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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医疗现状
发信人: huntous(云山狂客)
整理人: qiushuiyiren5559(2003-03-31 20:56:09), 站内信件
 湖南中医学院教授惨死于一患者刀下的新闻见诸报头后,又引发了了新一轮医患大战,霎时间,无数自己或亲人在医院有过不快经历的人们开始了新一轮讨伐医生的论战。我在北京某大医院任内科医师多年,对现在这种逐渐趋于对立的医患关系深表忧虑,而对于媒体倾向性很强,颇带炒作嫌疑的报道更是嗤之以鼻,越来越觉得无论是作为一名职业医生或是身染疾患病人,都应该对这样一个关系有一个非常客观而又双赢的思考和认识。
        任何关系的发生必然存在相互作用的对象,而权衡这种关系的最佳办法就是必须同时考虑到相互作用双方各自的利益,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患者作为医患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无论是在对医院,医生的选择,还是对治疗、检查的知晓程度,因为存在专业知识缺乏的因素,都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地位,当然极为渴望医生医生能够为自己提供最佳的,最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疗服务。这是病人的第一需要。那么医生的第一需要是什么呢,把医学作为职业的人,他的第一需要就是在这份职业上的乐趣和事业上的发展,还要有一份比较满意的收入用来维持生计,你千万不要把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作为衡量每一个医生称职与否和道德高下的标准,这个标准是非常愚蠢的,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程度低下的表现。
        我们来看一下病人的需要和医生的需要之间存在的矛盾吧。目前国内的医生所从事的医疗工作实际上是一种高风险的作业,因为每一个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必然直接与人的生命发生联系,一个正确的治疗可以挽救一条濒死的生命,而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失误所酿成的后果都将是无法挽回的遗憾。一个发育正常的社会必须必须承认这样一个规则,高风险的职业必须有高收入作为回报,或者当出现了风险系数内的失误的时候,所受到的惩罚的程度应该是小于其说造成损失的程度。司机是高风险职业,所以只有故意撞死人才是死罪,当无可避免的因素造成了他人死亡,是不能用杀人偿命的规则来解释的。这是一个科学的市场规则。那么看看现在国内医生的收入情况则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去甚远,一个相当于国家主席级别的老教授的工资也不过三千元,而战斗在医疗第一线的医生护士的工资也不过千元,但是医生护士的工作负担却非常的沉重,一般情况下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平均每周要值一个夜班,大多数地方的频率还要更高,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医疗文书,查房,操作,手术,会诊,等等。此外医疗工作的规律性很差,因为病人发病由不得医生做计划,医生们通常不能顺利地安排自己的计划。而一旦发病,病人所需要的治疗又必须是连续性的,这必然要求医生的思想一点不能够离开,没有节假日。当治疗成功后所得到的回报微乎其微,而出了医疗事故后负担的赔偿却往往是天文数字,这些就极大地违反了规则。为了逃脱这样一个负担或者说风险,医生们会采用两种办法,第一就是尽量避免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的医疗行为,本来可以对病情很有效的治疗,因为顾虑发生并发症造成病人不满而放弃,这就造成了治疗消极保守,只要不违反治疗原则与常规,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给病人治好病,这样在法律上的摆脱也可谓伤透脑筋;第二,有的医生会采用收红包,拿药品回扣来补偿高风险。这就有一些鸡鸣狗盗,偷偷摸摸的味道了。所以我们看见了,医生们在忙些什么--防范事故,每天大到医院的会议,小到科室的交接班都是必须强调,为什么,为自己吗。所以你也看到了,医生们在忙着书写一些毫无学术价值的病历,里面记载的都是天衣无缝的治疗过程,这样一份本来可以锻炼医学思维的文书,变成了味同嚼蜡的并且不能出漏洞的简单记载,因为害怕他某一天成为呈堂证供。这些都是一些极为不正常的现象。现在你看到了,医生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是不能简单的用救死扶伤人道主义来诠释的,这里存在着与病人要求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我全心全意为你服务,遭受损失的是医生,那么为什么遭受损失的应该是医生呢?是没有这个道理的。那么病人的利益又如何保证呢?
