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h5658(花语牌红薯)
整理人: qdanger(2002-12-16 18:02:2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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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语和她的五只小狗
(花语2002/11/26)
题记:
由于太熟,我们常常会漠视生命中最常见最需要的一切,而去专注那些可望而不
可即远在天边的东西。这是我们在生活中常犯的错误。也是人类的劣根性所至,
为此,我们常常失去生命里最可贵的一些东西,而追悔莫及。
河滩上,五只毛色各异的小狗在相互追逐着玩耍。
其中最胖的一只,短短的粗腿,灰褐色的绒毛,肥肥的耳朵,耷拉着,正呲牙
咧嘴独自享用着它的美餐----半根火腿肠,由于它长得胖,所以叫大壮,
所以,它常常能独得美食让另外的四只,大饱眼福。
此时,那四个小家伙正可怜巴巴地在看着大壮吃得摇头摆尾,心无杂念。典型的
自私自利主义者!这是花语给他的评语。坐在一块石头上,花语冷冷地看着他
们没有阻拦,也没有帮助另外可怜的四只小狗中,哪怕是最瘦的一只。
物竟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法则,也是物种进化的规律。
花语觉得既然他们来到人世,那么,它们就应该好好品味一下人世间的一切,
不止是骨头,不止是狗粮,不止是牛奶和香肠,它们必须适应这个社会,
理解什么叫做弱肉强食。
这个虎头虎脑的大壮颇象现实中的某些人。而最瘦的那只,也颇象某个人。
在这毛绒绒的一堆里,有一只类似羊,类似狗的怪物。说它象羊,细看是狗,
说它象狗,其实,象羊。白色的皮毛上长着黑色的花纹,但是,它的牙齿很细
耳朵很尖,动作敏捷,眼神突兀。只不过,它来得晚,是一只流浪狗。它之所以
瘦小,可能是因为先天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流浪,所以常常不能进食。
收留它的时候,是个雨天,它瑟瑟地发抖,在一个屋檐下缩成一团。花语把它抱
回了家。娘问她是啥,花语说:小壮。反正一条狗是喂,两条狗是喂,多它一只
不多,少它一只不少。她娘无奈的叹了口气:以后再别弄些猫啊狗的回来了,
烦死了。家里都成动物园了。
那时,她家楼上是鸽子群,是她爹的宠物,院里长
着花,是娘的宠物,而这群狗,就是花语的宠物。那时,壮壮和他的四兄弟已经
两个月,而壮壮的母亲在生下他们之后,撒手归去。
这四只金巴狗,是吃牛奶长大的。他们看牛奶的眼神,就象看到母亲。
而这只长得羊不羊,狗不狗的怪物,说它怪,还不在长相,而是它的叫声,
象一只温柔的羔羊。
这会儿它也用花语一样的冷眼在看着大壮。它的眼神不象一只狗倒象一只狼
花语断定,这瘦瘦的皮囊里包藏着一颗祸心,具有极强的叛逆精神,以及坚强
不屈。只要好好调教,它将风声水起,会在这毛绒绒的一堆里,出类拔粹,
不同凡响。
它的名字叫丁立。取这名字的时候,花语笑出了眼泪,上海滩里的许文强,
很象大壮。而它,无疑就是丁立。
丁立的最初,就是瘦小无辜,他最可贵的地方是能忍。忍耐之后再爆发。
你看它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一丁点温度,它觊觎的好象不仅仅是那根香肠,
而是向往着更远的别的什么东西,也许在风调雨顺的一天,它将成为这
平凡的一群中最出色的一只。它的理想,正蓄势待发。
十月的阳光暖暖地照着河堤。花语把眼光投向河岸……
你也许要问,谁是花语,那我告诉你,其实我,就是花语。
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来同时进行描述的好处就是,能够脱离自已,
站在另一个高度,从不同的角度,不同侧面来审视自已。
一般,我们很难看清自已。
由于太熟,我们常常会漠视生命中最常见最需要的一切,而去专注那些可望而不
可即远在天边的东西。这是我们在生活中常犯的错误。也是人类的劣根性所至,
为此,我们常常失去生命里最可贵的一些东西,而追悔莫及。
人类的遗传基因里就有太多太多这样或那样的因素,导致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
性格乖戾,性格随和,性格张扬,性络偏激,性格执拗………
固步自封,自轻,自闭,自虐,自贱,自残,自负,以及自恋,过分的孤芳自
赏,都是性格不完美的表现。
这不是我们的错,但它们,会让我们犯错。
在我的血统里,同时承袭了父亲的固执和母亲的温良。
表象里,我是一个热情扬溢,随和奔放的人。骨子里,却非常自闭。
这与性格有直接的关系。按照佛洛伊德的性格分类学,我属于胆汁质和多血质
两种性格的综合。
一面镜子同时折射不同方向的光。我,是多面体的光。
