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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舍温·斯蒂芬斯《死》——正在读的书
发信人: yejiantao(筱叶)
整理人: xiur(2003-12-04 16:12:39), 站内信件
详细介绍:

 

            别指望天堂,也别指望地狱。

            你已死去。就是这样。再见。别了。

            来生在等候?哦,没错!

            腐烂,肥料

            毫不怜悯地腐烂,腐烂,腐烂,

            在你退化时,从动物退化成植物。

            当然,我将感到痛苦, 

            为辞世的妻子,

            虽然悲痛从来没能

            延长生命

            也没能从死神触摸过的身体中

            多骗取一口呼吸。

 

                                 “生物学家悼亡妻告别词”    

                                  摘自舍温·斯蒂芬斯《死》

 

 

 

 

美 在 何 处?

 

(代 序)

 

 

    初见吉姆·克雷斯,是在英特网上一片冬天的树林里。他轻轻倚着一棵树,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牵着一条大狗。他着装休闲,姿态休闲,但,神情却不休闲。四周落叶遍地,万木萧索,赤裸裸的树干上循环着枯和荣的交替、生与死的轮回。

    《死》是英国作家克雷斯近年完成的又一力作,2000年12月在纽约《时代周刊》上被评为“本年度最佳图书”,2001年3月,又荣获美国著名三大图书奖之一的全国书评家协会奖(NBCC)。为此,书评界雀跃欢欣,好评如潮。有的批评家竟惊呼为什么克雷斯不是世界闻名的作家。而大奖得主克雷斯本人却生就一双冷眼,在宣布奖项和颁奖时他正蜷曲在3000英里之外英国家中的床上。他当时的感受是,“在全世界最富文学气息的城市,由美国主要书评界授予的一项图书大奖,还有追加销售额和更丰厚的下一版预付款的承诺?……不,我不允许自己充满希冀。我必须强迫自己实际一点。”

    克雷斯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喜欢走路”,“走很多路”。他认为“英国作家应该多出去走走。”于是,这一次他走到了会唱歌的海湾,走到了漂移不定的沙丘,走到了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和谐共存的地球一角,走到了在死神脸上读出生命永恒、爱情永恒的两具裸尸前……这是小说《死》的开头,也是全书的高潮。

    《死》这部小说采用的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环形结构。克雷斯用其驾轻就熟的叙事技巧将四个部分时而剪断,时而连接,编织成“一张沉甸甸的网”,捕捉死神脸上那些朝生暮死,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无尽的爱情,连接成一个无始无终的圆形轨道,让生与死接力传承着爱情永恒说,让源于自然的生命回归自然。

    第一部分描写男女主人公约瑟夫和赛丽丝夫妇赤身露体,暴尸荒丘,丈夫的手轻轻握着妻子的脚踝,使原本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现场,展现出人世间最温柔的行为艺术,无不令评论家为之扼腕叫绝。在这个近30年前他们初次做爱的地方,他们为了怀旧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第二部分倒叙约瑟夫和赛丽丝的爱情——从一开始就被笼罩在夺去一位同学生命的那场大火的阴影之下。第三部分详细描述他们的尸体被发现之前在沙丘上腐烂的过程,揭示了生长与衰变、生存与死亡这一生物界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第四部分是本书中最温柔、最动人的核心部分,叙述死者的女儿茜尔在寻找失踪双亲的艰辛历程中,对她父母之间的天伦之爱,对父母与女儿之间的舐犊之爱,对父母的同事和邻居们在案发之后表现出来的人性之爱,产生了震撼灵魂的新感受。

    关于这部小说的书名,据说是作者让出版商闻之“都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的书名。当然,出版商更侧重考虑的是市场效应,也是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甚至当书已经出来时,仍然有人认为书名要改,半开玩笑地建议改成《沙丘之爱》。如果书摆在机场出售,那个书名更好。殊不知这本“残酷的”书是克雷斯怀着丧父之痛和父子情深的切身体验“挤出来的”。克雷斯遵照遗嘱埋葬了父亲——没有举行葬礼,没有邀请宾客,没有声张,没有鲜花,没有悼词,没有赞美诗,也没有留骨灰。过后,克雷斯痛苦地说,“我们执行了他的遗嘱,那却是个天大的错误。”因为当他创作《死》这部小说时,关于他没能体面地安葬父亲和不曾留意过他那不平凡的一生的回忆一直在他身边,如影随形。

