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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入世”意味着贸易政策的重新定位(3)
发信人: aaa234( )
整理人: aaa234(2003-09-25 10:07:07), 站内信件
  三、鼓励与促进产业发展的措施
  幼稚产业是适度贸易保护政策中的重点保护对象。从实践上看,通过产业组织,政府适时地制订和实施有关产业政策,扶植战略产业的发展,是达到保护国内市场目的的有效手段。
  不可能对所有要求保护的产业进行长期的、高强度的、覆盖面很广的保护,只能对少数重点产业进行一定时期,一定程度的保护,以推动这些产业在新的竞争环境中形成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因此,对幼稚产业的选择就尤为重要。
  幼稚产业应是:根据国民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化,当时尚处于不成熟,经不起国际竞争阶段的,又具有潜在优势和动态外部经济效应的支柱产业。首先,一国产业结构是动态变化的,因而不同时期的幼稚产业也是在变化发展的,对它的选择要服务于一国产业结构的动态转换和发展。第二,不成熟的产业,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产业在具备国际竞争力之前,需要有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如果适当保护,通过技术经验的积累,能够提高竞争能力,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最后,往往是具有动态外部效应的企业,在其生产发展过程中会带动其他一系列产业从而推动国际经济的发展。所以往往是一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未来潜在的主导产业。
  对中国幼稚产业的保护应是适度的、动态的: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对幼稚产业构筑起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双重保护屏障,而且倚重于非关税壁垒,形成了以直接行政干预为特征的多重贸易限制措施,与国际规范相距甚远。今后,应充分运用关税进行宏观调控并逐步削减非关税壁垒,同时提高非关税措施的透明度。
  其次,正如前文所述,适度的保护不仅是壁垒的高度,还包括保护期限的合理。成功的保护在程度与时间上都应是有限的,要打消企业对保护的依赖思想,否则必然造成保护落后的结果,使幼稚产业不能及时成长,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长不大与此有关。如巴西的飞机工业在保护政策下已经过了几十年,仍然无法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相反,韩国政策对幼稚工业实行开放性保护,它的汽车工业正是在这种政策下顶住了外国汽车进口的冲击,迅速发展起来,不仅满足了国内的需求,而且开始大量出口。
  第三,要促进国内产业的竞争和兼并,完善国内产业组织。在规模经济作用显著的当代国际竞争中,强大的产业组织既是国内市场有力的保护屏障,也是开拓国际市场的利器。
  第四,幼稚产业成长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在保护期间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保持适度竞争。一个广大的国内市场提供了走向国际竞争之前的训练场所。因而,客观上要求培育和发展国内统一大市场。
  最后,我们不能把眼光只停在对幼稚工业的保护,保护不是我们的终级目的,只是促进发展的手段。对于广大企业而言,最好的出路就是面向国际市场和国际标准,及时自我调整。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贸易自由化和扶持本国工业之间进行平衡。一方面是应最大限度地利用优惠待遇;另一方面则应培养自己在将来脱离优惠政策的扶助,独立在国际市场上与同行业进行竞争的能力。

来源:http://www.xminfo.net.cn/xmkj/2001/5/20015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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