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itisgood(三文鱼天生怕水)
整理人: gzcop(2003-06-11 23:27:54), 站内信件
|
★原文转载自tj0707版hayeke146100的《司法考试经验谈》★
司法考试经验谈
文/不锈钢绛枫
我是一名经济学本科专业考生,2002年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为278分(73、71、72、62),列所在市成绩第一。能够通过司法考试,首先要感谢的是自助排挡及自助导览对我的帮助。下面,我就敝帚自珍,简略谈谈自己在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如果能够给后来者有所裨益,则功莫大焉。
1、认准目标。记得阿甲老师曾经讲过一个笑话:两个人在森林里,看到远处来了一头狮子,其中一个人起身要跑,另外一个人则不慌不忙,前一人奇怪的问:“你为什么不跑,难道你跑得过狮子?”后一人说:“我只要跑得过你就行了。”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的考试目标是具有相对性的,只要能够考取240分或者进入7—10%的行列(主要是后者)就够了,至于考取全国状元之类的宏大目标应该理解为是某些人的“兴趣爱好”:)其次,司法考试其实质就是一次迈入法律职业门槛的考试,它和是否能成为一名好的律师、好的检察官或好的法官没有任何关联性,也根本无法考察你是否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实务能力,它仅仅是一次资格考试,它和你对它的重视程度,投入的时间和花费的精力等等是成正比的。因此,应该认识到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考300分,也不是为了获取高深的法学知识,当然也不可能因此而成为好律师或者好法官,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后能够留在7—10%的范围内,从而拿到从事法律职业的通行证或者入场券。
2、抓住重点,难点。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国主要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几乎全被纳入考察范围内,想要将所有的内容都理解并记熟,实非常人所能为。因此,抓住重点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本人理解,所谓的“重点”有以下几层含义:(1)根据各科目的占分比重来确定重点,比如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商法中的公司法是重中之重,必须全盘掌握;(2)在各科目范围内,分清重点与非重点内容,比如合同法的总则部分和分则的买卖合同、刑法的总则、诉讼法的管辖、诉讼参与人和第一审程序等;(3)要将司法解释与法律并重,比如民法通则的意见、最高院关于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在考试和实践中的重要性往往都超过了法律本身;(4)凡新增考试内容都会是考察热点,比如今年增加了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破产法司法解释、刑法的修正案等都可能会成为考试的重要内容;但今年新增为考察内容的法律不多,仅有保险法进行了修改,大家应该幸运的是民法典或者物权法没有出台,否则将对考试增加极大难度;至于中外法制史早应成为考察内容,今年的大纲明确了考10分,也应该认真对待。
至于所谓的难点,很大程度是因人而异,就本人而言,涉及经济方面的内容能够相对应付自如,而程序法对于当时没有扎实法律基础和实务经验的我来说,是一块极难啃的骨头。因此大家要针对各自的情况来攻克自身知识上的难点。另外,有一些难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如果没有经办一定数量的金融案件,恐怕要想凭借死记硬背来解决是困难的;还有票据法和保险法的专业性都非常强,幸亏这些内容并不成为考察的重点内容,无须做深入了解。
说完重点、难点,就关涉到另一个问题,即对于非重点内容的复习应该掌握什么尺度。这些内容包括了宪法、法理学、经济法、国际三法、法律职业道德、中外法制史,以及商法中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和海商法、刑法分则中的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等。这些大都在第一卷中,考点分散、内容枯燥,极难把握,如果花费时间细读显然成本产出不平衡,都放弃又显然不现实。本人拟推荐的解决方法为:一是根据自助导览的指导来读,抓住其中有可考性的内容记忆;二是考虑放弃部分内容(排挡的经典名言就是“司考是一门放弃的艺术”),如环境保护法、财税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海商法(读国际经济法内容即可)、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等;三是通过做“白皮书”的练习和历年考题的方式来加强记忆。
3、选取合适的指导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能否找到适合自己的指导书是通往成功的捷径。就本人经验而言,首要的选择就是自助导览及自助排挡网站,可以说我就是凭着教材、导览和历年试题这“三大件”考取高分的。导览里对于考试规律的分析、出题预测、重、难点解析、历年经典试题分析、法条导读等等都是充斥市面、良莠难分的司法考试指导丛书中的经典上乘之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肖教授的应试技巧我没有接触,但据说也非常好,可与导览相媲美,因此也值得拜读。至于其他一些辅导丛书,比如中法网出版的由一些著名教授编著的辅导书以及一些挂羊头买狗肉的政法院校某些教授编写的指导书,大多感觉比较一般。当然这也并非绝对,关键还是要看是否适合自己的口味。现在上网条件好了,可以经常去一些好的司法考试网站(比如自助排挡)及法律网站去搜集资料,与网友交流,请专家答疑,这些都是极好的考试资源,应当充分利用,以使事半功倍。
