lili236)
整理人: sayrainly(2003-11-28 21:13:27), 站内信件
学校乱收费为何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行得通?
我的孩子从2002年起就读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明达小学,今年开学上二年级。现在把明达学校收费的情况向广大家长介绍一下。
明达小学2002年8月29日收费情况:本地学生805元,借读的975元,另外一年级再加35元书包费,总数为1010元。其中包括学杂费50元、书本费100元、外地借读费170元、卫生保健费20元、选修选用课本费100元、校服费100元、课外教育活动费100元、点心费150元、书包费35元、伙食费70元、保险费65元、晚托费50元等。我们发现以上收费项目都没有标明批准文号,其中选修选用课本费、校服费、课外教育活动费、点心费元、书包费、伙食费、保险费、晚托费等总计670元钱应该由家长自愿交,而明达小学将以上费用都列为必交费用。当天我们就向浦东新区社发局教育处信访办小教科姓郭的反映,姓郭的说:“我打电话问问。”按规定学校应该把家长自愿交的这部分钱退还家长,可是学校没有这样做,而是在9月2日发了一个通知,把文件规定由家长自愿选交的几项费用让家长签字,谁敢不签?我们当时单纯地认为,既然有文件规定自愿,学校又发通知让家长选交,所以我们点心费、校服费就没有签字。
9月3日一年级(一)班班主任顾煜倩把通知退给我们说:“有人举报我们乱收费,所以才下了一个通知做做样子,蔡校长在广播里说一切费用必须交。”
12月25日,学校召开借读生家长会议,全校学生760多名,借读生320多名。蔡美荣校长、杜校长在会议上狂言道:“阳光苑要搬来一批拆迁户,现在学校有320多个借读的,下学期我们可以收100个,也可以收200个 ,违反学校的校定,不订校服的那个家长站起来给别人看看,再不订校服下学期坚决不要你孩子,告诉你,找谁我们都不怕,再找上面也没用,如果再有家长不配合学校工作的,下学期也不要你们的孩子。”学校领导这番话的真实意图是在警告借读生家长,以后不要举报学校乱收费。
期末考试之前,当我们收到各项费用结算清单时,我们发现结算清单与实际开支不附,例如,22.8元的《好儿童画报》只发了一本,定价3.8元;17元的《拼拼写写》发了三本,价值7.5元;2元的包书纸没有发。
我们还发现第一学期的《小学活动课学习包》(包里有3本书)、《思想品德》、《生活与劳动》、一点都没有教,《自然活动部分》共21页只做了5页,《美术》配套教材也没有做过。我们在期末考试那天把这些情况反映到浦东新区曹路镇教委,后来《好儿童画报》、《拼拼写写》补发了,2元的包书纸至今也没有见到。那些没有教的书再也没有补教过。
2003年2月16日学校开学和2002年9月第一学期一样没有公示。一开学就发了《一课一练》、《小学生道德修养读本》等许多课外教材。按规定这些课外教材应该由家长自愿选购,而学校则再次强行推销。3月13日学校发了一张收费通知,有11项费用,总价110.5元。5月15日学校又发了一个通知,通知上说:“学校订的选修选用课本,家长在所需的每一项目后面签名表示同意,如对某一项不同意,就不要签名,并把这一项的课外教材退给学校,学校将给予退款。”学校这一手真灵验,因为有的课外资料已经用过一点,没有用过的资料也已经写上名字,谁还好意思退?谁还敢退?我们真傻,竟傻到敢在《小学生道德修养读本》、《英语一课一练》的后面没有签名,将通知交了上去。5月16日,顾在班里对学生说:“通知上的每一项都要签名。” 顾对我孩子说:“你们去买新书退给学校,回家让你爸爸把《小学生道德修养读本》好好读读!”,把通知退了回来。学校为了阻止家长退书,那几天逼学生去背他们推销的《小学生道德修养读本》。等退书风波过去后,《小学生道德修养读本》也就再也不派用场了。英语课上《英语一课一练》,没有这本练习册的学生只好呆呆地坐着。5月21日放学时,我问顾:“你们发的通知上不是说不同意的不签名吗?”顾说:“我在执行学校的规定。”这时蔡美荣校长走过来得知此事,当着众多家长的面对我大发雷霆说:“你走!下学期我坚决不要你孩子!我就叫你孩子退学!
