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msz(宝哥)
整理人: shee102(2003-05-26 19:43:2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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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总有些人动不动哭哭啼啼、捶胸顿足的。
初时人们也不知出何大事,有的或是好奇心起、或是被哭啼者的表情感动上前解劝、更多的是被这些要死寻活者缠住不放、、、
还没听完,那番令人头胀目麻,让人不知如果是好的、又哭又闹的注水式的哭诉后。你已经可以八九不离实的,猜到在哭泣声中所要倾吐的内容。
纵有千百条掏心破腹血淋淋的理由、还是亿万个身形并貌的腥泪单词。
说来听去,其实简单到只有一句话来阐明即可。
那就是---“守着你的承诺太傻。”
此时如果你有闲时、或是无聊、或想诚心实意要替哭人担忧。
那就不凡将观注的焦点暂时集中到承诺的身上。因为都是承诺惹的祸,否则也不会抽泣的说“守着你的承诺太傻”,这样无知的傻话来。
对于什么是承诺,我想不用多作解释。
我想解释的是,承诺是在什么时间、地点、身体状况及周边情形下做出的。如果是在酒后高潮时做出的、或是在危及生命、或是在情欲沸点时做出的。
如:最常见的是那些情男欲女在花前月下、床头枕上信誓旦旦许下的山盟海誓。或在酒桌欢前许下豪言壮语。
说者无心,守又何用。
当然,承诺多半是在清醒时分做出的居多。只是在实施过程中,当时所许下的承诺与现实情形差距甚远,往往到后来令人感到越来越难以承受,最终变的不废而止。
如:彼岸风年青恋爱时,一手摸着怀里的老婆的秀发、一手拎着烫斗胸有成竹的说:“我可以帮你吹干头发”
这也难怪,因为我们知道承诺,说白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的那些协议或契约、合同等等。所以说不合理或偏向单方的协议或契约、合同既承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既是无效的,守有何用。
即使许承诺完全合情合理的,只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一方出于某种难言之隐或身起异心以终止承诺,这在现实中是常有的。
如:美国壳牌石油公司,不就是单方违约退出与中国石化与沙特联合对福建泉州肖厝石化项目的投资吗?搞得福州二化厂迫于政府行为,造成所投资的项目无法形成生产能力,光贷款利息每天得亏四部桑坦那。
这主要看违约方,是否足够强大或是否拿得出足够的补偿。因此承诺的脆弱的。
既是脆弱的,守有何用。
所以我要说,请别再骂那些守着承诺的人太傻,不是因为他们不聪明、不是因为他愿被人家骂傻瓜。而是,守护承诺的人的多半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弱小者。不守着唯一的希望---承诺。
那,还能守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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