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china()
整理人: -aoding-(2003-02-27 03:34: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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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的太太,我的父母与兄弟,我太太的父母与兄弟,曾经拥有广州的土地。广州的土地养育了我的一家、祖祖辈辈。
但现在,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广州的土地。
80年代,我,我的父母兄弟因为父亲“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而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失去了广州的土地。
我的太太,太太的父母与兄弟,因为城市的建设而失去了土地。
今天,当我与我的太太花费十数年积蓄付了首期后,仍然需要为我们的房子,继续支付20年。
期间,我们节衣缩食。而最为担心的,则是失业。
四十多万元的金额,在曾经是“我们”拥有的土地上,能够建起一栋六层的公寓。而现在,我们在支付等值的金额再加上沉重的利息后,得到的是100平方的建筑面积。
我的父亲是过去“难得”的知识分子。因此,我们听信“当年”管理部门的劝告,没有“抢建”房屋,而今天,管理部门向所有“抢建”的房屋颁发了合法的证件。我们失去了所有近郊农民赖以生存的“物业”。
我们不仅失去了土地。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失去了自己生存的保障。
中国的法律体系,并不象英国法系一样。中国法律没有保障“土著”与“原居民”的条例。“土著”与“原居民”没有任何的优势。
我相信,我,我的太太,我的孩子,也许应当与其他的市民一道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
但是,我的母亲呢?我太太的父母呢?
他们在过去的数十年当中,一样为社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没有“等同缴费年限”,他们没有社会保障,没有免税的退休金,没有医保。更加没有当年国有企业分配的住房。
而我们的收入,则需要缴纳与其他人等同的税金后,供楼、詹养老人、养育孩子。
我与我太太都是“读过书”的人。我们无法理解面对的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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