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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情感世界>>○ 当爱已成往事>>☆★爱的主题★☆>>〖爱情过去时〗>>〖遥远的记忆〗>>〖爱本无约〗>>失眠

主题:失眠
发信人: hei_xue(紫衣)
整理人: arna-zh(2003-05-05 15:11:40), 站内信件

上天给我们睡眠,原本就是用于遗忘。 
           ——题记 


    大约一年多以前,她对一个男人说:我喜欢你。 


    在准备写她的故事的时候,我有点无从下手。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我的记忆中除了她的自怨自艾,其它的我全然不知。坐在电脑前,我把她说过的话像过筛子一样过了几遍,仍然无法找到一句给我灵感的话,从而让我开始这个故事。我想放弃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她的一句话:他不喜欢我,但我忘不了他。现在,他成了她的男朋友,而她,却开始失眠。 


    故事就从她无法忘记时开始了。我很想描述一下她是如何向他表白,他又是如何拒绝她的,但这个情节我并不了解。有那么一瞬间我想用我的想像力虚构出这个情节,我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知道,我不是在写一篇小说,我是在写她的故事。那些日子里,我一抬头,满眼都是她的悲伤。她总让我想起这么一句话:烟水迷蒙中,湖上泛着一叶孤舟。那时她对我说的话我基本上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个女人在情感上受到挫折后的无病呻吟罢了。我认定,她的问题在于她的心胸不够宽广,迷恋遮住了她的双眼,使她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她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一个人的情感可以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她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我对她的情感世界没有兴趣,更没有写下来的欲望。甚至拿她的悲伤来开玩笑。 
    我是决定和爱情分手了。 
    先和吃肉分手了,再说吧。 
    为什么? 
    因为一个吃肉的人,是忘不了情字的。 


    时间会改变一切,包括我的想法。太约一个月后,我发现她仍然敝帚自珍于那点小情小调,固执地认为自己正在经历人世间最深刻的心灵痛苦。她相信,他的拒绝,乃是别有隐衷;他的泪水,是为她而流;在青春岁月里,我们总是愿意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好奇心驱使我想知道:迷恋,可以让人傻到什么地步。我开始用一些话语试探她。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很容易被打动,被感动。你为什么有那么丰富的情感,而我没有呢? 
    你直接说我幼稚好骗就得了…… 


    她当然不是傻子,她在政府机关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我一直认为在中国这样的社会,政府机关中的勾心斗角是最锻炼人的。我惊讶于一个精通人情世故的人怎么会有如此拖泥带水的情感。难到真应了那句老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对她这个人和她演绎的这段情缘的兴趣一天天增加。我仿佛面对一个迷语,并有了一种强烈地解迷冲动。慢慢地我发现,我面对的不只是一个迷语。 


    她开始少言少语了。不再没完没了的说着她的心酸,心碎,心死,而是欲言又止。当时她这么做虽然对我想像力的培养大有好处,使我体验到一种如梦如幻般远距离审视的美感。可现在,却给我写这篇故事设置了障碍。情节是如何发展的呢?完全是一片空白。我只知道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和他已经成为情侣了。而事情是怎么样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她从未说起。现在,我呆坐在电脑前,一身冷汗。我发现我所讲述的这个故事的关键性部位出现了一个空缺。她和他是经过了怎样的情感历程从而在一起的?这在我要写的这个故事中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一个精彩的高潮,然而,我竟然无法写出来。这个空缺使故事突然变得疑问重重,并有了一种诡秘之气,感觉有点像博尔赫斯的小说。但我说过我不是在写小说,所以我只有放慢故事的节奏,来讲讲她和他是如何相识的。 