    所以,当有人问起书中描写生与死几个不同方面的有关背景和写作动机时,克雷斯解释道,大多数伟大的宗教都习惯于描述死亡表面上的安慰之情。问题在于他们头脑简单地认为自己无能为力。他们不能面对死亡的现实,身体的退化,身体的终结。他们想象出假装有天使,有永恒,有审判日。没有!当我们死亡时,就是死亡了,我们的世界结束了。无神论者如何想象得出用安慰的话语去应对极度苛刻的观点?对于我来说,那正是对此书的挑战。我们可以从死亡的残酷事实中获得的安慰是:生命本身绝妙无比,充满了爱情,充满了超然的时刻——那才是真正重要的所在。他还说,大多数人目睹亲人的死亡是在医院里或殡仪馆里,尸体经过清洗和消毒,整容化妆,换上最体面的寿衣。克雷斯欲向人们展示死亡的原始边缘,震醒人们面对死亡这一真实而自然的现实。

    其实,东方文化关于生是红喜,死为白喜的说法与克雷斯在某些方面试图表现的主题十分相近。但是,东方的白喜更为狭义,仅指本书中描述的“本该在他们自己的床上寿终正寝的高寿老人”。本书中身为动物学博士的女主人公赛丽丝为她的学生,也为我们,讲授了生命的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我们的出生就是我们死亡的开始。那就是婴儿出生时为什么大声啼哭的原因……他们在生存伊始便开始死亡……死亡是我们成为多细胞生物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自然科学。”东方人说,“人死如灯灭”,西方人说,人死只不过是“溜进了另一个房间”。无论是复归泥土,还是重回伊甸园,还是“溜进”当今人们戏称的人生后花园,都要我们自己走着去,哪怕你富甲天下,也不能坐“宝马”去。

    《死》这部小说中出场的人物很少,在如今这个人口爆炸的时代显得微乎其微,像几粒沙子与整个宇宙的比例关系,而克雷斯正是通过这几粒沙子透视了大千世界的精微绝妙,刻画了几个栩栩如生而又普普通通的人物形象。早在18世纪,英国小说家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 )就强调小说要写出人的性格,要“严格模仿自然”,要有“人情”和“人性”。无论按照世俗的观点,还是根据古今中外一般爱情小说惯用的模式,《死》中的男一号和女一号都算不上“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佳偶,他们俩其貌不扬,性格各异,如他们的女儿所说,“我父亲和母亲无论在听音乐会还是在床上都琴瑟不和”。但他们具有大多数科学家所具有的美德:敬业、严谨、守时、理解、宽容,这些美德使他们在事业上双双成就斐然,受人尊敬;在生活中彼此尊重对方的习惯和兴趣。静静流淌了近30年的爱情长河闪烁着自由、平等、和谐、温润的人性光辉。从他们在学生时代第一次约会,约瑟夫等赛丽丝出来,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压得鼻子变了形状,到婚后总是以自己个子矮小为由,让赛丽丝承担了很多家务活,到早晨为妻子做好早餐端到床头,将百叶窗拉开几公分,让多日不见的温暖阳光唤醒赛丽丝,再到他们生命的最终时刻,约瑟夫的一只手轻轻握住赛丽丝的脚踝。这点点滴滴,如庄户人家傍晚时升起的缕缕炊烟般富有田园气息。