象那条叫丁立的狗,我有时,会在人群里,沉默着一言不发。冷眼看世界。
有时,又会哇哇大叫,弄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我之所以如此矛盾,绝不是我的错。上帝在制造我时,或许太不专心。才导至
我的现在,不伦不类。
我长着一副绝对女人的面孔,却配置了一颗男人的心。
从小时候起,从我身上表现出来的特质,就让我的家人头痛万分。
这不是花语愿意的,而是“我”与生俱来的。
比如,女孩子们常常爱跳皮筋,我不跳。
我爱打弹子球,几乎趴在地上,用右眼瞄准,大母指轻轻一弹,听到一声声脆响
于是揣着赢来的一大包家什回家,很得意,很有成就感。
比如,女孩子爱跳房子,我不跳。
我爱爬树。 蹬了鞋,光脚,往手心里吐一口唾沫,抱着树干往上窜,到了树顶,
坐在树垭上,右手的大母指和十指放到嘴里打一声忽哨,觉得很牛,很神气。
这样的结果是回家时,手心里磨出了血泡,衣服被树扯烂。
而搓板,就是我娘对付我的锐利武器,在我家,它的确是劳苦功高。
现在,我很感谢那个发明洗衣机的人。现在,家里没有搓板了,我娘总不能叫
我去跪洗衣机。想到这,我有时会偷笑,真是太好了。永别了,那该死的搓板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永远不会收拾自已,从小,我的羊角辫,永远是乱七八糟地
散乱着,大一点,我娘奈何不了我了,只好帮我翦掉。可是短发的我,又有了
新的问题。比如,留海,长得快,常常遮住眼睛,这严重影响我的革命活动
打弹子球看不清楚,所以,我会自已动手剪掉他们,有时在上学路上,会遭到
同学的围观,看到人们对我指手划脚,“哈,她的头发好怪,怎么左缺一块,
右缺一块的。” 他们为什么说,因为我自已剪得不齐,包括耳朵边上的。
全剪成了缺。
到了初中,我渐渐知道应该爱美了,可是,应该改的没改,又加了一样,爱上
武术和散打。虽然学业很紧,可这并没有影响我拳头向窗边的厚墙一阵猛砸
那是一次与男生打架时,被激怒了才发誓要练拳打沙包的。打架的原因是那个
男生,欺负我,把一只壁虎放在了我的课桌上。我先动手打了他,他还手,
我打不过他,可是,我没有哭,一滴泪也没掉。回家后,差一点被罚跪搓板。
我于是恨死了那个男生,发誓,一定不再让他欺负。后来,我往他的书包里
放了一只死老鼠,他告到了老师那,我于是被贬成了副班长。
当然,这并不表示我不是好学生。我的成绩一直很棒。在全年级老是前几名。
这是我全家引以为傲的一点,他们有一个不爱漂亮,不会收拾自已但成绩棒棒
的女儿,在这样一种要保全自我,又不能完全自我的情况下,我于是养成了现
在的性格,对世界充满了反叛。直到我们全家从北方搬到南方,我上高一才结
束我的自负和骄傲。
高一的转学,让我又尝到了人生的另一种滋味。由于搬家,由于转学,由于落
课,我从北方重点高中的前几名,沦落到南方某重点高中的最后一名。
我在隐忍发愤中,度过了我的少女时代,性格越来越怪。我成了离群索居的一
颗尘埃。我是出奇的倔,绝不认输那种人中的一个。
我不能接受最后一名,我起早贪黑,披星戴月的追赶,高二时,赶到了二十几名
为了节约时间,我一直穿军用球鞋,短发,走路快,说话快,我拒绝方言,一直
讲北方口音的普通话。在那所重点高中里,也许会有人不认得校长,但是,没有
人不认得花语。
他们在高中毕业的留言册里,无一例外的给我这样的评语:你就是快,
他们大都对我印象深刻。
在他们眼里,我太奇怪了!
和那只叫丁立的小狗一样,我说话的声音同样与我的表象不符。既不尖,又不细
粗粗的,象个男生。
你永远别想听到温柔的声音,从我的嗓子里发出。但唱歌除外,歌唱得不错。
我一直觉得我就象那只丁立,在屈辱中竭力地想保全自我,又不能保全自我。
换言之,我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在人群中,永远属于另类。
现在,我人模狗样的把自已捣鼓得象个女人了,可是骨子里,我觉得我是男人。
我活得认真且疲惫,固执地追寻着生命中自认是最灿烂的彩虹,
心田里,梦想林立,梦想无边。为了这个梦,我必须好好活着,
至少,我得触摸得到梦的影子,不管真不真实。
阳光渐渐暗了,狗儿们还在追打着,我打了一个忽哨,狗儿们一起跑来。
这是在牛奶期培养出来的好习惯,听到忽哨,就有牛奶喝。现在,是吃饭的哨声
从背包里掏出几根火腿肠,分成断丢在地上,狗儿们一拥而上。
壮壮和丁立,也在抢着吃的,壮壮并没有因为先前吃过独食而不吃,他还是那
么起劲的吃着。这个贪焚的壮壮,对吃的,永不满足。在这点上,与人的贪婪
无异。
丁立斯文地吞咽着,时不时看看她的主人,还讨好的跑过来,用鼻子蹭着花语的
裙角。这狗特通人性,是条好狗。
我用手拍拍它的小脑袋:阿立,我现在是你的主人,明天,谁又是我的主人?
狗儿无语,太阳就要下山了,我将带着狗儿,向明天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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