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hodo(无影脚)
整理人: qdanger(2003-01-22 13:22:5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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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故事最初的声明:
主角不是我。但我将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整件事,遵从她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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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又降温了。对于习惯了在冬天看见雪的人而言,这种天气,徒添一抹淡灰色的惆怅。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回来了。回到这个曾给予我快乐童年的地方。我在慕尼黑的每一天,都无比思念的地方。
走在人群熙攘的沙面,不知道是否药物起作用所致,我的思维有点不受控制。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记忆把我带回1999年底——我在上海芦湾区一间不显眼的酒吧里认识了那个彻底改变我生命轨迹的男人。他的出现曾让我以为自己最终邂逅幸福。我不知道这竟是自己灵魂解体的开始。
Don L. McQueen,一个德国籍的中美混血儿,而且是极少数的长相不漂亮的混血儿,当时在“百美医疗器材”驻上海办事处任职行政总裁助理。应该说,他的不漂亮恰恰成了解除一般女性警戒防线的有力武器。因为如果他长得象明星般俊朗,我们之间能够发生的,可能仅仅是一夜情。
所以当他来到吧台在我旁边坐下,我连正眼都没给他一个。
必须承认的是,这个男人如果从事心理学研究的话,他的天赋必能为他带来巨大成功。因为这些年来我曾反复问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历史重演,我还会不会上他的当?答案是依然会。绝对会。
“这里唯一吸引人的是啤酒价格,不是吗?”他有点象自言自语。
环顾四周并没有其他可以认为是他说话对象的人,作为礼貌,我只好不置可否地笑一笑,并继续盯着电视屏幕。
“我叫Don,这里的常客。——日子实在太无聊啦!——谢谢你没有让我陷入冷场的尴尬里!”他没有知难而退,相反,向前进了一步。
这样的情形下,我无法继续当他隐型。于是我们闲聊起来。
一个礼拜后的平安夜,我们在最豪华的酒店里吃完最奢侈的情侣套餐后,顺其自然地入住他在同一酒店预订好的总统套房。
千禧年的农历新年,我接受了他的求婚。我们在大年初七,中国人的“人日”从香港飞往东京,逗留四天疯狂购物作为蜜月之后,于一个月朗星稀的美丽夜晚,抵达他在慕尼黑的家。
我的故事,从我推开他单身公寓的房门那一刻,才算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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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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