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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PTU
发信人: gzcop(亦明)
整理人: gzcop(2003-06-15 13:01:25), 站内信件


 香港的“警察机动部队”,英文名称是“Police Tactical Unit”,简称是“PTU”,是香港警察为应付香港境内的内部保安而随时调动运用的一支机动力量。由于部队所佩带的警帽是深蓝色的“贝雷式”软帽,因此别名又称为“蓝帽子”;部队还有一个俗称是“歪帽”,那是因为“贝雷”软帽佩带起来,是有“歪”斜的感觉。 

 “警察机动部队”的成员,是从警察队内的各个总区军装部单位,抽调一批警务人员组成的,由来自每个总区的各级警务人员组建成立一个“連”級的“大队”,共有170人;“大队”是由一名“警司”任“大队长”,一名“总督察”任“副大队长”(俗称“大队副”)。一个“大队”内含有四个“小队”,每“小队”有40人,队员包括有督察、警署警长、警长以及警员。每个“小队”内含有四个“横排”(每排共有8个人,为警长1人、警员7人)。另外亦编有由数名的警员负责驾驶“大队”的警察车辆。 

 当每个“大队”组成之后,全队人员是先要在新界粉岭的部队基地,接受為期12週的内部保安(以防暴为主)的等等训练,当训练结束之后,全个“大队”驻守于其所来自的警察总区内为期30周,到期后“大队”随即解散,全部人员各自融入所属警区的各个单位。然后,再从各个总区重新抽调另外一批的人员所组成的另一个“大队”补上,“警察机动部队”就是这种模式循环运作。 

 警察队执行这个“警察机动部队”模式的作用,是能够使到每一名警务人员都曾经受过警察机动部队以防暴为主的内部保安训练,以能够在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警方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训练有素的警察力量。 

 “警察机动部队”的主要职责,是担负香港境内的内部保安工作,具体范围包括:── 
 (1)为警务处长提供一支后备力量,以应付突发性紧急事件,如风灾、火灾、骚动等,警察当局无需调动其他警区的正常警力,避免各个警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受到影响。 
 (2)为各个警察总区提供紧急出动的人手,例如赛马日、球赛、大型节日活动的公共秩序和人群控制以及反罪恶巡逻。 
 (3)为警察队各阶层人员提供内部保安(防暴)的专业知识。 

 “警察机动部队”的成立,是由前身于1958年所成立的“警察训练分遣队”Police Training Contingent ( PTC )发展而成的,具有45年的历史。 

 1956年10月10日,香港发生由“亲国民党”人士发动的“双十”大暴动,当时管治香港的港英警察方面,要从各个单位抽调了大量的警力才将暴乱平息。事件发生之后,港英警察当局开始意识到有必要成立一支配备精良、训练有素的专责平息暴乱的特遣部队。经过近两年的策划,于1958年在新界粉岭的一个旧军营成立的“警察训练分遣队”。 

 香港于1966年发生了因为一个水上交通机构加票价,引起一场短的骚乱;再于1967年,香港的左派人士因一次的工潮和受到中国“文化大革命”形势的影响,爆发了一场持续7个多月的暴乱,“警察训练分遣队”在动乱事件中接受了很大的考验。1968年,正式将“警察训练分遣队”改称为今日的“警察机动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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