    书中另外描写的两个人物是主人公的女儿茜尔和临时雇佣的出租车司机——学建筑的大学生乔。如果说约瑟夫和赛丽丝是英国老派人物的代表,那么茜尔和乔则是新潮一代的典型。他们追求独立,崇尚自我,一个离家出走做了餐馆女招待,一个无照营运出租车挣钱来完成学业。他们通过着装、发型与玩世不恭的处事哲学去表现所谓的叛逆、自由、解放(包括性自由、性解放和脱离家庭约束)和自我中心的一个世界。套用茜尔的话来说,是过自己的日子,又不是过她父母的日子。乔是茜尔回来寻找父母下落时雇佣的出租车司机,也是她卖身抵债的一夜情人。但是,克雷斯笔下的乔并不是唐璜式的花花公子,也不是乘人之危的市井无赖。他独立进取,乐于助人,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同时也自私,投机,不遵纪守法。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爱、去体验生与死那种原始的美感和永恒的力量。

    如果说人物是小说的灵魂,克雷斯笔下的这些灵魂是不会升天的,它们属于大地,属于泥土。他描写的人物肖像是最普通的群体,最普通的语言和动作。在《死》这部小说里,对所有人物的容貌特征都没有做完整的描写,像居住在美国东部的阿米什人,他们做的阿米什娃娃都只有一张空白的脸,脸上没有五官,据说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看见,也不愿意被看见”。但是,克雷斯却运用很自然的笔触,在人物的各种情态下,让那些星星点点很不起眼的动作完成优美生动的肖像描写,给人以“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意境。当约瑟夫和赛丽丝失踪后,他们的女儿冒着瓢泼大雨赶到家门口,却“双手发抖,很难将钥匙插进锁眼里”。“现在她感觉好像身上的皮肤绷得太紧,紧得随时都会裂开,都会胀破”。“这种感觉很熟悉。她曾经常在这个门廊下,在这扇门前发抖。她过去曾常常不能把钥匙插进锁眼”。茜尔以前怕的是父母在家,一向晚睡的父亲,“手里拿着书,走出他的房间说,‘你疯到这么晚才回来,’或者生气地问她是不是过了一个‘有意思的晚上’。”而现在她怕的却是父母不在家,“她用想象填补着空空如也的空间,想象着她父亲穿着晨衣,她母亲走过楼梯上面的过道,头发上包着一块毛巾。她甚至希望听见他们说,‘你疯到这么晚才回来。’”这些朴实无华的词语,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读个明明白白,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贴近生活,贴近读者的心。谁家没有贪玩的孩子?哪家父母不惦记迟迟不归的儿女?我们也有过小时候回家晚挨骂的记忆,我们今天也会牵挂自己尚未回家的孩子。这种血缘之亲,动物之性,能够超越语言,超越文化,超越国界,却不能离开我们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心。

    另外,有人发现克雷斯笔下描写的女性人物大多比男性人物更令人喜爱。对此,克雷斯并不否认,“是的,我喜欢创造我喜欢结识的那类女人,不是像生着漂亮大腿的刚出道的女明星那样的女人,而是身体毫无迷人之处的那种女人,但是,她们受到爱慕,那是因为她们坚韧、聪明、有主见。”《死》中的赛丽丝和茜尔都符合作者的创作标准。但是克雷斯的处理手法很绅士,很含蓄,用菲斯塔的美貌来衬托赛丽丝的不美,让男生们青睐菲斯塔来描述赛丽丝没有风韵。但是赛丽丝性格刚强,有责任心,有事业心,小到在家里掸蜘蛛网、换灯泡,大到搞科研、上讲坛,她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她的女儿茜尔性情很倔,玩世不恭,外形另类,长相令陈尸所接待员“不敢恭维”却又勾得他心摇神驰——那是青春的印象,那是年轻的魅力。茜尔是个坚强的姑娘,一个长途电话就把寻亲、葬亲的责任搁在了她没有准备好的肩膀上。我们看到的茜尔,是个孤零零站在沙滩上惟一漂流物上的小女孩,见到在海里工作的父亲被浪卷走、母亲不顾一切下海相救的情景,她除了嚎啕大哭以外还能怎么办呢?后来,长大的茜尔离家远去,寻找自己的生活,做了一家餐馆的光头女招待。父母双亡的残酷现实使茜尔真正成熟起来,她理解了父母,理解了父母的爱女之情,感受到无以比拟的爱之浓厚与凝重,她重新张扬了自己的个性,打开了未来的世界,那才是自己的生活。