4、认真研究历年试题。我很佩服一些凭借题海战术通过司法考试甚至获取高分的考友,但我认为做一些市面上出版的所谓模拟试题、全真考题,往往有害而无利。最大的明证是我在2002年3月份最后冲刺阶段买了由某著名政法大学出版的全真模拟考题,发现里边出的考题实是乱七八糟,许多超纲内容、已经被废止的法律、法规都出现在试题中,一些非重点内容如环境法也都堂而皇之的占个三、五分,并且错字频频,甚至试题和参考答案是不配套的,实在是误人子弟,浪费时间。因此,不要去迷信什么专家精心策划的试题,殊不知历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试题就是最经典的习题,从95年起的历年试题如果你都能够研究透了,实在比做百套“全真”试题获益要多。在做历年试题时,切勿草率写上答案然后校对一下,对则过错则改改字母,如果这样有犹如无。无论你做的是对是错,都必须看答案解析理解消化,尤其是做错的,要思考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如果是知识点没有掌握应该翻书重读以弥补缺漏。另外,要以宏观的眼光来看待历年试题,揣摩出题者的出题规律和出题癖好,“司法考试从来不怕重复二字”,许多考题每年都是变换角度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考察,但马虎的考友也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中招,如果能够细心总结能够在应试中避免重犯错误,悉知“司法考试就是比谁犯错少的一场考试”。当然也不排除在最后考前冲刺阶段做一些模拟试题(一定要选好,最好能够通过排挡等著名网站或已过者的推荐,切勿重蹈本人覆辙)以培养考试感觉。
5、掌握读书、复习和考试方法。其实上面所述都可归于读书方法,但这里补充一些个人零碎经验:
(1)如果时间充足,可以将教材通读一遍,对于第一卷考察内容可以将相对重要的内容划出来或者做笔记,等到第二轮的复习阶段则只要读所划内容甚至只要背一背笔记内容即可。
(2)对于程序法方面的内容,我个人建议只读法条,可以不读教材,因为读法条感觉逻辑、脉络非常清晰,而教材则显得相对混杂;但实体法方面的内容,则有相当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法条里是没有的,譬如民法中的物权理论、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和罪数等理论、行政法基本知识,都是法条里没有但对于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是极其重要的。
(3)制订宏观读书计划,由于大多数网友平时工作、生活等诸多干扰,不可能制订细致到每天要读内容的具体计划,并且所有的读书计划的唯一功能就是不断的被自己破坏恐怕是绝大多数考友的共同经验:),因此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宏观意义上的读书计划。一般而言,要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读教材阶段,指的是在当年考试通知出台之前(即考前三个月)就要通过读上年度司法考试教材来完成(最理想的是在导览的指导下完成),并能够将做历年试题穿插其间以互相结合,具体时间自己掌握,长则半年,短则三、两个月;第二个阶段是复习阶段,时间在考试通知出台教材出版以后,这时的主要工作是将前后两年教材进行比对,了解增、改、删的内容,然后结合自身知识掌握情况抓住重点、难点知识进行主攻;第三个阶段是考前冲刺阶段,这个阶段的考生应尽量做到脱产全日制攻读,主要是系统复习、弥补缺漏和加强对第四卷主观题的练习,适当做一些模拟试题以培养临场应试感觉。
(4)第四卷主观题的应试方法,记住几个原则:第一,没有任何一个改卷者有时间看你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因此每个问题切勿超过两行;第二,看清题目所问的问题,只问“对吗”、“是不是”的,只要回答“对”或“错”,“是”或“不是”,千万不要自作聪明的去写理由;第三,第四卷的出题是全面覆盖的,一般来说其分布原理大致是:刑法2、刑诉法1、民法原理1、合同法1-2、民诉法1、公司法1、行政诉讼法1、文书写作1,其他如知识产权法也有可能会成为考察内容。掌握这些规律以后,就可以对症下药的进行复习。
6、意志坚定,建立自信。司法考试是一次人生磨练,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恐怕都有自己深切的个人体会,其中最大的体会恐怕就是对意志力的考验。因为司法考试的难度大,考察内容多,复习强度大,时间跨度长,如果没有坚强的毅力,实难成为那最后留下来7—10%中的一员。其次,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在复习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畏难厌烦情绪,这都是极其正常的,应该不断给自己打气,并注意劳逸结合,把握读书节奏。在最后冲刺阶段,要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考试状态,培养渴望迎接考试而不是恐惧考试到来的斗志和情绪。另外,要始终保持乐观和自信,相信经过系统、严谨的复习后,幸运女神一定会垂青有准备的人;认清目标是240分或者7—10%,而不是得到高分和成为考试状元。注意考前休息,在考试时保持冷静和清醒,如果没有休息好情绪紧张也不要紧,请对自己说:“去年不锈钢绛枫这家伙紧张得连续几天平均每天就睡了3小时都能考278分,偶一定也没问题,啊哈哈~~~~:)”这样,相信你就会好得多了,呵呵:)
最后,祝愿各位考友能够苦尽甘来,顺利通过2003年司法考试,加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行列中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