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inman999999999(剑魂)
整理人: shee102(2003-01-11 12:55:19), 站内信件
|
记得很早看庄子的文章,其中一段就提到对辩论是否的看法,原文记不清了,大概意思是说:“你和我为某件事或某个真理辩论,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你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你,到底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只有天知道,可是天又是什么呢?假如我和你的辩论一直没有结果,找别人或某个权威来评判,如果他说我是对的,这说明他本来的观点就和我一样,如此说来,他就没有资格做这个裁判。如果他说你是对的,这说明他的观点本来就和你的一样,好比是你一伙的,他有什么资格来评判你和我所辩论的是否呢?”
还有丹麦某个科学家说过这样的话:“小真理的对立一面当然是谬误,大真理的对立面往往同样是大真理。”
我这样说,并不是反对辩论,辩论是必要的,但切不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这只是你自己的一相情愿罢了,有这种想法是可笑的,我经常就犯这类可笑的错误,我明明知道别人不会接受你的观点,可还是不厌其烦地去振振有辞去说服别人,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辩论是有益的呢?我觉得三个字就可以概括:交流、悟。所谓交流是相互交流,不能只是把你的观点和学识流向对方,同时对方流进来的一定不要轻易拒绝,要经过思考(悟)以后才下结论,不只是观点,在交流知识方面也要这样。
我一直不相信权威,没有一个大学者敢说自己所有的观点和结论都是正确的,中国文化给我们留下很多迷团,尤其最容易使我们陷入迷惑的就是“概念”上的混淆和模糊,就拿诗来说吧,齐梁以后,在四声八病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的体裁,就有很多说法,如今体诗、新体诗、近体诗、律绝,等等,长律又可以叫排律,还有就是在诗歌当中,声律和音乐的关系,也有各种模糊及共用的概念。至于诗和音乐的历史就更复杂了,除了概念上模糊的原因以外,最麻烦的就是很多资料的失传,比如乐器,因黄巢之乱,之前所有宫廷里的金石类乐器及乐谱几乎全部毁灭,在明朝的十二平均律没有出现以前,中国古代对音乐的记录很简单而又很复杂,特别是五胡乱华以后,北方外族音乐的进入,使得民间和官方在音乐发展方面出现矛盾和混乱局面(最早的词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在民间产生的。)。
在汉朝,因为有乐府的设立,还勉强可以解决这个矛盾,后期由于音乐的在民间的普及,就没办法解决了,汉朝以前,服饰和音乐是直接和礼仪挂钩的,并以法律的形式给予保障,没有人敢越轨,人们绝不能随便听或唱不合自己等级的音乐,更不敢随便穿衣服,孔子说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好象就是指某个人越轨出礼而乱穿衣服或乱听奏音乐。
为什么说到音乐,因为在中国古代,音乐和诗是亲兄弟般的关系,可以这么说,诗歌在形式上的发展和音乐同步进行,作为诗的新的形式——词、曲,就是由于跟随着音乐的变化而产生的。同时,由于这些变化,韵书也相继出现很多种,当然,在科举考试的时候,必须要用官韵。
说到诗歌形式的发展,有很多大学者都认为最早提出四声八病说的沈约等人是千古罪人,他们的出现,是诗歌的大厄运,为什么,因为这种形式约束了诗人的尽情发挥,皮日休就有过这方面的阐述,最恨这种约束的就是陈子昂,他提倡的“汉魏风骨”,可能就是古风一词的来历,陈是个大才子,通过摔胡琴而在文坛一举成名,他也写过近体诗,可是怎么也没有他的“古风”写的好,因为古风不受什么约束,一首诗甚至可以用数韵,更不受格律的约束。律绝的普及与文人的精心雕琢肯定是分不开的,但最大的功劳可能还是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将律绝变为必考项目,文人们就不得不把精力放在这上面。
其实,现代的汉语并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是倒退了,白话文最主要的优点就是能够容易普及知识和教育,除此以外,对中国语言没有什么发展,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们的语言功力远不如古人,在这种情况下,新的自由体裁的诗歌就出现了,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汉语水平而言,这种体裁是与之最适宜和恰当的,凭我们的水平,凭失传的声律学说,失传的乐谱……我们再用律绝这种体裁,肯定不会什么超越,李书同写过很少的诗词,不是他不会写,而是觉得自己写不出什么更新的更好的,不如不写或少写,写的好,一首能够传世就够了。
今天就写到这里,如果想把自己所知道的和想说的都写出来,恐怕要说好几天,下次有机会,我想谈谈中国诗词在形式方面的发展历史,只写一个轮廓或脉络,届时望诸位指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