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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穿的鞋(13)
发信人: pin_105.6(品)
整理人: qdanger(2003-02-17 18:12:51), 站内信件
   城市乡村,结婚生子,惊天动地,风雨交加。只要在世界上,一切的环境都不应该与感觉有关系,我们一直都认为感觉会和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其实我们都陷入了它们的障眼法里。风吹起来的时候会有烦躁,那不是风,是自己给自己的感觉。雨飘着让心情压抑沉重,或清爽心静,这也不是雨给的。一切一切都是自己给自己的感觉,与环境没有关系,你只是选择了环境来发泄自己的心情,表现一种感觉,来自心底的。

   白裙子已经无数次在发神经。我都逐渐麻木,每次她都会说,男人,我们走吧,去流浪。每次我都会跳起来,找房租契约,准备行李。一切就绪的时候,她却安静的吃起饭来。当刚才的一切都没有说过。

   这次又是这样。她在一个没有太阳的早晨,赤身裸体的站在窗户边看细绵绵的雨,然后朝我晃着娇巧的乳房舞蹈,“男人,我们走吧,去流浪。”我嗤之以鼻的点上一根烟,望着她,“带什么?还是什么都不带?”她的兴致不同以往,大声叫着“钱!钱!钱!什么都不带,你也可以不带。”

   那个架势给我感觉她要裸奔出去。

   连伞都没带,我们从银行出来的时候是直接去的车站。湿漉漉的坐在车里,我一直在想,她的神经质是先天的还是被我折磨的。如果是先天的,我已经和她结婚了,那么必须陪她疯,然后慢慢引导她恢复正常。如果是我折磨她成这样,看来,我就只能慢慢习惯,并与她一起变疯,因为我也不了解自己。

   她叫我醒来,车停在一个落后的城镇里,我都忘记她买的是哪里的票。只是知道这里一片红色。地是红的,门是红的,墙也是红的,远处的山也是红的。唯一的异样色彩是房顶的瓦片,油黑发亮,尤其雨后的晴朗里。反射着云后太阳暧昧的光彩。我想我喜欢这里,我的感觉是自己给自己的。并不是因为她也喜欢。

   摩托车无法再前进的时候,我们看见小路下面的山坳里有个村子。这就是她要去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成片的黑瓦顶,能在后面的日子里带给我什么,此刻我想的是,如果不回。我的房东会不会变卖了我的所有家档来抵房租?如果很久以后回,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住?再或者,我们还有多少钱能维持生活?手机在这里是废铁。真的,我不骗任何人,虽然在山顶,我拿着它,和拿一块石头没有分别。

   奇怪,这个村子里,所有的住家户都没有门,只有高高的一个门槛。是穷么?我从那些经过身边的表情里,看不见贫穷的愁苦。也看不见他们对我们外来人的羡慕。他们从容的经过身边,带着微笑。我的表情极其木然,不知道该给什么表情。城市人的优越感此刻是一种流泻,不经控制的那种。她却象这个地方出生似的,甚至乐意把浑身泥土的小屁孩抱在怀里逗,逗得那小家伙的鼻涕糊了一胳膊。她竟然不恼。

   我们用了全世界最少的钱,租到了全世界最便宜的房子。当那个老人家笑着告诉我们价钱的时候,我坐在井口差点掉了下去。那间大大的木阁只要了我们一百元,而且是想住多久,就多久的。白裙子交了钱,就疯子一样顺着路跑去河边。

    这个村子里最多的不是人,不是房,是树。象我和她结婚时说的一样,我愿意她是一棵树,我用一生来给她培土。这就是她带我来这里流浪的原因么?而我们并不是流浪,我们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城市和乡村。

    每个早晨,我都能透过门前的亮看见她抱着树舞蹈。那不是一种标准的舞蹈,她是很喜欢雨的女人,早晨的露水被她从树叶上晃下来的场景很象是下了一场大雨,甚至能看见雾气中的彩虹。她就在其中尖叫和大笑。我也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她湿漉漉的跑回床边给我一个响亮的吻,然后去换衣服。

    这样的生活经过了一个月,我是突然发现背包长了毛,爬上房顶准备晒晒。手机也竟然长了白色的绒毛,我很是惊奇。在房顶上看她抱着树叫似乎没有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兴奋。但还是能在感觉上给我点刺激。也就是我快乐的原因吧。房顶上能看见早晨的太阳。

