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234(像雾像雨又像风)
整理人: aaa234(2003-09-25 10:07:0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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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产经网-通信产业报
外资并购的目标公司有六类:
一是行业龙头企业,外资可以通过并购迅速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取得对行业发展的控制权;
二是拥有完善的分销渠道或市场进入许可的公司,外资可以省却新建网络和争取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和成本;
三是已经与外商建立合资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公司,以缩短整合期限,尽快实现并购效果;
四是股权结构分散,特别是同时发行A股、B股或H股,公司治理规范的公司,便于以低成本实现收购和控制,特别是H股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制定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方面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数据也需经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使用外文进行公告,适于境外投资者进行决策。而B股上市公司的外资法人股则可以申请上市流通;
五是国有股比重大且国家正考虑退出的公司,这类公司一般处于竞争性行业,股权转让容易通过国家审批。公司股权结构的差异,使得不同股权结构所蕴涵的并购机会也有所不同。一些国有股、法人股比例高的公司,如果没有受到产业政策的限制,那么,与外资进行股权转让的机会也会相对大一些;
六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拥有较多债权的公司,外资可以通过收购不良资产的方式实现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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