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hwh(倩云)
整理人: linerbaby1973(2003-01-13 01:59:4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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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是我从初中到高中时的同学,他是那种友情不再连交往都要连根拔起的人。那种人在伤害别人的时候也喜欢伤害自己。
我们的相识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坐在同一课室学习。那是个必然,在若干年以前。我们最终作飞鸟散,各奔东西。那也是个必然,在若干年以后。
我没有去查究其它同学的飞向,一无返顾地向着我要飞的方向飞。
而枫那时候是留在了北京的。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直到有一年九月风凉的一天,我收到的枫的一封信,信封里除了两片红透的枫叶外,什么也没有。我把信封翻来覆去地看,结果在枫叶上发现了枫的笔迹:又逢枫叶红胜火。这是枫的风格。当年课室里,台上老师转身写字,他必定要传了树叶龙飞凤舞地游走。
接到信的那天,阳光是意外地强烈。我穿着长裙,站在街口,裙袂飘舞,却忘了要做什么。
过了一段时间。
秋草开始萧瑟,摇曳起一种冬近的枯迹。我又收到枫的信,知道了枫在以什么样的姿态同他生活的世界拚杀。枫说这是男人的事业。而事业在一个男人的心里,所处的位置又是何等的重要。若干年前各自飞时,枫毅然决然斩断的那段小露头角所谓“情”的东西,我是极佩服他的果断的。但枫同我却都忘了那根欲断未断的藕丝。
自此日升月息。我就在这个沿海小城市细数时光的流逝,细描季节的轮换。可惜,这个小城市的四季并不分明,所以,我描得也不尽人意。
枫说,你还是回来吧。
我听了,一时却感到不知所措。那时像春暖花开的冬天已接近尾声。
枫继续说,在那儿你会感到孤独,你会无止无尽地思念。
我想了想,问自己:我孤独吗?我会思念吗?
我早已习惯了现在的生活。我不想改变现在的生活。我知道我会孤独,可我不会在孤独里思念。我拒绝在孤独里思念。
我知道那段话里说了多少个“我”。枫也就没再说话。
若干天后,枫飞来了这个被他不屑地称之为“南城市”——我现在所生活的地方。他得意地告诉我,他是如何聪明地从我父母那儿套出了我的地址。
这是必然。我知道。枫不想在没到最后关头的时候和我断绝来往。
原以为枫到来的时候是个美好的时刻,但是我错了。那个时刻刚一开始就成了结束,刚一结束就成为了一种伤害。
枫的眼珠很黑很亮。我告诉过他。
如果生命里有一个人能懂得我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有着黑亮眼珠的枫。
可是我错了。女人总是喜欢犯错误。这是个必然。
我不应该信以为真。我不应该相信,现实生活中会有真正的爱情。
有些人,活着不能没有信念。枫就是这样的人。他的信念比他的人更让人牵念。但信念和人毕竟是两个不能并论的概念。
我只好说,是一切造就了必然。我为这个必然无动于衷。
枫的黑亮眼珠里藏着些什么,我没法看清楚。也许枫自己也没料到,飞过来的结果竟是双方都在一种无意的伤害中流血。我安慰枫,他在伤害朋友的同时并不知道首先会伤害他自己的。信念高于一切,连同事业。这就是枫,宁可流血,流自己的血也流他人的血。
枫说,对峙或许最终会合奏出最美的乐章。
我不置可否,无言地离开。
枫已不是枫。
这是必然。
枫买了机票,头也不回地飞返北京。一如我飞向这个“南城市”一样。
最终没有恨枫。有爱才有恨。
这是必然。
从此枫在我的心里,开始被记忆掩埋。然后消逝。
往事便只剩下记忆的碎片躲藏着。很遥远。最终了无痕迹。
我没有任何抱怨。因为基督说:宽恕一切,包括你的敌人。而枫不是敌人。
这是必然。
一切都是必然。
----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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