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mosquito(蚊子)
整理人: icecream(2003-07-23 03:02:0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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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法治版,想法很好,但难度很大。
有位社会学家的理论:法治的基础是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国家,然后国家制定法律并由暴力机关强制执行。
可这在网络行得通吗?
难。
网络再怎么制定这法那法,无可否认,网络就是人治的地方,越是老版越是有小团体现象。要是一上来都是新面孔还有哪个老版友会来?
所谓的开明也不过是看这个小团体吐故纳新的能力罢了。
二
既然是人治,当然无可避免的强者王败者寇。
以前的争吵再怎么凶,主流内容还是两派剑客的比武大会。
但是现时不同了。
是看谁的脸皮够厚,看谁够无赖,看谁泼水够脏。
战火和乌烟瘴气怎么同呢?君不见版上吸引了不少屎壳郎造访?
众老友纷纷哀叹,纷纷离版,也就不足为奇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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