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uguo430(卢果)
整理人: gzcop(2003-06-11 23:27:1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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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很有专业水准。
任何一种理论归根结底是要在实际中接受检验的。一个两千多年的文明古国,以德治国的意识流的力量是不容忽视。历史回到今天,我们急需有一种法制的环境来消除那种有很深积淀的德治影响。因为德治数千年,对我们思想的深处的影响太大了。改革开放以来,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才慢慢体会到它的重要性。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口号,是不很恰当的。我们姑且不论法治与德治谁好谁坏,光说这个时机提出好吗?
在我所在的地方,是闽南金三角之一,但由于政府官员热衷于搞精神文明建设,搞所谓的政迹,金三角的一角始终没能立起来。110、315、120、122一个个以数字为形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树立起来了,一任一任的领导提拨起来了。而经济却发展不起来,城市建设变化不大,群众只能到大排档去消费。
我从来不否认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但我知道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试想,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乞丐,你叫他怎么文明呀!在农村,老百姓随地拉大小便是不是很正常呀,在城市,尽管红绿灯都是一样的,但闯红灯还是不可避免呀。在物质文明还不是高度发展的时候,在一个民族的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还达不到让所有的人道德水准或道德取向趋于大致的时候,依法治国有它存在的充分理由,而且要放在第一位,不可动摇。
中国的法治如一个刚学走路的孩子,还在摇摇摆摆阶段,这个时候提出以德治国不是一个高明的政府官员所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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