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kylin(双子牌茄子)
整理人: zwgwoaini(2002-11-28 12:54:03), 站内信件
|
我开始梦游一般的行走,路过网吧的时候就莫名其妙的进去,信箱里仍是空的,我知道是我从未给过任何人地址,可是我是那么希望打开的时候能看到谁的信,那个小小的闪烁的图标,让惊喜狠狠的撞上眼睛,可是,那个人是谁呢?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一个人当他说起想某人,实际上不过是想起某人,至于真正的“想”一个人,一辈子怕亦不过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
真好!如果我可以见到钱先生,定会好好的向他鞠上一个90度的躬。我需要有大智慧且更要淡定含蓄的人让我肃然起敬。不然你知道我是个活得多么懒散且疏狂的人。我随便套着拖沓的运动衣去上课,有阳光的日子就披上我那波西米亚的大围巾,我老拉着师兄去听陈的佛学选修课,到我自己选课的时候又厌恶的一塌糊涂。
有时侯我一个人,在彩色喧哗的房子里,我和镜子说:我想他。然后问:他在哪里?空气死寂,没有风,窗帘上的流氓兔也趴着一动不动。连回声都没有。有一首歌我是永远不能听了,张宇的《一个人的天荒地老》,十一郎的词曲。天荒地老,如此奢侈,象茫茫宇宙中一个黑暗的空洞,洞的那一头是无尽的虚空。
安妮说,一段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却凭空多了一段回忆。
是啊,回忆。
回忆乍现的瞬间,忍不住会心痛。心常痛之后,就习惯了回忆的模式。
我拎着NIKE去跑步,不想穿,就拎在手里,晃晃悠悠,突然觉得很熟悉的场景,然后想起,这是他习惯的样子。那个勾闪闪烁烁的,蓝色,一模一样。路上拉着手甜蜜的男孩女孩,从身边走过,笑声扑拉拉响着。眼泪就突然下来了,砸在心里,啪嗒啪嗒的。
跑步能蒸发掉身体多余的水分,那样的话,就不会再流泪了。这是王家卫的话。也许他墨镜下的眼睛,脆弱到轻易被光线灼伤。所以,我们看到的,总是他戴着墨镜的样子。
我的生活简单成白开水,苹果,面包,麻辣豆腐和酸辣汤,每次都吃到眼泪和鼻涕一起流出来,所以我的面巾纸用的总是很快,这次,也许会换个牌子。
只是因为有个朋友说,蓝,爱情的颜色。所以,一直记住。他说:蓝。发这个音舌头带着宠爱的颤抖。蓝是我用了很长时间的QQ上的名字,我喜欢用简单明朗的名字来称呼自己,直到突然有一天丢失了密码,然后所有找回的努力都宣告放弃。
一切路过的,总会不经意的丢失,或者处心积虑的放弃。
这是内心里蓄谋已久的程序。
网吧里一遍一遍的放着小刚的《黄昏》,没完没了,是我不喜欢听到的歌,“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
想起从前的一个朋友,上课时候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用没有消毒的小刀在手臂上划出喜欢的那个女生的名字。那是个喜欢穿蓝裙的女孩,总是目不斜视的走在校园里。三个字的名字,所以,刻了很多刀,皮肉暗红狰狞的翻开,触目惊心。他笑着和我们说话,血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原来并不是传说中的鲜红色,很快就渗在地板里。教室在三教的尽头,是让人胃疼的那种阴冷。
用了很久的时间才长好的疤痕,再好的药膏也挽救不了它的丑陋。打篮球的时候便会露在外面,扭曲而颓废,在水龙头下卷着袖子洗手,水珠蜿蜒的漫过滑落,还看得出当初一笔一划铭刻的爱情啊。然而,曾经为他感动流泪的女孩早已离开,忘记了原因。只有手臂上三个字的名字,却是一生一世都无法解脱的桎梏。
所以,总是不喜欢《黄昏》的痛彻心肺,不愿意看见被爱情伤成累累的人,轻易曝露陈年扭曲的疤痕,皮肤或者内心,无法忘记,深至血肉。
在我的生命里,心碎,是不可承受之轻。
只能习惯王菲,在似是而非的漫天红尘里,不经意的自言自语:
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一个一个一个人,谁比谁美丽,一个一个一个人,谁比谁甜蜜,一个一个一个人,谁比谁容易,又有什么了不起。
每只蚂蚁,和谁擦身而过,都那么整齐,有何关系。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却心有余悸,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花开到荼蘼,只有忧伤的回忆,被回忆伤了自己。
可即使伤花,也忘不了怒放的承诺。用尽所有气力。
伤花怒放,犹如今日的自己。
我在距离记忆30天的时光里,想他。
也许,只是,想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