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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tango_gg(2003-02-25 17:08:1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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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以来, 关于中国电信如何进一步深入改革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尤其在理论界和传媒界中更成为热门话题。从前一时期关于电信资费的争论,到最近关于肢解中国电信的纷争,焦点都落在垄断和竞争的关系上面。一个比较普遍的倾向是把我国电信业存在的包括发展、建设、服务、经营、管理等一切矛盾、缺点和弊病,统统归咎于电信垄断,并断言只有彻底放开自由竞争才能解决所有问题。
这显然是把问题简单化了。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关于电信改革的方针,引导电信改革的健康进行,从而促进我国电信业的进一步繁荣,需要跳出对电信垄断认识的几个误区,全面、科学地认识电信垄断的本质和特点,它的形成和发展,它的积极作用和负面作用,垄断与竞争的辩证关系,以及破除垄断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条件。
本文针对电信垄断的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作一些简要的分析,以正视听,并求教于业内外人士。
认识误区之一:认为电信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人们往往把电信垄断同计划经济体制联系起来,认为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特性,现在国家既要抛弃计划经济,重塑市场经济,那么随着体制改变,电信业从垄断转向竞争,当然便是题中应有之义。这个论点是偏颇的、错误的。
电信业是垄断经营还是竞争经营,与一个国家实行何种经济体制其实并无必然的联系。纵观世界电信发展100多年的历史,各国基本都是实行垄断经营的,或者由政府直接经营,或者由政府指定的公有企业垄断经营,就是像美国这样实行充分自由竞争的国家,私营的AT&T也事实上垄断了绝大部分电信市场份额。而这些国家都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而中国电信业的垄断实际上从旧中国就已开始,那时也恰恰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把电信业的垄断同计划经济体制挂钩、划等号,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也是牵强附会的。
造成电信业垄断的原因,应该从电信业本身去找。电信业是网络型行业,是规模经济特别显著的产业,又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在电信发展初期,只有实行垄断经营,国家才能有效地调用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建设普及城乡、为全体公民提供普遍服务的电信网。而且这种电信普遍服务,在所有国家都视为人权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应尽的义务。
这种情况,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有了很大变化。因为在西方发达国家,电话已经普及,公民的基本通信得到了保障。电信业在此基础上向着高级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即进入所谓“后电话时期”。电信业的特性随着发生改变,因为人们可以利用业已建成的电信网开拓各种电信新业务,电信的规模经济特性逐渐淡化;电信业开始从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公用事业,逐渐演变成创造巨大商业利润的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垄断显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而,从80年代中期起,在美、英、日等一些国家带头下,在电信业领域中先后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电信业的这个发展过程说明:电信业实行垄断也好,放开竞争也好,与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并无关联,而是与一个国家的电信发展水平密切关联的。历史经验证明,在普及电话时期,实行垄断经营比较有利;在电话基本普及以后,则应为竞争经营所替代。这也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原理的反映。
认识误区之二:认为中国电信业过去长期落后是垄断造成的。
与前一问题有联系,不少人认为建国后电信发展缓慢,根子在于垄断;而改革开放后电信得到快速发展,是打破垄断、开放竞争取得的成绩。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我国电信业发展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家没有能够集中必要的资金来投入电信建设,使电信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1949-1984年,国家用于邮电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仅60亿元,最少的年份仅几千万元。电信业长期实行低资费政策,连维持简单再生产都不够,遑论积累建设。如果把落后的帽子硬套在垄断的头上,无论如何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改革开放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力主下,国家开始重视电信建设,将电信列为战略发展重点。国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经营、高度垄断、反对重复建设,并给电信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此,中国电信业才真正发挥了垄断的优势,步入了规模建设、快速发展的阶段。
可以认为,建国后三十年中电信发展缓慢,绝不是垄断造成的,恰恰是由于国家没有有效地集中有限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造成的;改革开放二十年中电信发展迅速,正是充分发挥了国家垄断、统一经营的优势,依靠政策扶持,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手段,排除了种种干扰,使电信业真正走到了经济建设的前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有人说,中国电信的迅速发展,得益于1994年国家批准成立联通公司,电信市场构成竞争格局的结果。这显然不符合事实。联通公司成立之初,并未插足固定电话业务,它经营的移动电话业务,直到1998年联通改组以前,市场占有率也仅占移动电话市场的3.5%。它的主要作用,充其量起了“鲶鱼效应”而已。当然,联通公司改组以后,情况已有了很大变化。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政策去任意解读历史,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认识误区之三:认为反垄断是全球电信的发展大趋势
在全球范围内,电信业在开放竞争十几年以后,从20世纪90年代下半叶起,接连掀起了兼并、联合、重组的浪潮,这种兼并已扩大到跨行业、跨国界的规模。当前电信业的发展趋势,恰恰不是什么反垄断,而正是谋求全球性垄断。从垄断到竞争,又从竞争到更大的垄断,这一“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正是这二十年来全球电信业风云诡谲的写照。少数几个跨国大公司正在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凭借自己的实力,拼命向海外扩张,向其他行业渗透,以便达到最终主宰全球电信的目的。这一发展形势,恰好应验了列宁在80多年前提出的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特征的著名论断。
在电信业正在走向全球性垄断的趋势下,我国电信业如何增强国际竞争力,保护好和发展好本国的通信主权和利益,是每个政府部门、企业家和全体公民必须面对的大问题。这里讲的竞争力,指的是国际竞争力,而不是单个企业的竞争力。必须明白,我们面对的是国家和国家的竞争,而不是企业和企业的竞争。一切的改革必须从增强国家的竞争力出发,决不能为了别的什么而以牺牲国家的利益为代价。