    我很想把她和他相识的地点放在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场景中,雨后的街头;阳光下的田野;肮脏的菜市场……只要不是他们真正相识的地点就行。因为她和他相识的地点实在是烂得要死,他们相识在网络中。我知道现在就算是一个三流白痴也不会去写一个网恋的故事了,但我没有办法,因为事实是她和他相识在网络中。在我知道他们相识在网络中的那个瞬间,竟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禁为那时的浮浅而自惭,谁说网恋一定是粗俗不堪的?对有些人来说,外在的一切都无损心灵深处最真挚的追求。所以我要说,无论他们在何处以何种方式相识,都不会改变故事的本性和结局。想起那句:选择任何一个方向,都会有同一个宿命。 


    身在万丈红尘,求索功名利禄。许多人在看着我,他们对我要求,抱以期盼,又因我而失望。他们为我叫好,给我鼓励,也送上安慰。久而久之,他们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份,我也生活在他们之中,时哭时笑着,却分不清这悲喜是自己的还是他们的。我生活在人群之中,没有人说我孤独。可每当夜深人静只剩下我一个人时,灯光总会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其实我是孤独的,没有人了解我的心事,没有人倾听我的幻想。我渴望有那样一个世界,那里没有人间的一切锁碎,却有灵魂的倾诉与回应,天真的梦想和目光。当黑色的天幕隔开人世的沧桑,当闪烁的星光指引心灵的归宿,我会坐在电脑前,微笑。 
    这么想的也许是她,也许是他。他们需要一个透明的幻像世界,但他们又必需回到七色的现实世界,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痛苦的根源。 


    她和他同为一个知名网站某讨论版的版主。在网络中他们肩并着肩,但在现实中他们却各在一座城市,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可以横跨整个欧洲。他们让我明白了,所谓咫尺天涯。她无疑是幸福的,兴奋的。她和每一个新来的人打招呼,与认识不认识的人调侃。当我看着她那些回贴时我仿佛看见她坐在电脑前时而沉思时而大喊大叫,脸上却始终洋溢着微笑。她让我想起海子的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可不知为什么,我在她的幸福中感到了令人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故事写到这里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不应该让故事在她说无法忘记他时开始。因为我接下来所说的一切会使这个故事看起来毫无条理,乱七八糟。我只好把一些我开头没有说清楚的事现在说清楚。在她那段每天跟我述说她的伤心和痛苦的日子之前,他们曾经在一起过。故事再往前追索,才是她的表白和他的拒绝。故事的起源是她在网络中喜欢上了他。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事情的前后进展,也为了使我顺利地讲完这个故事,我决定把这个故事按照情节的发展分成一段一段,并给每一段起个名字。故事一开始是他们在网络中相遇,她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我把这一段叫做‘缘份的天空’。然后便是她的表白和他的拒绝,对于这令她悲痛的一幕,就叫‘落花流水’吧。当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落花流水,而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接下来便是他被她的真情打动,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他们每天在论坛上幸福地生活。这便是我刚刚说到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所以这一段理所当然应该叫做‘春暖花开’。我也是在这时候认识她的。后来便是伤感的分手,她开始被迷恋遮住了双眼,也就是在那时,她说出了我用做故事开头的那句话:他不喜欢我,但我忘不了他。对于这一段,我要用一个浪漫点的词儿,对那些伤感的回忆,多少是个安慰。所以这一段就叫‘如梦令’。再后来,才是她跟我说的他们已经复合,再次成为情侣。而复合的原因和过程是我一直想知道却不知道的。这一段叫‘吹皱一池春水’,下面干卿底事四个字,是我的自嘲。现在他们两个人正在吹皱一池春水,而我要说的却是春暖花开这一段。 