    厌倦了,我才知道什么是厌倦。这也是一种感觉,厌倦的前身是麻木,是无知。当我看着她又抱着树舞蹈的时候,看着她带着一群孩子冲进河里的时候,看着她跑回床边响亮的亲吻我的时候,我厌倦了。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很潮湿,一切都是红的,我望不穿林子,越不过山。总是被浓雾缠绕,被红色包围。没有变化才能发现一个人的厌倦如此之快。

    我想,我之前的习惯和依赖都是存在与城市的。电视里永远的色彩不会重复。音乐里所有的音符可以变动。街道上也永远看见陌生的面孔。她的厌倦我现在可以理解到了,她厌倦的就是陌生,就是不稳定。那些常变的画面给她不安,那些陌生的街道和面孔让她慌乱,她的厌倦是不安全。这样说来,我却是个喜欢冒险的家伙,因为我的厌倦是熟悉,安全和一尘不变。一个月里,她依然陌生的人成天和她一起摸鱼,嬉水。我熟悉的叫着对方的名字,却成天不愿意搭理人家。

    在这里,她的鞋再也没有穿反过,我还是依然反着穿鞋。

    这天的早晨,我握住她要跳离床的脚,“我们走吧,回去,或者换一个地方流浪。”她诧异的看着我,“男人,你不喜欢这里?”然后她望着那棵平时都会抱着摇晃出雨的树。我没怎么说,我只说,“厌倦了。”

    我终于知道,她伤心了。因为那天,她在河边发了一个长长的呆。从早晨到晚上。我始终不敢惊扰她,我想她会在思考之后有个决定,是为我的,一个决定。我甚至很自信的认为,她由一个神经的女人突然正常了。这样很好,回去或者换个城市,找工作,生活,做爱,怀孕,生产,抚养,到老。那一刻,我没有厌倦的东西了。我喜欢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这样我能更安心的守着她。不是么?我明白了自己,明白自己其实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一个把所有危险对比一个安定的人,如此,我才让自己心甘情愿选择安定。我发现自己就是一个非要生活在诱惑的危险中,才珍惜安定的人。而她?

     她不是。她的一切都是极端而纯粹的。我想她就是一个极端纯粹的女人。她会厌倦诱惑对安定构成的威胁。她要的安定是极端的安定,没有人去诱惑谁,一切都是平静的,一尘不染的,就算我和王姑娘一起进了山林里采蘑菇,她都会放心的与那群孩子下河一样,她要这样的感觉空间,和生活氛围。不会想我有没有透过王姑娘的领口去窥视她的乳房。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夜里她回来,劈头就告诉我,白天我想的这一切,惊人的一致。“我以为你和我想的一样,我才带你来了这里,婆婆曾经住的地方,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在这里生活过一段。这里就成我梦里最值得生活的地方,我也曾想过,要和我最爱的男人,最值得带回来的男人,一起生活在这里。可你不是,你不是这样的男人。你对我的好,一切一切都被我记得。你可以走了。不带我走。我要留下来,我们的事情,你怎么处理都可以。我不再从这里走出去了。我也知道没有人和人能想的一致。你要的安定和我要的安定,你对欲望的理解和我对欲望的理解不一样,我也明白没有人会一样。我们的厌倦是相反的两条路。和你脚上的鞋一样,再是一致,再是合适,它们都是背对彼此的。”

    这一切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独自回到了我们的家,那间租来的房子。

    三个月后,我退了房子,卖了家具。我在路上。

    当然是去找她,我突然明白婚姻是什么,也明白我该要的是什么,因为三个月的最后两个月里,我的鞋没有反着穿了。那个时候我静静的思考了我的一切,从出生到现在,那些经过我的女孩子,我经过的姑娘,我的工作,事业,爱情。我现在有个家,有个老婆。我爱她。

     是的,我明白了她说的话,我想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厌倦。想得最多的就是她。想得最多的,就是我们要的感觉,每个人不都一样么?你爱他,就在这里,他走向哪里,你有的只是想念,甜蜜的想念,而不是担心和牵挂。不用怕有什么夺走了他。

     白裙子选的地方很好。真的很好,我是说,那里的人,都和她想的差不多。我还想去哪里?就是那里了。还有一个拐弯,路就是尽头,我必须用双脚丈量到她的身边。我想,她看见我,还会有一个响亮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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