    克雷斯认为自己是个风景作家。在他那具有记者般敏锐触角的取景框里,生活中的风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城市内外,字里行间,人间处处皆风景。当自然风景只是风景本身时,它可以是一幅静物画,也可以是一首田园诗。然而,当它变成小说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书中人物的命运遥相呼应时,那么,巴里托尼湾(英文为Baritone Bay,意为“男中音湾”)的沙丘真的要唱歌了。请看:“天空、海洋和陆地构筑的死亡之中没有画家笔下的静谧安宁,在死亡之中他们的两具尸体,一个仰躺,一个俯卧,摆的姿势像他们本人,像毫无生气的蜡像,非常泰然自若,只有风儿会把他们吹皱。这是一道丑陋的风景。”在这个连名字都浪漫的海湾,为什么出现这么一道丑陋的风景?因为“他们受到了羞辱。他们有失尊严。突如其来的无耻行径导致他们猝死,弄得他们名誉扫地”。让我们再看一道动态的风景:“潮转了,她的父亲,在与汹涌倒退的海水及其翻滚的回头浪的搏斗中,失去了平衡……然后,他浮上来了。她们能看见他的靴子,像两只海豹的头。她们只好听任海浪把他冲上岸来。感谢上帝,幸好是涨潮。”克雷斯笔下的风景,有的读来总有黑白摄影作品的感觉,即使是新拍的,也带着怀旧的淡淡忧伤;即使着了色,也是春山般的清淡,不明艳的悦目。“然而,一旦帐篷和尸体被移走,一旦难以永驻的黑夜逝去,受伤的柔软草便又欣欣向荣起来。希望大自然中春天永驻。草叶复又伸直了。它们奋力将躯体拽离黏糊糊的沙地,仰脸向着早晨。它们抬起充满蛋白质的眼睛盯着日光看。它们完成了光合作用的过程……在那以后,柔软草便一天天碧绿起来。春天绿,然后是苹果绿,玻璃瓶绿。令人嫉妒的绿。最后是青草绿。”青草不管呈现什么绿,只有恢复青草绿才能完成回到自然的过程。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惊艳”之感,恕我用词残酷,大概沙丘上的红蔻丹过于惹眼了。前天晚上,在秋风里的闹市中等候一位朋友,眼前人来人往,黑眼睛、蓝眼睛、绿眼睛在夜色里不如白昼那般色彩鲜明了,纯金的头发和镀金的头发也真假难辨,我把半年来在克雷斯沙窟里挖掘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美宝贝举向那些经过我的瞳仁,我想知道东方和西方的眼睛里看见的美点是否有别,我想验证一下我从书中发现的那些美是否真的存在:丑陋而美仑美奂之美,残缺而完好无损之美,荒凉而生机勃勃之美,粗糙而玲珑剔透之美,原始而文明现代之美,前卫而返朴归真之美,无形而无所不在之美,大美大丑中蕴藏着亦表现出人类的动物本性的兽性美,也有动物的物种进化的人性美。愿美与你同在,阿门,如果你的眼睛不缺少发现的话。

    

 译  者                        

2001年11月28日                

写于南京中山陵音乐台         

 

 

 

 

沙丘里的红蔻丹——译后记

 

    “他的一只手指仍然插在她那婴孩般的头发中间,她的脚踝皮肤结实,颗粒纤细,脚指甲修剪得体,樱桃色的蔻丹依然红得撩人。”背景是延绵不绝的黄沙丘,是“酒一样深沉、忧郁、催眠的大海”,海浪在陡峭的沙洲上倒了一地的卵石和贝壳。这里曾是一个浪漫的地方,连地名都浪漫,人称“男中音海湾”,相传在起风的日子里,寂寞的沙丘会唱歌,音色深沉浑厚,呜呜然如泣如诉。