2003年春季开学后,学校只发了2个本子,就叫学生自己买本子用,并且在5月7日,学校又叫学生交2元钱,说买本子用。
今年明达小学在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强迫外地借读生家长签协议,不签者不给报名,协议内容包括:校方要求交什么钱,家长必须交,不要为一些小事到学校闹事,缺课15天以上做自动退学处理等等,协议签好后校方收回。
我们在这里并不是一概反对学校用课外书籍,只是学校应该首先确保九年义务教材的使用,在认认真真学好九年义务教材的前提下,如有可能再补充课外教材。该校强迫家长订购课外教材及资料,而不认真教九年义务教材。到第二学期期末放假,一年级的英语配套教材《牛津英语练习部分》还有2课没有做完,《牛津英语实践与评估》只做了一半。《小学活动课学习包》(包里有3本书)、《思想品德》、《生活与劳动》、《自然活动部分》等教材也只是象征性地学了一点。学校这样做,背离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时也给家长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英语一课一练》(配磁带)定价23元。而到放暑假,《英语一课一练》也没有发还给学生。学校这样做,一来可以免得家长发现这本练习资料只做了一点点,二来可以当废纸卖钱,真是一举两得,可惜学生家里的2盒《英语一课一练》配套磁带也就没用了,23元钱就这样浪费掉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9年中,家长不知要付多少这样的冤枉钱?不知还会有多少教材光发下来而不教?家长一般都认为学校发的课外教材及资料越多,孩子就一定学得越多、学得越好,因此,有的家长愿意慷慨解囊。学校正是利用了家长的这种心理,乱收钱、乱订课外资料。因为订得越多回扣也就越多啦。如果有谁敢不订的话,下场和我们一样(8月29日学校不让我孩子报名上学,把我们的孩子赶出了学校,9月1日、2日剥夺了我们孩子2天的上学权利,后因市教委的过问才重新回到学校)。
从2002年9月起,我们曾多次向上海市浦东新区社发局、教育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过明达小学存在的问题,其中有:1、明达小学存在乱收费。2、学校强行推销课外教学材料而一些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有的弃而不教,有的象征性学一点。以上情况的详细材料分别给浦东新区社发局信访办、浦东新区政府信访办、上海市教委信访办、上海市政府信访办、浦东新区人大信访办等递交过材料。
浦东新区政府领导接待日我们共去了三次,后两次并没有领导在场,领导接待日如同虚设。因见不到领导我们只好数十次打电话找社发局、教育处给我们一个答复。我们的信访材料上提出的关于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强行推销课外教材,将部分九年义务教材弃而不用的问题以及这次为什么剥夺我孩子2天上学权的问题,有关部门至今未给答复。
 今年8月29日新学期收费时,晚托费、伙食费、保险费等3项费用共187元,没有标明由家长自愿交。这学期一开学学校又未征求家长同意,就把《英语一课一练》、包书纸、《数学每日精练》、《语文同步》、《数学同步》等发了下来。毫无疑问,这些课外资料等你用了之后,又会发一张通知之类的,让家长在上面签名是否同意购买,到时谁敢不同意?
9月3日,我到学校报名那天对蔡校长说:“有3项收费没有按市教委的文件精神让家长自愿交。”蔡校长说:“不需要写明自愿,家长心里明白。”我说:“即使家长明白,学校也应该按文件要求公示。事实上学校的这种做法使许多家长都误认为这3项费用是必交的。”杜校长(女)在一边听了此话,从椅子上跳起来说:“把她交的那几项自愿的费用退给她!”样子真吓人!
