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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说话的权力
发信人: berlingo(雪铁龙)
整理人: icecream(2003-11-15 21:14:24), 站内信件
网络流行一句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维护你说话的权力。
一开始我窃喜言论自由的风终于在中国吹起来了,后来才知道:这个观点是只用于网友之间,拿我们一切的政治教科书的口气说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是有条件的”。我们也可以原话照套:“网上的话语自由是有条件的”。
这个条件在发贴下面的注解里写得清清楚楚,其中第二条是“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这一条规定本来无可厚非,有这样的帖子出现,总管也好,版主也好,当然应该删无赦。可是具体执行的时候,这条规定的外延的边界在哪里?
具体拿西北大学一件事情来说:有个总管先在中版删了一张报导西大游行的帖子,有网友出来抗议,删贴的人出来回了这样一个帖子,算是给了个解释:
“有关事件已经由官方媒体正式披露和说明, 
但目前国内互联网仍流传不同版本的传言和有失冷静的评论, 
考虑到更好维护我们的讨论秩序,对有关帖子将会进行删除. 

我们虽然是在虚拟的社区空间内进行交流,但一样受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的约束,及时、有效地清理有害信息、垃圾广告、连锁信息是保障和维护社区、全体社员利益的重要措施,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

照这个解释,可以列出以下几点:
1,我们要象官方媒体的报告看齐,与之相左右的报导一律不可行,不可信;
2,我们的讨论次序应该是健康的,有益的,冷静的,不能允许“不同版本的传言和有失冷静的评论”来干扰
3,这些“不同版本的传言和有失冷静的评论”是“有害信息”,与垃圾广告、连锁信息相同,损害了“社区和全体社员利益”。
如果以上几点成立,我们可以推出以下结论:
1,虽然许多国营企业不复存在,“政治学习”也渐渐淡去,可是网2,在这里,各位可以重温这些久违的活动
2,我们维护各位网友的说话的权力--如果你说的是我们想听的话
3,网友们都是傻子,没用判断力,你说啥,他们就会信啥,因此我们一定要选择有益的,健康的消息,不能让他们误入歧途
请问一句:总管所说的“有害信息”,又是按照哪一条标准,谁的标准来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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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sage du sagst er sagt ihr sagt sie sa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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