认识误区之四:认为垄断是与竞争相互排斥的。
我们还是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去找寻答案。马克思对于垄断与竞争的关系说得非常明确:“自由竞争产生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列宁说:“从自由竞争中生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除自由竞争,而是凌驾于这种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垄断是资本主义从初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主要标志,它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并且是与竞争共同存在的。“竞争的结果必然导向垄断”,垄断与竞争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补充,这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共同规律。事实上,即使是一个完全垄断的企业,它也面临着竞争,包括来自国外企业的竞争,来自替代产品的竞争,来自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竞争,来自技术创新的竞争等等。市场经济就是由竞争和垄断两种方式相互交织而构成的。因此一个成功的企业,总是善于在竞争的环境下寻求合作和联盟,以谋求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在垄断的环境下,善于构造“虚拟竞争”,努力增强激励因素,从而把两种方式的优势巧妙地结合起来。
认识误区之五:把垄断和专营混为一谈。
垄断和专营,本质上并无不同,都是属于排它性的经营方式。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市场行为,后者是政府行为。
垄断就其成因来说,可分为自然垄断和人为垄断;就垄断的形式来说,有买方市场垄断和卖方市场垄断;就垄断的主体来说,有企业垄断、行业垄断和国家垄断。政府专营,就是国家垄断的一种主要方式。
我国电信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府专营,也即国家垄断。尽管近几年来电信业务市场政策放开,但从总体来说,尤其在基础网和基本业务方面,国家垄断的格局并没有改变。电信业在事实上仍然实行着政府专营的模式。尽管从过去政企合一、由政府直接经营转变为政企分开、由政府指定国有企业经营;从过去由政府指定一家经营转变为由政府指定几家经营;形式上变了,但政府专营的实质并没有变。
应当说,从电信业的自然垄断特性来看,这种专营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必要的。尤其在保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方面,为了督促电信企业对所有公民提供普遍的、平等低廉的、质量良好的基本电信服务,专营权也是对普遍服务的一种补偿。很显然,如果没有专营保护,听凭市场法则支配,那么投资者决不会有兴趣到那些成本最高而业务收入最低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以及广大低收入人群中去经营电信,势必造成信息贫富差距加大,从而损害广大公民的利益。政府专营使国家按照全民利益统筹规划网路建设,并使经营者可以从赢利的业务、赢利的地区获得的利益,去补偿普遍服务所需的成本。
但是,专营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企业可以利用专营的特权,不受市场竞争的压力,从而丧失效率,影响服务质量,并造成价格垄断。其次,政府可以对指定专营的企业直接干预,影响企业的自主经营。
毫无疑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专营的范围将逐渐缩小,但专营将长期存在。为了防止专营带来的弊病,根本的途径就是健全法治,用法律来规范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
认识误区之六:认为电信业的自然垄断性已不复存在。
有些学者认为,电信业本身并没有什么自然垄断性;也有些学者认为,电信的自然垄断只存在于电信的早期发展阶段,随着电信业的发展,自然垄断性已不复存在。
关于电信业是否具有自然垄断性,国内外学术界早有定论。主要理由是:1、电信网路初始投入的固定成本特别巨大,以致重复建设网路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都无利可图;2、电信的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生产特点,要求通信上作为一个整体,绝对地协同一致,确保通信质量;3、电信是国家的神经系统,涉及国家安全和通信机密,长期来被列为要害部门。
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自然垄断强度作过分析研究。研究的结果是:在所有行业中,自然垄断强度最高的是本地电话,其次是电力,再次是铁路,再次是飞机制造业等等。他甚至把本地电话列为“极端自然垄断”的行业。我们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料中,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证据。例如,日本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开放包括本地电话市场在内的电信市场,然而十几年过去了,本地电话市场仍占有90%以上的份额。可见,不论施加怎样大的改革压力,电信业特别是本地电话的垄断特性依然是十分顽强的。
怎样才能在电信业中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呢?主要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通信技术的进步。IP技术的发展,使长途通信出现了竞争经营的格局,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正是在通信技术进步的驱动下,在长途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方面首先冲破了垄断,形成了市场竞争。在本地电话方面,随着宽带接入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开放,今后也有可能改变它的垄断特性。如果今后实现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互联网“三网融合”,并通过技术、业务的融合带动市场和行业的融合,那么整个电信的面貌将会完全改观,当然也不排除到那时又会出现新的垄断。
认识误区之七:认为电信垄断阻碍了技术创新。
垄断阻碍技术进步和创新,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在电信领域中,垄断对技术进步更多的是积极的正面作用。 现代著名经济学家熊彼得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经济发展的本质是创新,创新的源泉是垄断。”这个论断听起来似乎惊世骇俗,但仔细一想却也不难理解。因为第一,一个企业要谋求市场垄断,或者保持住既有的垄断地位,就需要借助新技术,因此垄断成了它不断创新的动力;第二,研究开发新技术,需要人力和财力的大量投入,而且存在高风险,将研究开发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则需要更多的投入,只有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才具备这样的实力。事实也确实如此,电信领域的一些大的发明创造,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大都出于那些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跨国大企业。
我国的电信企业都有技术创新的强烈愿望,根本不存在那种阻挠甚至扼杀技术创新的动机。当前的任务是大力加强研究和开发力量,并且把有关部门和有关力量(包括产、研、学)有效地组织起来,确定重点,集中攻关,而不是分散力量各自为战。
当然,我们也决不能忽视中小企业在研发新技术中的巨大作用。但是他们的研发成果的转化仍要依靠大企业的扶持。经营的垄断和技术的垄断是两回事。我们这里只是说,认为垄断必然会扼杀创新,其实是一种偏见。
认识误区之八:认为垄断导致电信资费高昂。
中国电信资费过高,罪魁祸首是垄断。有的人士提出电信资费要“成倍下降”,方法就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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