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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谈谈所谓的政府采购“阳光交易”
发信人: coolbull(牛宝宝上市)
整理人: stormyboy(2003-01-05 20:58:10), 站内信件
尽管实行了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但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暗箱”操作现象,现举几例。

1、招标方式中除公开招标外,还有多种采购方式,如“询价招标方式”——用户可自行推荐投标厂家参与投标,这就给用户联合部分厂家控制招标结果带来可能。

2、评标过程是封闭式的,评委的结论也是保密的,投标人无法得知评标细节,即使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投标人也无法获悉,如果投标商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评标的不合理性,评标结果一般不可更改,投标申诉制度名存实亡。

3、有文章提及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每年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都在11%左右,但熟知内情的人都知道,这11%水分极大。核算的方式是,先由采购人按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报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一般不会去认真核算所报价格的合理性,即使认真核算,由于市场报价与商品的实际价格相差极大(“漫天开价、落地还钱”的道理喜欢上街shopping的女同志们都懂),最终达成的政府采购价格必然要比市场报价低,而且是低不少,11%的节约资金就是最终的采购价与用户所报的市场采购之间的差价与市场报价的百份比换算出来的。按这种算法,我看大家到老鼠街买东西节约的资金率都远不止这个数。

其实还是一些更内幕的,这里就不说太多了,免得预审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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