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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生活
发信人: eyu-(喂马,劈柴)
整理人: nanyuner(2003-10-20 01:27:06), 站内信件
我喜欢床。
我喜欢床大大咧咧的占据了我卧室的二分之一。
我喜欢占着床上的二分之一把另外二分之一留给你。

亲爱的,你是我的口腔溃疡,只有我知道你让我怎样的疼。

凌晨三点的街道,冷冷清清的秋风,路旁的树也许和我一样无奈和寂寞。偶尔从什么地方窜出来一条狗,冷漠的看我一眼,径自离去。大概它也看出了我的无聊,因此对我不屑一顾。我不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我有家,从这到家不过三十分钟的脚程。可我不想回去,我还没有勇气面对家里那两个正在闹离婚的人。他们是我最爱的人,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仍然是。路过一个酒吧,玻璃窗透出昏黄的灯光,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打烊了。门上没有“停止营业”的牌子,我推门进去,好像没有人,我走到吧台,坐上高脚凳,发现吧台后面有个人蜷坐在地上,手里捧着一个杯子。我们被彼此吓了一跳。他吃力的起身,把手里的杯子重重的搁到吧台上。
喝酒?我们这打烊了……
我突然觉得这一夜也许会发生点什么,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仓皇的逃离了那个男人和那个酒吧。
其实,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爱瞎想,爱自己吓唬自己,爱编故事。
那酒吧出来,我开始用力的跑,球鞋有力的踏着地面,发出某种声音,节奏,我感觉到奔跑的快乐,风拂过我的脸,把我的头发撩向后面,我的身体在跳动,我突然觉得无比喜悦,在这风里无人的街道上奔跑,没有人在乎我的方向,连我自己都不在乎,漫无目的的奔跑,畅快淋漓。我开始感觉到热,背上出汗了,我一边跑着,一边脱下外套,风从领口灌进衬衫里,我开始解衬衫的纽扣,一颗,两颗,三颗……只剩下胸前的一颗。风撩起我的衬衫,露出肚子,我就这么肆无忌惮的跑着,不知道跑了多远多久,直到累了,累到再也迈不动步子,倒在马路中间。这是第一次。我第一次这样躺在马路的中间,衣冠不整,没有行人,没有交通警察,没有指指点点。我看见天是蓝灰色的,偶尔有一两点星星,月亮的颜色很淡,还有路灯,这个城市的路灯很漂亮,到处都有,不昏暗,也不明亮,它们一起亮着。
我开始觉得冷了,把衣服穿回身上。
我靠着绿色隔离带坐在马路上,偶尔有车经过,是出租车,司机一定看见我了,没准他以为我是个疯子。

“我看你是疯了”他看完我写给他的东西时这么对我说
“如果连你都说我疯了,那我肯定是真的疯了”我的心里一阵紧
这是我头一次谈恋爱,跟一个男人,这样的尝试几乎耗费了整个我。
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他以前从来不像现在这样忙于工作,他开始很认真的赚钱,他许给我一个未来,现在开始一点一点兑现。我很感动,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才足以回应。我笨的相隔不懂事的小孩,几乎手足无措。我也开始努力,我知道他就是我生活的目标和方向,有了这目标和方向,其他的一切也就不重要了,所有的苦能换来最后的甜美便是最大的值得。
我开始戒烟、戒酒、努力戒除所有不良嗜好,我开始自己动手洗衣做饭,我要把最好的我送给他。
回到家,天还是那样灰蒙蒙的,还没亮。另外一个卧室的门紧闭着,我钻回自己的房间,反锁了门,躺在床上。之前的这一夜像是梦境一场,找不到一点真实的痕迹。除了他。床头是我们俩的合影,照片里,我们的头贴在一起,他揽着我……我突然有马上吻他的冲动。
窗帘外面天好像亮了。大概太阳正从什么地方缓缓升起,城市开始骚动起来,这就是这个城市的黎明,一个从梦中醒来的娼妇,睡眼惺忪开始梳妆打扮。
我在黎明的时候和衣睡去,梦里只有我和我的他,我们占据了整张床……或者,以其他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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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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