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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
发信人: dionxin()
整理人: chanceroad(2000-03-04 16:36:31), 站内信件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
    你办转来铁道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国发第253号令<建设项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有关问题的请示川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太纲的编制
    根据《建设项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调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对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分类管理,并分别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形式。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的要求,凡按“条例”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部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
并按通过审查的评价大纲,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凡按“条例”规定应当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或者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都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审评
    “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费用。根据该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明确规定
,该条所称“预审”,是指建设项日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预审审;该条所称“审核”,是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岸工
程项日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核,该条所称“审批”,是指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可见,“条例”所称“预审、审核、审批”,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以行政管理
为目的进行的行政性预审、审核和审批。
    由于建设项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在有
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性预审、审核和审批之前,应由有关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性审评。由事
业单位进行的技术性审评,不属于行政预审、审核和审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收取技术审评费用。 对建设项日环境影响技术审评的收费,国家物价和财政部门确定了
专门的标准。这一收费标准通过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和
国务院纠风办的审查,应继续执行。
    国家物价和财政部门确定的建设项日环境影响技术审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在国家
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评费的规定》(价费字[1999]435号)、财政部和国家
计委《关于批准国家环保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从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费中提取技
术审核费的复函(财综字[1995]140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核设施环境影响报
告审评收费的函》(【1992】价费宇582号)等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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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nxin (二恶英) 共上站 237 次,发表过 2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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