    在我展开这段故事情节之前,我想我应该先让故事中的另一位主角出场了。这个她爱上的男人是什么样子的?我没见过,但这没有关糸,因为在论坛上人们一般用文章的好坏来衡量一个人。他的文章是怎么样的呢?我正在想一个词来形容。我努力使自己客观起来,但我只能说:这是个普通人。写到这里我有点遗憾,这并不是一个网络中才子和佳人的故事。不过我想她不会同意我说的,在她眼里,他的文章写得很好。她曾经郑重其事的把他的文章介绍给我看,口中全是赞美之词。可我实在是无法认同那些矫情和自我感觉良好的比喻及抒情的文字是好文章。在她坚定的口气之下,我开始怀疑我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水平。我把他的文章拿给几个朋友看,朋友们的回答一般都只有三个字:没看完。只有一位朋友例外,他说了四个字:惨不忍睹。在确信自己的眼光没有问题后我开始怀疑她的眼光有问题。我和她有了下面的对话。 
    你觉得我和他谁的文笔好一些? 
    你和他是不同风格的。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文笔不如他,对吧。 
  …… 
    她转移了话题。我不再希望她认同她爱的这个人文笔一般,因为我知道就算全天下的人说他写的烂,也不会改变她的看法。我想起了我常说的一句话:文字,是交流的最好方式,也是欺骗的最好方式。我强迫自己相信他用文字欺骗了世人,惟独没有骗过她。写到这里,我要说出第二个迷语: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在网络中其它人眼里文笔很一般的人?他倒底哪里吸引了她?我在寻找着答案。 
在落花流水时期,她在一篇描写他们两个人恋情的文章中写出了下面一段话,这段话中有令她向他表白的药引子,也有当她知道他不爱她时的一些想法:“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你并非是我无可选择的最终。然而我的心恰如深夜的昙花,在静静绽开着。我试图想把心事塞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就像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往后的日子里再也不会相遇。我想,生活就是这样,经历已是山重水复,不如在开始时水流花静。”这个时候,她还并没有意识到她将要开始一段迷惘奇异的网上恋情。她对他只是暗恋,并准备把这种情感藏在心底,但一件事却让她开始了大胆地表白:“我说,我喜欢吃德芙。你说,有一种国产的巧克力比德芙更好吃。我说,不信。你说,那我寄给你。我以为只是一句玩笑。然而当邮差将包裹着的巧克力放在我的手里时,我才知道我再也藏匿不住我的心事了。于是我,放纵了自己的思念。”谁会想到一包巧克力改变了她的人生?造化的安排是如此的奇妙,世事又岂能意料!让她明白世事难料的时刻到了,她发现这世界并不像她想像的那么简单,那么美好:“我总是太自以为是,我以为一切都会如我所料幸福的走下去。其实,我过的并不好。这场注定了的失意之恋,如凉意袭到了心的最底层,更如一把尖刀一下一下地划在心上,汩汩冒着血。但我依然固执的认为,你至少是爱我的。那是个初夏的夜,你的朋友婉转的告诉了我,你一直以来的真正想法。那一刻我像被人推入了冰河,是鼻孔被呛出血的惊愕和孤立。与朋友聊天时,我是一直开着收声机的。午夜的电波里正流淌着林忆莲的‘我不醉,我不醉,不醉,请不要同情我……’——我终于领受了被人遗弃的滋味。最最渴望的拥有陡然间轻易失去,人生失控的意外,一发不可收拾。我的泪止也止不住地往上涌。在一个孤独的夜晚,怎样才能给自己寻求个平衡?我终是无可选择,我永远不会再是水流花静。”看到这里,我呆坐无语。周围,突然弥漫着伤感的气息。其实从文章本身来看,这段写得并不好,情感过于外露,写得过于直白,用词也不是很准确。可却让我感到一个情不自禁的女人的千缕柔情被现实的利剑斩断时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不安,心酸。最令人荡气回肠的是:她忘不了他。 


    在那一刻 
    痛楚属于时间和所有模糊的日子 
    记忆一直把她深埋在另一个人的胸怀 
    再也无法回到喧嚷的白昼 
    她与玫瑰花一起 
    走向黑夜的方向 
  