    他们曾在这里工作学习,他们曾在这里两情相悦,潮涨潮落,碎浪难舍蜿蜒的海岸;在这里,他们一起经历磨难,一起相扶相拥,火起火灭,阴影不离当年的废墟。谁知道这筑在黄沙上的爱巢,竟是他们最后的安息地,天成的坟场!天青海碧,风暖沙黄,绿色的草床上散落着黑白两色的衣裳,两具赤裸的尸体,化成肥料以谢大地的生养之情,捐作食物以续弱小生命的生长繁殖,哪怕是朝生暮死的蚍蜉,一天的短暂生命与几百年乃至几千年、几万年的生命所完成的是一个同样的循环周期。

    以惨不忍睹、羞于举目的谋杀现场的小说开篇也是男女主人公的人生终点。一对年过半百的恩爱夫妇为了一次怀旧之行,被路过的窃贼用花岗岩双双砸死,在他们第一次做爱的地方定格了他们并不以为是最后一次的最后一次做爱,沙丘又唱起了歌,和着爱情的绝唱。因为他们死时赤身露体,竟连窃贼和警察也为之发窘,有人怜悯之余连呼“活丑!”这是石头城土话,其意何止丑,而且丢人现眼。“在这样一把年纪!在这样一个地方!”他们“甚至是,存心找死”,在生命的列车还未到达终点时,“是他们自己选择在达到最后一站之前离开正在奔驰的列车冲向飞舞的寂静大地。”他们错了吗?错在哪里?错在沙丘拾爱?错在重现亚当夏娃的原始形态?也不乏为“惊人的美”大跌眼镜之辈,因着“轻轻握在手里的脚踝”,因着脚指甲上的红蔻丹,因着在死神脸上看到的现实,因着尸体被移走之后柔软草复又青青如许的顽强生命力。在荒凉一片的沙丘上,挂在灌木上飘舞的撕破的白衬衫纯洁如天使的翅膀,数日里风吹雨打色彩斑驳的红蔻丹像罂粟的花朵般撩人。当负责运尸的警察要把死者夫妇分开时,女儿说:“不要把我父亲的手拿开。”这个曾经不喜欢父母管教,甚至巴望他们死掉的女儿终于听到了爱的柔情、爱的力量、爱的永恒呼唤,听到了她父母的呼唤:“我们什么时候能再亲眼看到你?”

    虽然明知不能看到什么,今年5月里我和我的家人还是去了海边,在同一个季节里撒下同一张沉甸甸的网,捕捉着鱼形波浪里晃动的点点滴滴。夜晚,把我们的女儿留在旅馆里看电视,我和丈夫沿着游人散尽的沙滩走到礁石上。是夜无月,沙滩上黑乎乎一片,眼睛看不见什么,脑海里却什么都走来了。沙丘上的裸尸走来了,山洞里的裸尸也挣断了五彩丝线走来了——那是我童年记忆里的小友,生得秀美,长得妖娆,能歌善舞,却为徇情自杀于半山腰的一个山洞里。当年小友是罗敷有夫在军营,她的情人是使君有妇儿长成。他们同在一个少年宫里工作,一个教舞,一个授琴,久而久之翻飞的红绸就舞到了年已知天命的琴弦上。很少下雨的港城一时唾沫如注,奔流入海,似有海啸之虞。众口磨刀,群舌砺剑,亲者疏,友人敌,无奈之下他们彼此取五彩丝线缠在一起,裸抱服毒,双双自尽于山洞之中。据说,尸体数日后被发现时已经开始腐烂,也是这个季节吧,春去春回花谢花开的季节。事后我去过那座山,是陪父亲去山里看医生,记得在萝卜花上翩翩飞舞的蝴蝶不是黑的就是白的,竟然没有一只彩蝶。莫非五彩丝线这么短时间就褪尽了颜色?我知道,他们的爱是不会受到祝福的。他们的故事也被写进书里,但那本书没有得奖,因为……因为……

