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3rd-eyes(云之南归来)
整理人: z9z(2003-08-16 09:25:1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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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夫开始讪讪地笑,hoho,可怜的小家伙,被一老女人抓住当老公,还被另外一个老女人叫小姐夫了。。。。如果是我,就宁愿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小姐夫,摩梭人,凡,我开始在帐篷边聊起来。原来摩梭人对凡倾心了,然后凡又对小姐夫倾心了,而且还私定终身。这一转变就在几分钟之内。可惜我无幸目睹凡人生大转折的发生。哎哎~~~~小姐夫来自浙江,与他同行的还几个同学。他才上大一。天~好年轻哦。
凡问摩梭人:你们这里的男骇,如果喜欢上一女孩,而她又喜欢别人,你们会怎么样?
摩梭人回答道:如果是有风度的男人,就会祝福他们幸福啊。如果是小气的男人,就想办法去破坏他们啊。我喜欢你,但你喜欢他,我还是会祝福你们的。。。
我们都笑了。
在摩梭人口中,知道他想找一个城市的女孩,过不一样的生活。他已经不想走婚了我们还知道他们走婚的经过。原来,在他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如果你喜欢那个姑娘,就在姑娘的手中挠一下,如果姑娘也挠你的手心,那就说明姑娘同意了。那么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小伙子就可以爬入姑娘的阁楼。。。。直到他们有了孩子,这段关系就可以确定下来。但男人不必负责孩子,孩子由姑娘家的兄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抚养。如果男女双方后来觉得不合了,也就可以和平分手,各自再寻找走婚的对象,互不相欠。
这种婚姻的形式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但我觉得它很纯粹,也很利落。在这里父亲不必负责孩子,舅舅抚养姐妹的孩子。合则来,不合则去。现代人的婚姻,虽然有契约。但这个契约的约束能力又能大的什么地方去呢?
晚上我们去参加了摩挲人的篝火晚会,大家挽起手来也就是群魔乱舞,完全没有章法。只有凡在那战战兢兢,哈哈,那个摩梭人一直向她凝望,而凡只好左顾右盼避开他那热切的眼光,紧紧拉着我的手,生怕有人往她的手心里划圈圈。哈哈,这就是你招蜂引蝶的后果。
回客栈的路上,我们一路上要防地雷——牛屎,还要帮着凡防着那个摩梭人。大头在这个时候担任了比较重要的角色。要他扫雷,还要他当一下保镖。
回到客栈,我们在2楼的房间窗户里,看到那个摩梭人喝得醉熏熏地在楼下徘徊。。我和雨林姐都一致指责凡的捻花惹草行为。凡吓得花容失色,最后我们合力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宁愿闷死,也好过半夜“一个男人爬上来~~依拉拉~~爬上来”(调寄“半个月亮爬上来”)
太累了,又是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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