    就这样,他没有进入她的世界,却永驻于她心中。缘份的天空破碎了,流水依旧,落花依旧……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这句话真是说的太对了。想不到一个低智商的人却一语道破了人生的真谛。她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突然回心转意了。我想像着这样两个画面:一,她呆呆地坐在海边,从早晨坐到中午,从中午又坐到了傍晚。海风轻拂着她的头发,海浪轻打着她的脚趾。仿佛是无意一瞥,又仿佛是命中注定,她回过头,看见他就站在她的身后,微笑。二,她和他肩并肩站在海边,这时海鸥飞舞,斜阳把整个海面染成红色……当然,这不是真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改变了主意,就连她都不知道。 
    开始喜欢的应该是他的文字吧,后来是他的一昧拒绝…… 
    嗯…… 
    后来他突然对我好了…… 
    哦?怎么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在想,那时她真的不想知道吗? 

    
    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当整个论坛的人都知道了他们的恋情时,他们却分手了。幸福就是这样短暂,短暂到我不忍心向她询问分手的原因。不过在她的言谈话语中我多多少少猜到了原因:她对他在现实中的生活状态并不满意,一心想改变他,结果却令她失望。这种想法很正常,女人对男人的爱中本就有几分崇拜。这个时候的她是很有几分沮丧的:“有一天,我突然又看到了你当初令我心动的那篇文章。文章如昨,文字如昔……只是我突然发现,当初感动我的不过是那些冷冰冰没有生命的文字,与你并无关联。与爱情并无关联。人常说这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得不到’和‘已失去’,在我经历了网络与现实无二的心动后,终不肯相信这世间真有爱情。”这是一段心死的文字,如果她真能像她写的这样想,这个故事就在这里结束了,她终会开始全新的生活。可惜,这只是她自己骗自己的一段话。在她心中,如着了魔般无法忘掉他。在一次和我的谈话中,她不无矫情地说,她来世要做一棵树。 
    下辈子我不做人了。 
    那做什么? 
    ……树。 
    树多了,做松树?杨树?柳树?榕树? 
    最普通的树。没人注意的树。 
    那是长在路边,还是长在深山? 
    长在这辈子我爱的人必经的路边。 

    
    遇到和得到,爱和被爱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在一对相爱的人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是哲学的体认还是物质的交流?四目相对的刹那电光石火究竟有没有照亮彼此内心?故事写到这里,他第二次出场了。他开始在论坛接二连三发表一些文章,文笔极其夸张,肉麻。主要表达了二个含意:一是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为谁改变,你爱喜欢不喜欢;另一个便是:不要离开我。这二个极为矛盾的想法同时出现在他的文章中不能不让我思考:现在的人,都怎么了?第三个迷语是关于他的:他倒底爱不爱她? 


    面对他想与她复合的愿望,她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怀疑。 
    今天是要和好。前天说要分手。那你怎么想的? 
    我不想和好了,我好累。 
    感觉这样分分合合的像爱情游戏。 
    呵呵,我很白痴。 
    你还是舍不得,对不对? 
    嗯。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他,只是很难再相信了。 
    你怎么打算的,能说给我听听吗? 
    我想让彼此静静,他是我爱的人,可却也是伤我最深的人,我可能不会再去接受他了。 
    “我可能不会再去接受他了。”她这句话意味深长,妙就妙在‘可能’二字。 


    云起缘何,情由何生?让一切随缘吧。 


    她和他现在的情况我在故事一开始就讲出来了。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本应是快乐的,但我发现她并不快乐:“忘记是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说人的想念是种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明明在一起却还是彼此深深地想念着;而有时候因为长久的分离,想念也会想到想不起来。应该就像我经常的痛哭,有时候到了最后竟然忘记是因为什么而流泪。我不知道有没有和我一样的人。我像是在拼凑着记忆里不多的文字,一边拼着,一边删除着。我永远都是这样的矛盾,想念着也放弃着。临睡前我问你:‘这样算不算放弃?’你没有回答。当爱情只能依赖于没有生命的通讯工具时,是不是也会变的渐渐没有生命?我很累。我从不知道原来爱情是这样的累。有人问我,这样的爱情,你能确定是真的爱吗?我不敢回答更不敢去想。我生怕那一闪念推翻了我长久以来固守的坚定。我宁愿认定这只是累了,是因为太过激荡的爱情,是因为彼此牢牢的握住,我只是累了。我真的只是累了。我静静地想念和放弃着我的爱人。” 


