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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来关注警察的公民权(转贴)
发信人: gooded()
整理人: gzcop(2003-10-26 01:20:22), 站内信件
    时下对于警察的印象好象不太好,尽管政府一个劲的宣传,电视台也老是播放警察的连续剧,象《铿锵玫瑰》、《公安局长2》等等,可是负面的东西也不少。前一阵媒体暴炒的孙志刚事件也及其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并最终导致《救助办法》的出台,使我们的社会离文明社会更近了一步。最近公安部又出台规定:非法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并其他一些便民措施的出台,显示我们的政权更加人性化。在这人性化的进程中,媒体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媒体督促着监督着鞭策着激励着刺激着我们的政府在文明的道路上一步步的前行,使全社会的弱势群体有所仰仗,但是媒体也许忽视了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给人以强势的印象,但事实上他们一样的需要媒体的支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他们生活在所在群体的最底层,是一群被上级机关和社会都忽视的人群,他们的自尊不允许他们张嘴求助,但他们的公民权利被忽视被剥夺被践踏的程度如此之严重,是我不能不把这情况公之于众,求助与媒体发出他们公正的声音,是他们的利益和尊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 
     我的一位警察朋友,诉说了他的情况。他是山东南部某县的一位基层民警。这是一个治安状况非常糟糕的县,是一个腐败横行无忌的地方。腐败不腐败,证据就摆在那里,任何人不用问,只要开车或坐车经过这个这个县城就知道了,才铺了没几年的水泥路面,已经龟裂的不象样了 ,有民谣说:“小车一颠,到了**”。更另人拍案惊奇的是这里的交通管理:交通警察和红绿灯明明就在路口,可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全成了摆设,行人车辆随意行止,除了外地路过的车辆会在红灯前停车,本地车根本无视红灯的存在,照样穿行,所以交通常常堵塞,不大的县城,一片混乱景象。连“红灯停,绿灯行”这样文明社会的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规则在这里都行不通,你可见这里行政部门,执法机构混乱`无能到了何种程度。更另人惊讶的是,这里随处可见无牌车辆,任意穿行,你可以见到警车就在无牌机动车的旁边,却相安无事,互相招呼,安之若素。这位朋友告诉我,正是由于无牌车辆的肆无忌惮,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仅该县2003年3---6月份,在不大的县城里就发生了40--50起“双抢案件”,作案人多是2-3人结伙,共乘一辆无牌机动车,多是摩托车,光天化日之下,抢夺财物,手提包`项链`手机现金等物,遇有反抗,辄实施暴力,进行抢劫,得手后乘车逃走,车辆无牌,满大街都是无牌车辆,接警后根本无法追捕,破案全无线索。大多受害群众明知破不了案,根本就不报案,报上来的只是少数,群众只能吃个哑巴亏,自认倒霉,整个社会没什么安全感。黑社会争工地`报私仇火拼的案件时有发生`一般群众有矛盾也习惯找“道上的人”解决,谁道上有*山,谁就吃的开`有本事,你不服,他一个电话,无牌的昌河车拉几车舞刀弄棒的痞子来了,你咋办?从春节到现在连发了十几起杀人案只破了一两起,其余的均被挂起来了,所以有种说法“*山无大案”,为什么?杀人案都不算大,都没人管,没人问。还有什么案件是大到非破不可的呢?说没人管吧,也有人应了名,成立专案组,名字写在领导的笔记本上,但没人真正出心去搞案子。领导分完工也就完了,没人督促。
    到这里朋友们要愤怒了?为什么警察不干活?他们还有没有职业道德?警察是吃白饭的吗?他们还有没有良知和责任感?
      是呀,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愤怒,都会谴责。可是想一想,在一个公安局的400多号人里,有一个人没有职业道德可以理解,你可以说是这个民警的素质问题,有十个八个也可以理解,有30个50个也就算可以理解,如果所有的民警都失去了职业道德,都不务正业了,你还能说这只是个人的问题吗?还能说这只是个人的素质问题吗?不,这是一个这会问题,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论他是领导还是平民都应该正视而不应该回避的问题。这问题应该解决,必须解决,必须急迫地加以解决而不是放任在漠视中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否则受害的是无辜的群众和整个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绝不能放任这种状况存在下去。我们的政府应该为此作点什么了。怎么能放任一个县的警力都去搞效益案子,去为完成罚款指标而奋斗呢?
