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eechj(妖精碎了)
整理人: qdanger(2003-11-26 13:08:2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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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里如梦,心事如花
方思
第一集
男甲,男乙
地上有一封移动公司的快递。
电话帐单。
八百八十八块八毛八分。
手机其实没唱歌已有一个月。
拾起来,上楼,放下。
喝水,拿起来仔细端详一番,随即扔进抽屉里,轻拍的一声。
痛快?
不见得。
“你去死!”对着梳妆镜咀咒自己。
后来后悔,毕竟恋生。
太多舍不得。
太多太多。
太多。
脸色腊黄,阳光却正好,夏日有个名词叫热烈。
一切是热的。
热辣辣的。
包括三楼的三个房间及大阳台。
包括床,桌,椅,地板。
还有水。
打开笔记本,有一篇叫做《别人的快乐》。
别人的?关自己啥事?为什么不是自己的?
太恶俗的缘故。
做人到此程度,不死亦无依可存。
二十四日,二十四日要去拘留所接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结过婚又离了的男人。
记事本上这样写的:二十四日,接人,放生。
哈,自己有放生的权力?
滑稽。
倒在床上,背上一阵滚烫,这该死的夏天。
累啊。
睡一会再胡思乱想吧。反正,有这个时间。
可是,有这样的环境?
有睡眠的环境?
绝无。
街道是热闹的。因为。
且,热。
好狠的夏。
床头上有法院快递的判决书,一审二审都在。
终字当头,二审已了,无后诉,却难保不会有后患。
有的。有的。
我叫彼男乙,当然男乙是有姓名的,且尽管他是我第一个与男人有过性关系的男人。
男乙姓林名伟,判决书上的主角正是他。
现年三十八岁,一个农民。
男乙强奸了我,可我还来不及告他去坐牢,却已有别的女人找他要钱,结果他现在在拘留所,等我二十四日去救他。
我的脑袋百分之两百有问题。
因为我答应了,并且为其哭了。
为男乙哭了。
殷家大小姐为一个三十八岁的农民哭了。
可笑。
可悲。
可恨。
可怜。
现在十九日。有个约会。
是与人相亲的约会。媒人是三姑的六婆的外甥女的阿妈的邻居。
听说殷家的大小姐到了适婚年龄,尽管大学还没念完,人也长得眉清目秀,脸及手掌有福气相。
哦,对了,相亲前他们肯定找过面相先生在暗中偷窥我的。
是,我竟然去了。
并且很有礼貌地去吃了一顿饭。
并且自我再介绍了一次:
这是我,传闻中的殷音。
这当然是殷音。
殷音,可能不是那个拒绝吸人气的殷音吧?她是不出门的,不见任何陌生人的,不适合群居也不呼吸的。
是。
竟然是。
因为为了等二十四日。
所以有十九日,而已。
穿衣,出门。
在移动公司未下班前打印了一份通话清单,二十二页四十四面。
我不是要怀疑移动公司的计费错误,只留个纪念,而已。
没看,也没算计多少分秒多少银子,装订好,成册,在背面找地方写字。
天啊。四十四面通话条目,八开的纸张。
我过去是二十四小时都在与人通电话吗?
天知道,过去了,忘了。
八百八十八块八毛八分。
交清了,手机又唱殷音的“梦醒时分”。
“早知道伤心总是故意的……”
伤心也有故意。
做人难道不是刻意?
男甲有一条即时信息,叫我看月亮。
残月。带血。有泪。
男甲是第一个吻我的唇的男人。
我站在门口的那个深夜,男甲莫名其妙地叫了我一声:殷音!然后头一探近,嘴巴就亲了过来。
我愣着,老半天没反应。
那叫初吻。
荒唐得可笑的初吻。
男甲也有姓有名的,华,生。
此华生当不同福尔摩斯的华生医生。
此华是华夏之华,有安康繁华之意。
男甲确是在男乙之前。
至少是男甲先在我背上划了个十字。
后来男乙将我的双腿,抽掉了一条筋。
残废了一半。
当然没致死。
月亮看完了。该睡了。
明天二十日,那就还有四天。
四天,有男乙。
男甲幸好是过去式。
幸好?
哈。
睡吧。再不睡男丙男丁都出来了。
睡吧。
七月二十日凌晨三点。
---- --我想单身,然后努力工作,赚足可以过到五十五岁的钱.三十五岁后,我将不会再工作,我会去旅行,周游世界,去我想去,可以去的地方.十年后,我四十五岁,我会待在一所,周围有山,有水,屋内有书本,有音乐,有茶还有花的房子里,静静地过日子:看书,听音乐,写字,泡茶和养花.再十年后,我五十五岁,便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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