    在几个小时以前,我和她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你们一共见了几次面? 
    三次。第一次去呆了五天。三天后,我突然很想很想见他,于是买了往返的机票,在他那里呆了不到二十四小时。第三次是几天前。 
    嗯。问你句真心话。虽然不太好。 
    请讲。 
    你有没有感觉到这份情感很无聊? 
    ……如果我说没有,你不会相信,不是吗?如果我说有,那就是对自己这么久的付出的一种否定。 
    那你在追求什么呢? 
    开始是心动,后来是自以为的爱情……现在是不甘心的结果。 
    舍不得,对吗? 
    是。舍不得。舍不得自己这么久的付出。舍不得自己这么深的投入。 
    ‘舍不得’!也许是本文中迷语的答案,也许,什么都不是。 


    对这些网恋的人来说,在他们相爱之后,他们遭遇了什么样的生活?他们的内心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旁观者看来阻碍重重的外部环境,在他们眼中究竟如何转化为毫无阻碍的透明玻璃幕墙?哎……爱了就爱了,没什么大不了。如果已经爱过了,也不必要停下来。男欢女爱,这世人难以忘却的致命吸引,然而,与那渺无边际的空虚,恐惧,孤独滋味相比,这种爱情连根稻草的力量都比不上。在时光无边的浮游中,无所凭借,无所依傍,只能随着命运的脚步行走。此心安处是故乡?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后记: 
    
    这是一篇很赶时间的东东,所以难免粗糙。 
    
    在网络中,人们写得最多的就是网恋的故事了。慢慢地网恋故事成了一个定式:一个男的爱上一个女的,结果发现这女的是个男的,或者一个女的爱上一个男的,结果也是发现这男的是个女的。当然,还有最俗气正经的那种写法:一男一女网恋,先是QQ,后是电话,接着见面,最后或是劳雁分飞,或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中当然还会有误会,有爱得死去活来。中间也许还会有一两首或让人酸死或让人想吐的诗。我不是说这种写法不好,但如果人人都这么写,就没什么意思了。也许我们应该求新求变。但说句心里话,故事情节出新的可能性不大了,我们总不能让一个人网恋得一塌糊涂,最后发现他的网恋对像是他妈妈吧。我所能想到的最大胆的情节是和外星人网恋,或者让七仙女和蜘蛛侠来上那么一段网上情缘。但,这样的情节只能吸引眼球却不能吸引心灵。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写法上出新呢?谁规定网恋一定要怎么写? 

    这篇《失眠》是我的一个尝试。它不同于一般网恋故事的那种线状的叙事结构。在《失眠》里,故事情节是一个一个的圈,这些圈之间有的部分互相重合,有的却是没有关糸。把这些圈穿起来的是‘我’的情感变化。而所表达的却是‘她’的这条有些奇异的情感曲线。《失眠》中我试着强调视点,注重语感,和对故事的处理方式。我还有些刻意的淡化人物,淡化情节。我所注重的也是我想表达的是:网恋会给人的思想带来多大的改变,网恋倒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当然,由于我水平有限,并没有写出我想写的。不无遗憾地说:《失眠》并不成功。我想,如果我有多一些的时间,可能会好些。 

    我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我可以成为一个抛砖引玉的人。我期待着有真正好的网恋小说问世。 
    最后说一句无聊透顶的话:此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也许这是我第一篇这麽长的作品吧,希望读者们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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