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ullkiller(鬯骨)
整理人: nanyuner(2003-09-22 04:54:54), 站内信件
|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一个 秘密
故事一开始埋设一个伏笔
通常是先整理自行假设酝酿的情绪
再用矫情的文笔 写下两个汉字
泪滴 或是 花季
杭州是个闲散的城市,它有一种安静的深度,一片一片大的叶子,让人怀念的整整十几年。坐在西湖边喝啤酒,看行色匆匆的男人女人,阳光覆盖着的身影,过于明朗,被操纵,被扼杀。
我喜欢游荡,双手插入裤带,伪装出不屑的神情,然后踢路旁的易拉罐。会幻想,盯望巨大的广告牌上出现自己的手心,一道道纹路,坍塌而落,是一种深刻的绝望。
我喜欢流泪,总是在夜晚,一个人听歌看书,看到眼皮迫不及待合拢,听到电台主持都在酒吧睡着,于是钻进被窝。海男说:我害怕梦见你。我说:我害怕梦见你。泪无声滑落,期待黑暗与寂静。
我应该蜕变成一株苔藓,这是我的颜色。
接下来每个段落 片语 字距
它们之间的留白 其实都很刻意
刻意要讨好眼睛阅读的 顺序
尽量让结尾看起来 铿锵有力
一年中最热烈的阳光炙灼。我和你翘课了十天,去网吧,去球场,去大街上闲逛,那个夏天,我的生活,愉悦。
你爱过一个女孩,长发明亮褐色的眼眸,稚白的肌肤。她说话慢条斯理,淡淡天真的微笑,我也很喜欢她。
后来你们结束了。就是沉默,变成过往。
我跑到边上把篮球捡回来扔给你,心口发颤。
你站在那里,平头,很瘦,透彻锐利的眼睛,穿我喜欢的那种T恤和中裤,一幅自视过高的神情。一个瞬间,你美丽的离去,站在风中的我,开始孤独。
9月20日早上,你在楼道上碰见我。我把头发剪的很短,短的可怜丑陋。你懒洋洋的伸手一挥,摸摸我的脸。我本能的退却,但无比温暖。
我们都是住校生,偌大的教室,只有30个人一同度过高三。晚自修追打小虫子,我总归在一旁看着,不时痴痴地笑。白天的课程,大多是考试。我和你用最迅速的动作完成空白,剩余的清闲,便默对户外慵懒的阳光。
思维,冥想,推理,重压,都是停止的。我感到窒息,我听见骨头缝里的摩擦。
那边有恶劣的碰撞声,咒骂,叫嚣,拳头的呼吸。我极其自然的转头。见到的却是肉色的手掌,挡它住我的视线。
别看,回来。
你平静的声音,手心布满干净而脆弱的掌纹
传来桌子倒地的声响。你没说一句话。我知道有人在动武打架,因为无趣的纠纷冲突。高三的人,显得莫名烦躁。
暗潮汹涌。
一切就这样不可抑制的在脑海中铺陈开来,缓慢的,但却带着极大的冲击力。柔软而疼痛。 恍惚间,看到了你对我微笑的脸。
高中的时候开始热爱篮球。看朋友们很拼命的打球,流汗,奔跑,穿梭,执着。我会很拼命的去爱整个球场。开始看NBA,有了热爱的球队与球星。那个球星,喜欢至今。
你的手臂上,擦出许多伤痕,血流下来,顺着肌肤,落在水泥地上,染成黯丽的色彩。每次要经过几个月,残疤才逐一退却,新伤又逐一显现。只是每个傍晚,我依旧看球管衣服。我记得我是多么快乐。
高三没有松弛。我们每日每夜做卷子。你有个很小的定书机,你会把白花花的卷子帮我定好,默无声息的交给我。我把它列为一种象征,在这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里,开始苏醒。时间断裂了,我陷落进去,忘却了自己。
因为我遇见了你。我遇见了,而我只能,遇见。
那种感情,就像父母离异的碎裂,与身俱来又唐突的碎裂,时间渐长就渐痛,不能撞击的宿命。
我梦见我们路过小镇,村庄,陈旧的木结构古建筑,路过墓地,那是个伊斯兰式的圆形石冢,一点没有陵墓的那种庄严森凉的气息。
是不是两个人葬在一起,就真的能把爱情也带去了。
你说,用石头把身体封存在一起,这是“爱”,给活着的人来看的。
高考要来了,我看到有些人,他们会不知所措,弥漫,饥渴,一起抖动,把魂魄全部抖出到上空,笑容,露出发黄的牙根。
我没时间了,你也没时间了。
当然 故事的中间尚需要营造润饰
角度凄美滥情的几句
叹息 或是 别离
如此大费周章的铺陈设计
难道 只是为了让故事看起来
自以为是的 美丽
在我完成高考试卷以后以后我确定高考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一直以为人是为了事业才参加阶段考试,用宿命一点的方式来说,人的高考就是一种使命,就是为了去完成,这样让我觉得很功利。
毕业后,所有,都走了,都会走的。我没有要毕业照,所以我身边一点纪念的实物都未带走,我却会终生记住这三年的面孔,言语。
我学习一直很好,即便与你相同的贪懒。最后我输了,你赢了,可能一生会赢下去。
天亮了,突然想去冰岛泡温泉,皮肤异常干燥,水的声音无法停留,像是我生前的歌唱。
你陪我一起去查分。我手持着心爱的百合,一辆汽车疾驰而过,卷起的尘土弄了我们一脸一身。
学校里十分拥挤,我们往外走。所有的人群都是阻碍,发出来回走动的脚步声,极其富有节奏感,我开始数:一二三四四三二一……香水百合大片花瓣被撕下,在空中打着旋,像飞舞的纯洁,不知去向,随着最后一束阳光在市井里逃跑。而阳光天天会有,我的百合啊,不知去向……
下雨,只有一把伞。你晃晃地举着,一直都不开口。我湿了。肩碰肩的潮困又与你短暂分离。
我并不熟悉路,在杭州,这个清冷古典的城市,完全陌生。你要送我到能让我回家的车站。就一直找,跌跌撞撞。
人力车,自行车,公共汽车,来回奔驰,凌乱的灰尘,被打落。你拉着我,走了两步,原来我们站在交通的中央。
我心里充满了幸福,应该是幸福,是的,我害怕你转过脸看我,我不愿意看到你是谁。
随便找了能过武林门的车站,你转身离去了。我很想拉住你,说,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走了。
你的身影消失了,在我的眼中化做水气,分裂,蒸发,被吸进我的身体。
在不同的学校,重新的生活。用指间轻触时间的花朵,它开始抖动起来,仿佛脆弱的不堪一击。
不 其实我所有的努力
堆砌 这些有韵脚的字句
都只是为了让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无懈可击的 爱你
记得你说你喜欢长发的女孩,我用手指插拔凌乱的发根,它们像是拔不尽一样浓密生长,如同海藻。
斯派克与朱莉娅选在墓地幽会,我想他们是有病,相思,忧虑,惶恐,盲目,都是病,一病一病叠下来,变成情人选在墓地厮守。
我不知道还是否能与你相见。
《圣经》里早已明示:“爱情如捕风”。所以,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因为不舍而获得怜悯。
原来,一切真的只是曾经的。
原来,一切都是空白的。
我喜欢看各种木屋,看古老的城墙,看幽静的桥头,我知道那些过去的东西能让我感觉到一点落寞,一点留恋,那已足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