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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戏里如梦,心事如花(第六集 长发,男丙)
发信人: leechj(妖精碎了)
整理人: qdanger(2003-11-26 13:08:21), 站内信件
       戏里如梦,心事如花

             方思

       第六集

        长发,男丙

  日子晃如梭了,在三楼渐渐觉得热,夏天。
  男乙有给过我几次电话,聊天。其实喝茶完的第二天晚上他又约我出去坐坐,去了绿岛,其时非典还没解禁,绿岛虽然打开门叫做营业,但是工人都放了假,有灯光,也有音乐。
  空荡荡的大厅就我和男乙一台。
  男乙笑说包了一场。
  那晚总有一把幽怨的男声在唱着一些歌,男乙说是王杰,哦,歌星王杰。
  我甚少听中文音乐,除了中国古典。
  我叫了杯热饮和个水果盘,虽然那晚我忘记了吃饭。遗憾的是当时也只有这些东西,厨师放假。
  因为女保姆不在,我们都不会做饭。三餐无着落。
  我跟男乙提起去过北京。
  “啊?读书还是工作?”男乙很感兴趣。
  “读书。”
  男乙笑了。
  觉得很遗憾我没有读下去,但是没有再问为什么。
  是的,我去北京,当年是选择读书。
  尽管才是去年。
  男甲说“殷音,我不能爱你。”
  我就去了。
  我希望自己离开远一点,越远越好。
  爱而不能于我而言,是很荒谬的,那时。
  男甲说:殷音,我爱你,但是,殷音,我不能爱你。
  我尚且太小,我不能接受。
  我要离开。
  所以我离开了。
  初到北京,我是学校新生里唯一的一个广东女孩子,颇受男孩子欢迎。
  其实加之我尚算优生,出言也颇可叫作幽雅,除了太瘦。质如兰,心善又大方。
  但是我不合群,我不喜欢与人交往。
  君子之交尚且淡如水呢,何况,我一个南方女子,并不十分喜欢北方的气候。
  那时我固然孤独,所以我好学,别人修一个学位还喊辛苦,我修了两个。
  我喜欢去图书馆,也喜欢去清吧,有时候也去逛逛北京城。
  中秋前我去做头发,离子直发,回到学校的时候女同学们跟了一队,都做了离子。
  后来我觉得无甚意思,还是寂寞,于是去剪了碎。
  发型设计师刚好是个广东人,在他帮我做离子的时候已要求我留电话联络,他乡遇同乡人倒也是件愉快的事。
  况且他对我真有好感。
  发型屋的人笑我:“找女朋友还是要找广东女孩子啊!北方女孩子身材太胖了!这女孩的身材很棒。谢全好眼光。”
  还了得?我啥时候做了彼男的女朋友?
  澄清澄清,但谢全,我还是称其男丙吧,帮我剪了中碎,不收我额外的设计费用。
  已当我成其女友。
  我不想做过多解释,怕此地无银。
  后来我又去染了颜色,要求深蓝色,男丙反对。我坚持。
  以前我有一把很黑亮的头发,有个人远远地追着叫我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反问:你怎么认得我的?
  他说:认你的头发。
  所以我非常骄傲地惜发如命。
  用最适合自己的发质的洗发露及用最好的护发素,连梳子,都要用黄木梳。
  每天细细地梳每一根称之为秀发的丝丝缕缕。
  甚至不舍得绑起束起。
  懒洋洋地又得意地披着一肩。
  不过那是以前。
  那是以前。
  到了北京,我尚且做离子直发,染个颜色也很平常。
  男丙在帮我做直发的时候也赞过我的头发。
  呵,过去了。
  我还是坚持染深蓝色。
  “要将我的头发弄成永久蓝,深蓝,纯蓝,绝对的蓝!”我说。
  真是天大的笑话,蓝色是不可能会变永久色的,这是一种比较脆弱的色彩,会在瞬间变淡,再若无。
  他以为我疯了,否则就认定我在侮辱他。
  其实我没有。我一个小女子,与一般女子无异,爱蓝色,天经地义。如果要我将我自己都欣赏得不得了的头发做个改变,蓝色就是首选。
  我的逻辑真的很简单的。
  他配了一种自然黑加金色的染发剂给我,然后在我的怒意下再用一种深蓝加咖啡,当我感觉到血液在倒流的时候他哭着拿出纯紫,万二倍小心的再涂在我的发丝上。
  我说,我很优雅的说:你再不把我的头发染成纯蓝,我要你赔我的秀发!
  他几乎要跪倒在我的面前,在助手的帮助下倒出纯蓝的色彩,再搬到我的头上。
  自然黑,金色,深蓝,咖啡,纯紫,纯蓝。
  我的头发终于纯蓝,绝对蓝了!
  但我的头皮已经如火烧般疼痛!像被急剧的灼伤!像被狠狠的撕裂!
  我尖叫着冲进冲洗间。
  走回到街上,回头率自然是N个百倍。而且,女同学们又疯狂地去染了个七彩八颜的头发。
  我有一种意外的得意,常在镜中欣赏我的头发,的颜色。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蓝,蓝得让人觉得有点哑,但又有点不真实,因为明明知道蓝色是不可能长久地披露在我异常的个性上的,明明知道的。
  我感激男丙,因为我开始喜欢上了头上的那种蓝,真的,非常喜欢。
  当有一种不真实的东西又明明的存在在你的身边甚至是依附在你的身上的时候,你即使不虚荣也有一种忘形的骄傲。
  我因那把蓝得怪怪的头发整整美丽了三个星期。
  三个星期。
  因为,毕竟,蓝色都不是永久色,不管哪一种蓝。
  蓝褪了之后我的头发有点灰,有点咖啡,也有点浅金,也红得有点栗。
  色泽之多变甚至会随着我的心情而变幻莫测。
  但我会常常怀念那种莫名其妙得来的蓝色,夜里都哭着醒来要,像个小孩子一样要找那种蓝色。
