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acksontse(大雄)
整理人: cptr(2003-04-21 17:52:4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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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考 试 中 心
粤考试中心[2003]108号
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教育部
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教育
统一考试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考试中心函[2003]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积极与卫生防疫等部门紧密沟通、相互配合,做好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卫生安全工作。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转发 考试 卫生 通知
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考试办函[2003] 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局、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广东省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局部流行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给予了高度重视,教育部也作了相应部署。目前,局部地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从4月下旬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各项考试即将相继举行。这些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规模大,范围广,人员高度聚集,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务必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苦性和反复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绝不可掉以轻心,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思想。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考委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近一时期有部分省、市的局部地区发生非典型性肺炎流行的情况,以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各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准备和组织实施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做好今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卫生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考试的安全卫生工作。要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领导和部署下,积极与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相互配合。特别是已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更要有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工作预案。
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前要与当地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一起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有关的地点进行彻底的卫生检验、消毒,作好考试准备。已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考后必须对考点考场进行再次消毒。
3、要选择通风换气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学校作考点。在选择考点时应有应急预案。
4、要通知考生、家长和各类高级中学、办学机构和自考助学单位以及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开始前如果发现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经医院诊断为疑似或有可疑病症的,应劝阻其主动放弃考试。
5、考试实施期间,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必须要定期换气、消毒。在保证考场正常温度的前提下,各个考场应将所有的门打开。如果发现有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病症的情况,应立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将考生疏散。
7、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考试前后,要有专人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8、已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有关考试的评卷组织、口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生审核鉴定等项工作,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以保证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最高目标。
9、加强宣传健康教育工作。可利用墙报、广播、局域网络、上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了解和掌握春季多发病的预防知识,明白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消防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合理的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增强体质。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全力以赴,克服困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部署,认真作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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