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hsgz(鱼花石)
整理人: acme627(2003-02-21 15:16: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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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父亲洗了一回脚
我们家乡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当我大学毕业,走进这落后地区的教师行列时,我真的怕起来了,怕自己人错了行。在我们这儿,教师是人们看不上的,男人做了教师,就很难找上女朋友。女孩子都不愿意嫁给穷教师,连女教师也不例外。
在这所中学工作不到一年,在乡下的父亲就迫不及待地想来看看我。那天下午,漫天是飘舞的雪花,为了省几元车费,父亲顶着刺骨的寒风和鹅毛大雪,硬是从车站走到了学校。在校门口,父亲遇到一个叫倩的女孩,他就向她打听我的住处。倩和我是同事,她告诉父亲:他正在教室给学生补课呢。说罢,倩就把父亲领到我的住处,让他先休息休息。
晚上快要睡觉时,我见父亲的脚冻得通红通红,就对他说:“爸,我给你洗洗脚吧。”父亲一开始有点不愿意,见我一再坚持,他也就由我给他洗了。洗着父亲的脚,我心中很是感慨,那一层又一层的硬茧,全是为儿女们走出来的啊。给父亲洗完脚,我又把他的双脚搭在我的腿上,然后单跪下另一条腿,用剪刀像刮胡子似的刮着父亲脚上的老茧,刮罢老茧后,又小心地为他修剪了趾甲。父亲一副很受用的神态,一直用慈祥的目光看着我。
做完这一切,我站起身,要去倒水,才看到门口站着的倩。她正怔怔地看着我。我愣了一愣,问她何时来的。她说,她来了好半天了。说着,她眼睛就有些湿润。
倩很漂亮,而且,家庭背景非同一般,她父亲是本市市长,母亲是某大公司总经理,她所以来做教师,只是因为她不想父母包办她的前程。可以说,追倩的小伙子排成了长龙。我当然也心仪着倩,但我没敢迫,像我这种出身寒门的农家子弟,高攀市长千金,我想都不敢想啊。
没想到,我的一个很平常的举动,竟感动了她。那天晚上,倩与我谈了一会就要走,我送她到门外,她说:“看见你给父亲洗脚,我特受感动,真的!”
听她说得郑重其事,我倒有些愧疚了:“这有什么,父亲含辛茹苦把我养大,又省吃俭用供我上大学,现在我能做的,只是给他洗洗脚,就把你感动成这样,真让我惭愧啊。”倩意味深长地望着我,说:“我想,谁要嫁给你,一定会幸福终生的。”
我的心砰的一跳,壮着胆子开了句玩笑:“是吗?那你嫁给我吧。”
我只是开句玩笑,还是没敢真的这么想。但倩听完那话,美丽的眼睛里闪烁着异常热烈的光,她并没有把那话当玩笑。
两年后,倩真的嫁给了我。我所以如此幸运,就因为那天晚上,我为父亲洗了一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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