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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2000-01-27 17:39: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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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再度败阵
25日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佛山代表对广东省环保局的质询被传媒称为“ 历
届省人大会议最激烈的一次”。由于环保局的回复未令代表满意,昨天又再引发 第
二场更火爆的质询。
“这样的项目也算合法?”
二次质询会上,被代表们点名到会的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首先发言。在回 应
代表昨天提出的“为何项目未批就建”的问题时,他表示,去年4月四会市环保局
已依法对该项目提交的环保评估报告表作出了批示。只是到了去年11月,佛山代 表
向省环保局提出意见后,才针对该项目可能对周边地区造成污染而决定由省局再 作
评估。
质询方主要发言人钟信才代表一听就火了:“我们对今天王副局长的回答还 是
不满意。王副局长今天比昨天更进一步,竟然说这样的环保评估是合法的,这也 就
推翻1月18日向我所说的‘越权评估’的说法。”为证实项目上马的非法性,钟信
才拿出论据: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文件规定,对跨区域污染的建设项目,须经 共
同的上级部门审批。就电镀城项目而言,就是要经省环保部门评估审批。
“电镀城就该砸烂!”
对于王子葵“四会市依法评估”的说法,其他代表也十分恼火。魏伟代表说 :
“听王副局长的意思,只要评估达标,电镀厂还是要搞下去,可按卢省长的意思 ,
根本不存在搬的问题,更不要说建,而是要砸烂它!”何兆恒代表也搬出依据: 按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25条,电镀城属于在环保报名表、登记表未 经
批准下擅自开工。按该规定,项目不但要停,更要求其恢复原状,还要作出10万 元
以下罚款。
另一位代表则翻出《广东珠三角水质保护条例》第18条,上面规定禁止在区 域
内建设小型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李惠芳代表激动得 声
音发抖:“在北江这样的水源区,如果连电镀厂都能建,那以后还有什么重污染 工
业不能建?”
“王副局长你就说句痛快话”
眼看王副局长陷入“重围”,省环保局开发处处长霍兆明赶忙过来“救驾” 。
他说:“这些审批手续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合法的,当时的政策要求项目只须 向
地方部门提交环保评估报告表就行了……我本人从事环保工作5年多,其间上马电
镀企业就有100多家,都是所属地方环保局批的。”
争到最后,佛山代表们干脆要求王子葵给句痛快话:电镀城到底是撤还是不 撤?
王子葵表态说:“对电镀城就这样说撤就撤,环保局要负很大责任,搞不好是要 被
告上法庭的!”他表示,环保局正在寻找法规依据,关也得让人家关得心服口服 啊。
到中午12∶04,质询双方还是各执己见,相持不下。主持人佛山人大主任韩 英
在低头看表之后宣布,鉴于代表们仍不满意,环保局须在28日上午11时前再作一 次
书面答复。
散会后,省环保局开发处处长霍兆明重申,省环保局对电镀厂的环保评估报 告
最快也要3个月才能完成,到时才能谈电镀城是否要关的问题。
“王局长一大早就去了电镀城”
韩英会后告诉记者:“省环保局经过第一次质询,还是体现了解决事件的诚 意。
王荫局长25日当天就立即对四会市南江开发总公司发出通知,指出在省环保局 对
南江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复之前,要停止电镀厂的建设和调试,并且王 局
长今天一早就开车亲自到电镀城现场考察去了。”韩英说:“我相信最终省环保 局
是不会批准电镀城再搞下去的。”
一位佛山代表拉着记者要求一定要将这句话写出来:电镀废水中的氰化物其 实
是砒霜,不要说几千万的投资,就算10个亿,也要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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