  找一种像是童年时代失落的心爱的东西。
  我甚至想要找回男丙,问他要回仅属于我的那种蓝色。
  呵,还是过去了。
  并且那只不过是寂寞。
  在北京我过了个生日,没人知道,我告诉了男丙,他让我晚上出去,去啄木鸟清吧。
  他下班的时候给我抱了一个好大的宝贝熊,跟我差不多高的宝贝熊。
  我喘不过气来。
  我很开心地笑了。
  然后他又带我去另一间酒吧,把我介绍给那里的朋友,他们祝福我,还有预先准备好的蛋糕,还有红酒。
  我裹在深蓝色大衣里笑得很开心,很舒服。
  男丙上台唱歌给我听,他的唱腔很好,并且都是广东歌,室内的人都热烈地鼓掌,并且女孩子都羡慕我。
  男丙还唱邓君的《我只在乎你》。
  我乐坏了。
  最后,男丙还神秘地叫我闭上眼睛,酒吧内还开婚礼进行曲。
  哎!其实只是一场搞笑剧,吓得我以为他要向我求婚。
  当我在掌声中被要求睁开眼睛的时候,摆在我面前的不过是碗长寿面。
  双蛋长寿面呢!
  我爆笑。
  众人喝我彩一定要我吃完。说要个好兆头。
  我哪里吃得下!
  差没被他们喂着咽死。
  还要被他们砸了一身蛋糕。
  一辈子中的第一次吧。
  后来我的大衣上全是白点,忌廉及水果的香味一直充裕四周。
  到舞厅去时都有人替我开心,现场游戏得奖的人还要送礼物给我。
  我为什么之前会觉得那么寂寞?
  毫无道理。
  连陌生人都爱我。
  男丙及他的朋友们全都簇拥着我,爱护着我。
  我竟然还自称寂寞。
  真不知足。
  我真不是个贪心的人。
  夜过了两点,我当然偷偷地伤感得落泪。
  因为男甲没有打电话给我。
  呵。
  我不贪心吗?
  贪心得很。
  男丙和朋友们去找住的地方,我坐在吧外的长凳上,天很冷。
  我当然想念男甲。
  但是我明明也很开心过。
  我裹紧大衣,等男丙回来。
  我们去了一家大桑拿室包了个大厅,我睡最正中的一张床。当然我们都没睡,男丙的朋友们玩扑克,男丙则在求我。
  “我是喜欢你的,你看不出来吗?”
  “不知道啊。”我的确不知道,看不出。
  “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但是我也喜欢他们,一样的喜欢的。”我指他的朋友们。
  “音,你别折磨我了啦。”男丙挺痛苦的样子。
  他的朋友都替他难过,敲我脑袋:“真是高斗,我们阿全是个大好人啊!你不要可惜了!”
  “我要啊,不过也要你们而已。”我笑。
  谢全并没勉强我,意思是给我时间。
  或者也可以说让时间证明一切。
  我很想告诉他我有喜欢的人,但是我不敢,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谢全也曾问过我是否在广东已有男朋友,我如实回答,没有。
  的确,没有。
  而况当时,我还没有跟华生在电话里热恋,我尚且在郁闷着这段感情。
  我比较不爱说感情及人类。
  谢全就觉得我很内向。他说等。
  等吧。
  等吧。
  我后来没有再做过头发,即使颜色都开始掉到了最初的一层。
  男丙是个很棒的发型师,经常被服装学校邀请去为其模特做发型,而且很多学校的联欢都有邀请他做发型评判。
  我校也有邀请过他,并且我同他坐在同一席位上,因为我的头发在学校还是蛮多变的。
  他为此回去炫耀了好一阵子。
  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
  我回广东的时候,却没有告诉他,我回得也很静很静。
  他去学校找过我,却听得同学们说我莫名其妙退学了。
  他恐怕恨我。
  我在圣诞节时打个电话给他,他以为我还会去北京,在等我。
  在想念我。
  他转达同学们的口信:“你好不可思议,大好前程都放弃了,你是个好优秀的人,你修了两个学位!”
  我无所谓。
  我告诉别人我无所谓。
  “你回来吧,你在北京的时候更漂亮!”谢全这样求我。
  “我在广东也很漂亮啊。”
  我不懂得珍惜。
  “谢全,你还记得我曾在北京租过一间小屋吗?”
  “记得,我知道你其实心里另有别人。”
  “是的,我以为我可以有别人,但是其实不能。请你放弃我吧。”我也恳求。
  “但是我不希望,我希望你回来,即使你不喜欢我,但你可以在这里继续学习,甚至工作。”
  “其实我不喜欢北方的。”
  “你会喜欢的,你的行李都在我这里了,我等你。”
  他到现在还在等。
  我相信他还在等啊。
  但是,我不会去的。
  不会。
  我害怕自己再次晕倒在零下十七度的深夜街头上。
  抱歉,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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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单身,然后努力工作,赚足可以过到五十五岁的钱.三十五岁后,我将不会再工作,我会去旅行,周游世界,去我想去,可以去的地方.十年后,我四十五岁,我会待在一所,周围有山,有水,屋内有书本,有音乐,有茶还有花的房子里,静静地过日子:看书,听音乐,写字,泡茶和养花.再十年后,我五十五岁,便死去.__方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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