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ugowoo(班马哥哥)
整理人: tdaphne(2003-06-29 17:54:3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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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又是吃香肠鸡肉煮米粉宵夜。边吃边看报纸,竟然看到孙志刚的案子终审,果然不出我所料,全都是维持原刑。那个乔燕琴马上去见马克思同志了。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媒体的力量有多大。虽然说各方面都是照着法规办事。但速度也真的太快了吧。从这件事,无聊之中思考到几个问题。
1、指使者是不是罪应该死,以前看过有些案例,有个人叫几个人教训另一个人,没说要他命,但几个人没意中却要了那个人的命。指使的这个人该不该接受最重的处罚。如果在很多国家,这个人可能因为有不在场证据和只有行凶者供词,在律师的努力,会一点事也没有。
2、终审后立刻行刑会不会急了点。不是试过有人从枪口下给救回来嘛。人家俄劾俄的那件案那么有影响的案子,却要审那么久,行刑也要等那么久。刚好想起几年前,我家乡有一死缓的,不久就可以保处就医,却能开着摩托车到处泡妞,最后是因身上带着枪,在一次检查中,死在跟警察的枪战中。所以有时候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非常大的。
3、媒体的权力现在越来越大了,现在好象经常帮公、检、法做事,经常人家还没定罪,就先下结论。今天最喜欢看的南报,写了几版一个学校楼上有一个神牌的事。摆了了八个谜面,其中有几条是怪人家保安不给进去,校长不愿给采访。。校长阻止记者上楼摄影,(原文)莫非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支持媒体报道一些不好的事,但,媒体你不是FBI吧,想到那采访就到那采访,想进那里就能进那里。在一般情况下,人家工厂,公司,学校,也有权拒绝你的采访呀。也有权不配合你,也有权不让你进入的吧。媒体有时是不是要注意你自已有什么权力。
以上都是吃饱没事干,乱涂的。不代表谁的意见,
---- 俺是灌水英雄,
芳龄已有两大把,有一辆破单车子。
存两万多分银子,一间放杂物房子,
有爱我的老妈子,还没出世的孩子
就是这样子,
咦,说的不错有没靓女看上俺?
靓女,找俺妈报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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