    “不说就是不知道!”我不由得想起女儿小时候说这话的神情,每当我们故意不告诉她问题答案时,她便摆摆小手下总结。有时候,我们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自己心中的疑问。五彩丝线与红蔻丹孰美孰丑?偷情和相爱孰错孰对?同去赴爱的生命因其死亡的形式、时间、地点不同而会像一棵无花果树上结出不同的果实?不会像青草那样变成肥料绿大地、化作春泥更护花?不会像克雷斯明明白白、简简单单告诉我们的那样:“当我们死去时,就是死去了,我们的世界结束了。”当人们发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裸尸时,议论的焦点从伦理观转向生死观,从性爱价值升到情爱价值,从未知世界走向认知世界。

    面对死亡,人类有着本能的恐惧,但是这些恐惧是后天赋予的,说白了是人类自己编造出来吓唬自己的。例如,夜晚从图书馆里出来,因为刚看完《聊斋志异》,于是便觉得校园里的月季变成了花精跟随自己身后。还有一次是十几岁时在睡梦中被喊醒去看6点10分开演的早场电影《武训传》。赶到电影院时,已经开演了,正在放映鬼魂在地狱里受惩罚的镜头,当时是撑过去了,后来回家就发烧进了医院。此后,心中一直阴影不去,怕鬼、怕死人、怕坟墓,甚至在书里,在电影里看到的也怕。本来以为是女孩子胆小,后来发现男孩子也怕,大人也怕。有一年闹地震,弟弟走路都轻轻走,说怕把岩浆踩出来烫死全家,我们一齐笑他羞他。克雷斯在《死》中描写的蒙代泽之鱼——死神的化身——不是也令人害怕吗?维特罗波利斯的聪明人,在他们老态龙钟准备上天堂之前还不想死的聪明人,在他们床铺的床头板上张好鱼网,或者把一只鱼钩挂在他们喉咙周围的项链上。直到今天,还有人不吃鱼,不让家里有一条鱼,甚至不买鱼罐头喂猫。他们奉鱼为神。死神也是神。

    克雷斯父亲的去世使他萌发了写《死》这部小说的创作冲动。他父亲那个冷落空寂的无神论葬礼再次坚定了他自己的无神论信念。他说,“那是在寻找能够在死神脸上看到叙述性安慰的一种更加抽象的无神论形式。有些事情像古老的宗教所奉行的方式。它们也许是虚假的安慰话,但确实能安慰人。”说到描写死亡主题的小说《死》的创作体会时,“我发现我的情绪平衡受到了严重破坏,”他说。失去父亲的作家感到“死亡寒冷而潮湿”。他写道,“那就是为什么教堂如此阴冷的原因。那就是为什么墓地里的雪比街道上的雪持久得多的原因。那就是为什么北方针叶树在公墓里根深叶茂的原因。那就是为什么即使在夏天参加葬礼你也必须穿上黑色外套和戴上黑色服饰的原因。坟茔呵出北极的空气。”死亡使还没死的人心里寒冷。“即使没下雨时雨刷也坚持必须用它们的吊唁扫过我们泪淋淋的车窗”。一个学术泰斗的墓志铭上刻着这句话。

    小说梗概向我们介绍《死》是一次“追思”——试图通过叙述和追忆来再现书中主人公约瑟夫和赛丽丝完全把自己托付给死神之前的人生,一对平凡的科学家平凡而绚丽的人生。这对死者,对生者都不失为最人性化的安慰,这也是作者的创作初衷——热爱生命,直面死亡,生与死像“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一样现实,一样平常。其实,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的老师,南京大学教授赵瑞蕻先生的追悼会上开满了鲜花,流淌着古典音乐,家人、同事、学生、朋友像往常一样都来了,来到赵先生身旁。赵先生也像往常一样,谈笑风生,激情满怀,赵先生还像当年在大教室给我们讲于连一样,容光焕发,眼睛明亮,讲到动情处,便长发飘逸。我们当时真以为他变成于连了。他一生快乐,一生浪漫,一生天真,一生多彩多姿。另外一件事发生在漓江边一个别具一格的灵堂里。灵堂里温暖如春,灵堂就在家里。我吃惊地发现墙上的遗像竟是一张彩色生活照,已经去世的人还在俯身画案忙活着,笔端不停地开出鲜花,涌出镜框,灵堂成了花房。人们从各个城市赶来,像是来看画展,像是来小住几日聚一聚。然后,大家便陆续离去,夫人买了一棵树(这是广西的交易计量单位,民风淳朴)的柚子分送给各路神仙。这位灵堂的主人是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宗其香先生。赵先生是诗人,宗先生是画家,他们是当“列车到达终点站”才下车的,而且很体面,很绅士,不像两位动物学博士赤身露体地陈尸荒丘,“肌肉贴着肌肉;死了,但仍然不分离。”这虽然从形式上没有多少可比性,但是结局都是一列满载着爱在奔驰的人生列车。