     这些警察们真的无所事事吗?不,他们非常的累,这是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县,可警力不过400多,一线的民警也就是100多号人,他们面对的是100多万人的治安和一年的365天。这个县的治安一向不好,在近几年呈现加速恶化的趋势,当然报表上的数字是下降的。每年的刑事案件达到数千起。保守统计在2000起左右,而一线办案的刑警只有20多人。这20多人面对这2000起刑事案件,其中20起左右是杀人案,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吗?不是一年如此,而是年年如此。不仅刑警队是如此,派出所也是如此。事实上由于刑警队顾不过来很多案件推到了派出所头上,而派出所按规定没有办理刑事案件的权限,这实际上把他们推倒了违法的边缘。派出所还要每日备勤,应付“110”突发事件和日常的治安管理,知道他们每年加多少个班吗?发挥你的想象,而且还要突破你想象的极限。下面举这位朋友为例:
     这位朋友在派出所工作过8年。刚参加工作就到了派出所,刚开始浑身是劲,每日每夜的干,2-30天不回家也是经常的事,怀着理想,好象可以平一己之力,扫平邪恶,打造一个太平世界。后来换了个派出所,可以轻松一点了。没2天可以回家歇一个晚上,他由此给我算了一笔帐。算了算他应得的加班费,结果另我大吃一惊。
     以他在比较轻松的那个派出所的工作时间为例,按所里的规定每2天值1个班,歇一个晚上,值班是24小时在所备勤,出警,办案及其他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不值班的那天到下午6点钟没事的话可以回家,这就是一年365天的安排。所里3个正式干警,所长是不带班的,负责全面工作,实际上是全面的不工作,喝酒是所长最大的工作。酒量不大的所长没几个。朋友和另一位民警负责轮流带班。就是说:没48小时工作34个小时,因为值班按规定是不可以睡觉的,随时应付突发事件,110出警农村必须半小时内到现场,这是公开承诺的。在48小时里,工作时间是34小时(头一天8点到第二天8点,下午6点可以回家---没事的情况下,8点到18点是10个小时)。一年按360天算,另5天算没干,一年的工作时间是34*180=6120(小时)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公民每天按法律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逢假期休息。每一个公民每年的工作日是251天。即251*8=2008个小时。按2001年度全国平均日工资43元。就可以得出每年的加班费是(6120-2008)/8*43*2=44204元。(6120-2008=4112总时间4112/8=512是加班的工作日*2是按规定加班费翻倍)
     他在派出所工作了8年多。就按8年计算。44204*8=353632元。去掉零头是35万,国家提倡奉献,再去掉5万算是奉献给社会了。他说,工作8年总共得到的工资不到8万元,奉献5万给社会不算少了吗?这30万加班费谁给我?实际上一分没得到。工作8年,得工资8万,却损失加班费35万。这算什么?算我主动奉献还是被剥削?工人被克扣加班费可以找,可以告,可以求助。我们到那里找,到那里告,领导根本就不理你。社会上谁同情你?一年加512个班你能想象的到吗?谁能想象的到?谁能帮这些基层的民警说句话呢?看起来穿着警服象个人样,实际上一点公民的尊严都没有。连公民最起码的劳者取其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公民的尊严。上级领导有几个真正关心基层民警死活的。顶多下个文而已,真正关心的有几个?领导有车坐,有酒喝,有小洋楼,肥的流油。我们算什么?你说谁还能有多大的工作热情?
     警察也是公民,也是劳动者,也享有公民的权利,他们作为劳动者的获取合法的劳动报酬的权利不该受到尊重吗?我们是人,不是神,不能让我们只奉献不索取,8年得工资8万,却献出去35万,这太不成比例了吧。奉献的仅仅是时间吗?是我们的生命,是我们的青春,是我们的健康,是我们的生活乐趣,是我们生命中最有价值的这一段,生命对于我们也只有一次。告诉我一个一年加512天班的公民,他的生活乐趣到那里找?他对家庭的责任怎么尽?
    我们奉献的何止时间,说这,他拉起裤腿,褪下袜子,脚碗两边清新的弧性疤痕。这是被狗咬的牙印,夜间抓逃犯留下的,药费还是我自己掏的。他看着我,你能相信我在一比一的情况下,亲手抓获一个1米8的杀人逃犯吗?他正在死刑复核,快执行了。说着,他微笑了,从这微笑了我看出一丝非常冷峻的自豪。
    他最后问我,你说我能要这加班费吗?我要的话是素质不高吗?
    听了这些,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回答,需要我们的政府来回答。最起码,一个劳动者的公民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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