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endya()
整理人: kendya(2000-08-08 20:42:2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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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现代汉语词典》时知道了“江湖”是什么东西。它说:“旧时泛指四 方各地。”又说:“旧时指各处流浪靠卖艺、卖药等生活的人。也指这种人所从 事的行业。”我不会卖艺,也不会卖药,我的江湖,就是在幻想中四处流浪,在 现实中四处碰壁。因为我的朋友任我行先生曾经告诉过我:“有人的地方就有恩 怨,有恩怨就有江湖。”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江湖是从我读大学那年开始的。那年九月,整个中国都在播一部名叫《 莲花争霸》的电视连续剧。实际上,它是将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与古龙先生 的《流星蝴蝶剑》杂揉到一起的怪胎。我看了之后不生气,只是觉得沈冲(孟星 魂)的世界真是好玩,有刀光剑影,有血腥暴力,有女人,也有变态。我十分向 往这种生活。我做梦的时候都在想怎样给小蝶姑娘做人工呼吸。小蝶真美,美的 让人心碎。
说到女人,我那时还真有一个,我叫她雁儿。我觉得她就像一只大雁,迟早 是要到别的地方过冬的。所以我很平静地与她一起在爱情的想象空间里互相厮杀 。我知道她是李莫愁,但是我喜欢被她用拂尘抽打得遍体鳞伤。在她抽打的时候 ,我能看到她恶毒的目光中闪现着凄美的光芒。我喜欢这种凄美。所以在她抽打 的时候我享受到了快感。她说你是个受虐狂。我说我要让你给我生十个儿子,我 还要妻妾成群。她离开我的时候并没有给我生十个儿子,我也没有妻妾成群。我 想那时她还是个处女。我初入江湖,就这样被一个女人给骗了。
九月六日,无可奈何的我只好以一个文人的姿态走进了北大中文系。有个叫 季羡林的老头子说北大的历史应该追溯到汉代的太学。我以第一名的身份进入北 大中文系,应该算是状元了。我很骄傲。这么年轻的状元,那可是未来发驸马爷 啊!到时候,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要地位有地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 结果,我什么都没有干,我只是像个臆想狂一样嗷嗷乱叫。我追女孩子,然后被 女孩子骗,她们都觉得自己是公主,公主就应该有自己的架子,当我架子大了, 她们就感到很委屈。其实她们懂个屁,夫为妻纲,连兔子都懂,她们却跟些白痴 一样。
我开始觉得世事实在无聊了。我希望自己能够获得一种冲击,哪怕是一点点 一点点。我写了一个小说,说我凌晨五点在小树林里练刀,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尖 叫,我见义勇为英雄救美,一刀砍伤了8个歹徒,其中有一个是副校长的儿子,他 们正企图猥亵那个女孩子。那女孩子很有个性,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女友因为我 们关系密切离开了我,副校长也找了个借口将我开除出了学校。在我离开那所学 校的时候,居然没有愤恨,只有凄凉和茫然,还有那么一点点冲动:我终于可以 奔走江湖了。我提着刀回到村庄的时候,那个女孩子正站在村口。这个故事真他 妈过瘾,像金庸的《连城诀》。
后来,我果然受了一个处分,不过不是开除,是留校察看一年。狗日的果然 有人陷害我,我果然为了女人钻进了圈套。但是我现在居然不后悔,真是奇怪。 学校里专门下了一个红头文件,说:“中文系94级本科生迟宇宙出于打击报复的 目的……事后由于认错态度较好,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我不说原因,给你 们留个江湖悬念。我最敬爱的老师出卖了我,但我平常十分看不起的老师却一直 在偷偷地帮助我。我是在离开北大的时候才知道这些事情的,那时候我已经不再 是个侠客。我退出江湖了。我已经老了,不再适合这个江湖了。江湖是年轻人的 事情。“可惜只要在有人的世界里,就会有麻烦和是非”。