    关于克雷斯在本书开头时描述的维多利亚时代纪念死者的“追思”仪式,有人认为那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某些事物的共鸣现象,这种现象甚至对于克雷斯这样的一个无神论者也不例外。克雷斯说“追思”纯属虚构。他从小说第一页落笔描写两个主人公死去时,便想到他是否应该为已故的人去寻找一些安慰的话语,为他们的一生寻找一些值得追溯回忆的任何安慰。这些事情不会发生在将来。死者只是走进另一间屋里吃蜂蜜和酸奶享受永恒。因为主人公的暴露、爱清洁、无自卫能力,所以作者认为自己有必要将他们遮盖起来,包裹起来,运离这个危险的地方,安置于一个安全纯洁的地方,他们人生中的某处一定有这么一个地方。为此,作者需要借助于一种媒介物让他进行倒叙描述,所以便虚构了追思这个设想,当有人去世时,亲属们聚在一起,从死者去世时开始回忆到他们出生时的往事。克雷斯还强调说,很多批评家相信确实已经存在追思这种仪式了。他说得对。如果他事先知道今年8月31日举办的“《多彩的旅程》:纪念赵瑞蕻先生——凤凰台之秋品书会”,我想,克雷斯先生也许会赶来体验一下中国的“追思”——并非“纯属虚构”的“追思”。

    据说,克雷斯的所有小说中都有惊人的暴力行为,所刻画的人物有时候会互相“残酷”一番,这是作家的残酷性还是现实的残酷性?《死》一开头就让两具相爱的尸体赤裸裸、血淋淋地横在沙丘上,也确实是太残酷了一点,但残酷得温柔,残酷得浪漫。不是吗?但作者不承认:“不是残酷,而是坚定的乐观主义。生活虽然艰辛但也有胜利。乐观主义的概念何在?只有没有过错的人才值得我们去爱吗?生活中伟大的乐观主义是,我们的确爱人们,尽管他们有缺点,(如果我们幸运的话)我们也被别人爱,尽管我们自己也有缺点。”克雷斯注于他笔下人物身上的爱是原色的爱,没有色彩的堆砌,没有华丽的词藻,像约瑟夫为还在熟睡的妻子端上的一杯热茶,一碟水果片,像赛丽丝手里擦拭的玻璃杯和换上的灯泡,像茜尔买给父亲作为生日礼物的一本书,像父母为女儿保留的一颗颗乳牙……这些普普通通的温柔就在我们身边,藏在我们内心的海底深处。

    在克雷斯的众多著作中,《死》是我们译的第一本书,这是一本“写得使他病倒的书”,因为它完全不是一部自传体小说,确切地说,它是一本用心血写成的书。译文第一稿完成时,我们又去了海边,脸色苍白如尸。感谢上帝,还没让我们也倒于黄沙之中。也感谢王理行先生,让我们《死》后不死。时已初冬,中午的太阳依然温暖如春,大海东面渔舟点点,再往前就是日本了,听说日本也有一个不怕死的人在翻译克雷斯的《死》这本书。西方不是有人弄不明白吉姆·克雷斯为什么不是闻名世界的作家吗?这一天也许为期不远了。

    

译 者                       

2001年12月于南京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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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缘偶遇过后就会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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