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untamed(纹身)
整理人: -aoding-(2002-12-19 10:51:3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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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宿舍区与办公楼共在一个大院。同事、家属碰面一般都会打个招呼,诸如“吃过了?”“买菜去?”之类,因为碰面频繁,姓名称呼常常被省略。
当然,上面的说法也不是很精准,比如住在第一栋平房的刘主任,现在就不是我的同事了,但过去确实是同事——八年前的机构改革,刘调到农经委去了。人走了,房子没走,刘主任全家一直住着。刘主任这人有些架子,见人不爱打招呼。你不打招呼,人家也不打,擦肩而过时便如同陌生人。只是刘的老婆很客气,见人总是笑盈盈的,不仅主动打招呼,有时还招呼得很细。比如有一次,她买菜回来,我则去市府办事,碰面于单位大门口。一般的招呼应该很简单:“出去?”“回来了?”可她却询问得很详细:“去哪里?”“去市府干什么事?”最后还说到我发表在市报上的文章。我真有些感动。这以后,每次和她打招呼时,我都热情地喊她一声“刘嫂”,而她给我的称呼则是“大作家”。刘嫂的笑脸与刘主任冷冰冰的面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我对“不是一样人,不进一家门”这句俗语产生了怀疑。
我和刘嫂就这么客客气气地招呼了好几年。今年,单位因要扩建业务楼,第一栋平房必须扒掉。为了争取主动,早在年初,单位就向刘主任家发了拆迁通知,告诉他必须在三个月内搬迁。其实,单位许多人早就知道刘主任已经在农经委又分了楼房,他的儿子已经在这套房子成家立业了。手执拆迁通知的刘主任也不说不搬,而是强调院内的厨房和其他一些小型便民设施是自己掏钱盖的,要拆可以,必须补偿两万块钱。单位头头也够好讲话的了,但两万这一数字还是接受不了。于是刘嫂就到办公室来理论,她带来了最近的“房屋拆迁条例”,还笑着说两万块钱对单位不过是九牛一毛。见我进了办公室,刘嫂就嚷着要大作家来评评理。我当然也觉得她太过分了:房子和地皮都是单位的,你违章建筑却要索赔,真是岂有此理!但碍于面子,我只随便说了句:“你家现在有房子嘛!”
第二天,同样是在大门口遇见刘嫂,我主动热情地打招呼,而且声音不小,可她却像没听见一样,连头都没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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