     政府总是希望老百姓花最少的钱买到最优质的服务,但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多么的幼稚。人的生命是什么,是最宝贵的,最宝贵的东西花最少的钱去保护,大概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都不会有的好事吧。这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对人的生命的轻视,当然这也不奇怪,我们的国家向来都是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如草芥。社会必须承认人是最可宝贵的,而不是国家利益,你若承认生命的价值,就必须承认用来保护生命的医学,从事医学事业的医生们的价值,然而,现在,这一切都远远没有实现。当然,直接的结果是病人的利益没有保证。
       有人不是愿意和国外比吗,我们看看国外,国外的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是有绝对的权威,甚至可以不必向病人交代繁琐的治疗信息,因为他们的卫生管理部门有相当完善的医疗常规作为法律依据,只要医生按照常规处理病人都不会犯错误承担责任,这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界定,所以任何医生绝对不会为了病人的利益越雷池半步,这就是一份职业,你所作的首先是必须尊重职业规范,然后是道德,在他们发生矛盾的时候,你做的倾向于道德违背职业规范的决定将完全由你自己负责,因为这已经出离了法律对你保护的范围。相比之下,对于治疗的了解程度,中国的病人有着世界上最大的自由。国外的医生也不需要媒体和道德委员会每天在耳边吹风什么救人一名胜造七级浮图之类的口号,有了工作的乐趣,有了丰厚的收入,谁不愿把人性的美好发扬光大呢?当然如果被人发现证实了违背医德医风,等待他的惩罚也是客观而残酷的。如果你想要让一个医生自觉的治病救人,最好的办法是满足他事业生活的需要,大家都是凡人,那种只提觉悟的时代已经过去,那终将是一种虚幻的空中楼阁。换个角度,无论是政府官员,工人,职员,任何职业,你向他们提出超出职业规范以外的要求,就必须满足他们职业以内的欲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要求一个法官主持公道,但他的微薄收入实在难以让他集中所有精力于公平执法。再看看国内医生劳动价值的体现,住过医院的朋友也许会注意你的最大花销一定是药品费,而每天护士的护理费,医生的诊疗费的比例小的你可能都没有注意到。这些还比不上电梯工的劳动价值,(电梯工一个月六百元,医生在一个月内从诊疗费上体现的价值一般不超过五百元)。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但没有规则,不遵循规律的社会就必然出现矛盾。
         患者也有必要对医生的职业有一个了解,医学实际上是一种实证科学,他总是在不断的实践,积累中寻找规律,任何通过病理生理学推导出来的结论都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是科学的东西就没有百分之一百的准确,所以我们在医学里最常用的词汇是可能性,概率。受到这样的医学科学方法的限制,医生在医学实践中从事这样一门工作不可能保证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这些都是存留于老百姓脑子里的错误概念,科学的讲,内科疾病除了大叶性肺炎,感冒,急性胃肠炎等少数疾病可以治愈,几乎均不可以治愈,也就是说从你第一次跨进医院看病的时候,可能就意味着你将与疾病的痛苦相伴终生了。所以医生自己常说医生无能,这是一种很无奈的局面。
        该想一想如何解决问题了,理智的分析一下,这是一个体制问题,国内的医疗管理体制才是各种矛盾的源泉。政府在致力于改革,一改革肯定会乱,但政府最怕最怕的就是乱,所以改革的步子就象小脚老太太,嬷嬷叽叽让人看不到希望,而医疗体系内的制度完善和法制化的进程也因为没有政府的支持步履维艰,我相信他的方向应该是健全全社会的医疗保险,同时大幅度提高医疗诊疗操作的价格体现医生护士的劳动价值,也是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行为常规,做到每一个医疗行为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这样把病人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到社会,而医生也可以根据科学规范的常规提供给病人最佳的服务,其中承担的风险必然由高额的薪水负担。同时必须健全医疗质量的监督与医疗纠纷裁判机构。坚决反对把治病救人作为第一因素来考虑,这是政府最幼稚的理想,体现了领导者缺乏对社会的科学认识的鼠目寸光,正如反腐败一样,不去改变制度,只能是空中楼阁。那么医生的医德是不是应该加强呢?当然要,但请注意,规则是最重要的,空喊口号和不切实际的教育永远是违背客观的。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够带着一种更客观,更利于解决问题的态度去调和矛盾,而不是把个人恩怨或片面言辞诉诸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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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有过柔肠寸断,
  不曾有过荡气回肠,
  不是没有用过心力,
  不是没有放在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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