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ldyg(呼啦啦的帅包子)
整理人: shouen(2003-08-28 11:58:1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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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些东西是尘封心底并且是念念不忘的吧。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7年了。7年?有那么久?呵,岁月如飞刀呀。
算起来,那是她还是高中生。第一次见到他,在自家的客厅里。
白衬衫,卡其裤,一脸阳光,高大挺拔,宽肩膀,奥!穿白衬衫已经足够漂亮!
父亲介绍说,他是单位新分来的大学生,年轻、热情、前途无量。
他一见她,脸上便绽放出笑容,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她亦随着笑。
她清清楚楚地记得,他曾说过她笑起来,一副冰清玉洁的模样。
就在那一刹,她才开始心动的吧。
他每次来家里玩,都是穿着白衬衫。他似乎对白色有偏执的热爱。
只因为他,一件简单的白衬衫竟与名牌时尚仲伯难分。只要人够出色,即使一抹白布竟也照样出彩。
白衬衫从此便写满了她的日记,并且堵在她的胸口。而他,知道吗?
后来,他成了她表姐的男朋友。
原来如此?父亲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她有隐隐的妒意。
在后来,他成了她的表姐夫。他竟然真的会跟表姐结婚。
没记错的话,那一年,他27,她17!
她没有参加她的婚礼,推说高考,连温书都要挤时间,实在抽不出身。
父母皆奇怪,那么喜欢凑热闹的一个孩子,况且,她不是一直喜欢同他玩嘛?
小孩子的事情,谁也说不清。
据说,婚礼上,他仍然着一件白衬衫,白得耀眼。
舍弃了华衣,仍然英姿飒爽、玉树临风。
据说,婚礼上,他喝醉了。咦?那么好的酒量,平日里与父亲喝酒,一箱啤酒加两瓶老白干,就算多加一只香槟,也不见他眼红、脸红。
她觉得很失败,因为不能说是话。明明是她先认识他、她先喜欢他,可怎么就成全了别人呢?
而那些关于无数的日记,她在他婚礼的那天一并烧掉了。每烧一页,都要下一次狠心。
痛呀,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她的初恋呀。
看得见的伤心是伤心,看不见的伤心是爱情!
后来,她考取了新闻大学,在后来,她毕业做了记者。
每天有应酬不尽的酒会,数不尽的俊朗面孔,而她心里却有一道疤,凡看见着白衬衫的男子,她就会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还有一种想拥上前去的冲动。
他仍是她心头的一个不能抹去的记忆。
自从婚后,他再也未见过她。有意无意地,她总是避着他。
弹指一挥间,7年过去了,那可是2555个日日夜夜呀!
终于———后来的后来的后来,他离婚了。缘由是表姐厌倦了总也洗不尽、烫不完的白衬衫。
记忆中,他总有穿不脏的白衬衫,从领到袖,厌倦?!真好笑,那可是自己的梦想呀,为自己喜欢的人,为自己喜欢的人所喜欢的白衬衫,辛苦一点,她愿意。
感情说穿了,一个人挣脱的,另一个人去捡。
于是,她主动约了他。
阳光下,他迎风儿来。白衬衫,卡其裤,宽肩膀,窄腰身,还是会笑的眼睛。
她忽然一阵眩晕。
7年了,除却他,谁会把一件白衬衫演绎得那么经典完美?就为这,所有的等待对她来说都是值得的。
他微笑。她亦微笑。打开送他的礼物,那是一打质地上好的VOSTD白衬衫。幸好,他的身材还没有走样,因为她记得7年前他的衣服尺码。
今后,守在电话旁的女人,在厨房煮茶的女人,把白衬衫放在他床头的女人,随他一生一世的女人,应该是她了吧。
仿佛这7年从未存在过。毫无芥蒂,她挽住他的臂,把头轻轻地靠在那向往了7年之久的着白衬衫的胸膛上。
如今,要人的人,要仁得仁,还有什么好怨?
幸福就是终于等到自己想等的人,不对嘛?
这一年,他33岁,而她刚好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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