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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冬季浅淡(5)
发信人: mmxin(勿忘我)
整理人: qdanger(2002-12-16 18:09:51), 站内信件
    如果天空是蓝色的,爱情是什么颜色的?  

    爱情是什么颜色的,我一直在迷惑着。激情是从小就抗拒的,所以总能放弃刹那的动心,我知道即便是再绚丽的动心都会在午夜的钟声敲响后归于平淡,很奇怪的,我竟然从小就知道。 

    可是如果没有绚丽的心动,爱情的色彩又在哪呢? 

    一个男人说,这世界上根本没有爱,只有sex。三毛说,爱是一个人飞扬的气质在另一个人身上活生生的体现。青说,爱就是一种抗拒不了的感觉。一个网友说,爱就是离不开,会让人变善良,变柔软。小勿说,爱就是把那个人,当成你自己。 

    而我总是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谁到最后,不是孤独? 

    小勿说有一种爱情根植在他心里,两个人淡淡的牵手走到黄昏,即便是热情消退了,爱情转变成亲情了,仍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愫隽刻在彼此的生命。他说他亲眼看见一个淡泊刚强的老人,失去了平日吵吵闹闹的老伴后,径自衰败了,最终跟随她而去。他说儿时那些昏黄的灯光寂静的生活,两位睿智的老人,给了他太多,太多…… 

    我坐在小勿身旁,手边是苦涩的功夫茶,在那个时刻偷偷忘记了自己,跟随他指尖飘摇着的袅袅烟雾,仿佛由他的手牵着,走回一条久久未走过的,青砖铺地雨点斑驳的小路,我看见自己跳跃而浮躁的灵魂,在这个时间的空隙里,宁静下来。 

    我有一双洞彻游戏的眼睛,有一个容易入戏的魂魄,我想,小勿已经看穿了我。 

    我们去逛街,我懒洋洋的,我是个懒洋洋的人,他显得有点无精打采,我于是晃动着肩膀走在他前面,姿势奇怪,他说你这是干吗?我笑:“ 我这样走是为了你有精神点而已。”我是懂得怎样让别人开心的,只是从前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我是那么喜欢过懒洋洋的日子。 

    我们坐双层大巴,他的手撑在玻璃上,胳膊在我的肩膀边。我窝在那里看城市流动的灯光,我看见他的手撑在玻璃上为了我坐的舒服,女人总是这样的,一点一滴会记在心里。我想,我是个吝啬的人,我喜欢记在心里,不喜欢说。 

    我害怕誓言。 

    承诺丢在风里,就跟随风去了,丢在泪里,就跟随泪干了,承诺在浓烈的爱里绘出最曼妙的姿态,在爱颓败后显现丑陋的图形。 

    我说小勿,我喜欢你,而不是,我爱你。 

    我在小勿的爱里安安静静,我需要爱,就像男人需要性,我是女人,这很简单。


     六个头的香水百合,一共有两支,花总会两朵两朵的开,这样房间里就一直有花香,我总是把即将败落的花朵剪去,只留下剩放的新鲜花瓣,把搭配的满天星仍掉,我喜欢枝杈叶子淡色花朵简洁的线条。  

    我喜欢简单,这个城市拒绝的东西。  

    在夏天我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暧昧,人与人的疏离和漠然,人们自顾自的伤心开心,没谁管你的闲事。我从天蝎座的青那里学会神秘,只要把心关起来紧紧收藏好,就不会让别人看见那些伤,我边学边觉得可笑,难道别人看不见了,伤就不存在了吗?  

    城市里的人们其实是如此脆弱,一句话一个眼神就有人被伤到,然后就隔膜,爱情更显得珍贵,并不是爱情不肯眷顾这个城市,而是人们用冷漠的包装拒绝了温暖,这是种病态的坚强。  

    小勿还没学会这些伪装,所以小勿的温暖显得弥足珍贵。  

    我想起家乡的冰雪,家乡的冬天也常常给我火热的记忆。房间里的暖气时常是太热了,以至于要开着窗子,冷空气和热空气融合在一起弥漫一层的水雾,然后水滴答滴答从窗台上落下来,我的老婶就会拿着抹布不停擦不停擦。  

    所有亲戚会包围在身边,许多同样的问题问东问西,所以在家里我是没办法淡然的,不然会被长辈骂。深圳的冬天却不同,没有责任让我尽,于是可以笑得很轻松,在夏天的炎热过去之后,一直裹在我身上的纱布也拆去了,的确是不再执着于一些解不开的迷题,伤痕和迷乱,也放得很低很低。  

    小勿是明媚的,我喜欢安静的呆在他的明媚下微笑。我喜欢在他的胡闹里温暖,我喜欢他突然的来找我然后静静陪着我,偶尔我会偷偷看他,心里觉得甜蜜,小女孩才会有的那种甜蜜。  

    我和小勿都喜欢吃肉,他说,喜欢吃肉的动物应该互相相爱。  

    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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