2003年9月16日学校发通知,让学生订阅课外读物,一、二年级有《七彩读写》、《好儿童画报》、《家庭时报》,总价60元;三、四年级有《七彩读写》、《少年日报》、《动手做报》、《学习方法报》,总价68元;五年级有《七彩读写》、《少年日报》、《动手做报》、《芝麻开门》,总价83元。
9月25日,我有事到学校找校长,蔡校长说:“报刊杂志是教委摊派下来的,我也不想订,可没有办法。”
今年国家七部委决定整治从2002年春季以来学校乱收费问题,上海市各区县也设立了受理乱收费的举报电话,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举报电话是28282947(不过经常没有人接听)。于是9月22日我们分别向浦东新区、上海市教委举报办反映了如下问题,1、开学报名时,学校除了少数几个班发2003年上海市《小学收费联系册》之外,大部分班级没有发。手册上明确表明上海市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不发这本小册子,是否是怕更多的家长了解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呢?2、浦东新区明达小学强制学生订报刊杂志,并说这些报刊杂志是上海市教委摊派下来的,后又说是上面摊派下来的。3、开学时晚托费、保险费、伙食费等没有标明自愿。4、强制家长订校服。要求浦东新区举报办给予答复。
9月24日,我孩子所在的班级发了《小学收费联系册》,以为我们举报有了“成效”,可我们调查后发现很多其它班级仍没有发到。
学校领导嘴上虽然“态度很明确”,杂志报刊完全自愿,可就是不见学校把已收的杂志报刊费用退还给家长。浦东新区举报办的姓侯的在电话中说:“学校开学时,有三项费用没有标明自愿,下次让学校注意一下。”我说:“那这次就算了?怎么老是有下次呢?”侯说:“我问过学校,校长明确表态自愿订购各类报刊杂志,学校没有强制订购。” 我说:“你只是打个电话问问,你到下面向家长了解过情况吗?”侯说:“我们应该相信校领导,相信一级组织嘛。可能有个别班主任做法不妥,家长可以向学校反映。”我说:“谁敢?我们这两年反映学校乱收费,不但问题没解决,反而把我孩子赶出了校门。再说,9月24学校在给部分学生家长开会时公开地说:‘学校现在不是招不到学生,而是容纳不下了。杂志是上面摊派下来的,对你们的孩子有好处,必须订。’”侯说:“你们不订就行了,不要管其他家长的事。你孩子在这里上学,就要和学校搞好关系。”我说:“报刊杂志是市教委摊派下来的,还是浦东新区摊派下来的?”侯说:“你不要打听这件事。”关于订校服的事,侯说:“我打电话给上海市教委,市教委既没说自愿订,也没说必须订,所以由我们浦东新区决定。”我说:“你应该仔细看看2002年及2003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没有校服必须订这一项?订是可以订的,不过你们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我刚给市教委打过电话,教委再次明确表示校服自愿订,你可以马上打电话问市教委。”侯说:“我不用打!”
当我们表明要反映明达小学去年乱收费的情况时,这位侯先生说:“以前的事都过去了,我们只谈这学期的事。”
现在让我们来理一下思路:2002年我们向浦东新区社发局教育处反映明达小学乱收费的事情,他们说明达小学不属于他们直接管辖,叫我们找浦东新区曹路镇教委;从2003年9月1日起,明达小学属浦东新区教育处直接管辖后,我们再次向他们反映明达小学乱收费的情况,他们却又说学校没有乱收费,应该相信党领导下的一级组织;多次向上海市教委反映明达小学乱收费的情况,教委说:“我们实行分级管理,你们应该找浦东新区。”这些人民公仆的工资每年都在增加,他们的讲话水平也“增”(真)高。
据说这次七部委联合查治学校乱收费是历年来力度最大的。所以我们向浦东新区收费举报办及上海市教委举报办反映情况,可结果竟然是这样。原来举报办只相信校领导,相信一级组织,那能相信我们的话。
是七部委的这次查处学校乱收费在走形式呢?还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在走过场?还是上面的决策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走了样,变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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