我带着最后一丝江湖情怀来到了广州,在离开北大的时候,我终于像个侠客 一样侮辱了当初陷害我的那个人。我站在他们宿舍的门口,倚靠着门框,一只脚 支撑身体,另一只脚踩在另一边的门框上。如果他想出门离开北大,他必须从我 的裤裆下经过。当然,他也可以选择从四楼的窗户跳下去。但他没有,他最终选 择了从我裤裆下钻了过去。我知道他不是韩信,所以我很开心。那一天我才明白 ,我忍受了四年的耻辱,原来只是为了最后的一丝快慰。
当然,既然提到我的江湖就必须提到打架,尽管有时候这并不是大侠们喜欢 的行为。现在安静一下,让我想一想我究竟打过多少次架。4次,我记起来了,是 4次。第一次是把那个经常在女生宿舍门口大声唱歌的流浪歌手痛打了一顿,这应 该算是英雄行径了。第二次是我的一个朋友被人欺负的时候,我见义勇为拔刀相 助,捏住人家的脖子像捏一只小鸡一样,他哭了,求我们饶了他千万不要送他到 保卫部。我想大侠应该点到为止不应该赶尽杀绝,于是就放了他一马。我估计, 那人回去后一定会大肆吹嘘一通他是怎样一个人干倒了两个人的。人嘛,有时候 就这么贱,欠揍。第三次是拿了一把小锤子将一个同学的胳膊敲断了,他整天很 横,千方百计找我麻烦。敲了之后他老实多了。第四次是打一个醉汉,他喝醉之 后开始四处挑衅,坐在桌子上对我推推搡搡,结果他被打得像个弹簧一样在桌子 上弹来弹去。其实,我并不喜欢打架,就如同许多杀人犯不喜欢杀人一样。喜欢 打架的是那些动物,它们无法像我们人类一样压抑自己的攻击性本能。它们像那 些政客一样,互相咬来咬去,两败俱伤又乐此不疲。但是我必须打架,有时候仅 仅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
当然,后来果然有个女孩子在等我,不过她不是水笙,也没有停留在我的村 口,而是随我一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南国城市。我想我们会结婚生子过最温馨幸 福甜蜜美满的日子。在那么多的日子里,我们的爱情经历了无数的劫难,然而它 终于变成了一种经典。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真正感觉到自己像一个大侠。因为 有了自己的红颜知己,我所有的屈辱都像狗屎一样被岁月风干了。她是那么地爱 我,我又是那么地爱她。我甚至愿意为了她而放弃我梦寐以求的江湖生涯,从此 开始疲惫、单调、庸常的小男人小女人的生活,尽管我们实在不是那种小男人小 女人。生活就是这样,可以在一瞬间将我们的所有设想涂改得面目全非。但是我 喜欢这样的被涂改,它使我对生活重新产生了一种新鲜的冲动,也许它的名字不 叫江湖,也许它本来就是与江湖格格不入的,但这全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又重新 找到了希望,找到了作为一个曾经的“大侠”和如今的“文人”能够在这个叫做 “世纪末”的时代里生活下去的基础。
我模仿聂鲁达的《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和我比聂鲁达更专注、痴迷 的爱情使我在我的江湖中获得了新生。我厌倦的江湖生活只是我厌倦的过去的自 己。那时候,我像那个农民领袖一样,在幻想中创建和领导了自己的农业帝国, 最终又强奸了民众的意愿、残民以逞,埋葬了自己的帝国。我不说那位帝王的名 字。一个王朝没落的背影,不就是一个江湖日渐老去的影子吗?那位帝王,曾经 万千民众救世主的帝王,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江湖豪侠罢了,他杀人的方式让我们 仰慕。人在江湖,想寻找真正的自我是不可能是的事情。江湖只是一场运动,像 那血与火交融上十年——我们称为“浩劫”的十年。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的江湖,在公元1998年最后的日子里 ,像一个王朝远去的背影一样,渐渐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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