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haohe333(天拓)
整理人: shouen(2002-11-20 16:58:1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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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王菲菲的时候,我21岁。其实我是不应该认识她的。也就是说,我对认识她这件事感到后悔。当然,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肯定不是这样想的。但这一切都无可避免。正如有了车就可能遇上车祸一样,我既然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有可能认识王菲菲,因为她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我们属于同一个时代。更何况,即便我不想认识她,她也可能认识我。没有车的人同样也会遇到车祸,除非这个世界上没有车。所以如果王菲菲不存在的话,我肯定不会认识她更不用为认识她感到后悔。事实上她不仅存在而且在我的生活中存在过很长一段时间。
王菲菲并不是她的真名。在写这部小说前,我花了很长时间来考虑她叫什么名字比较妥当。本来我想用真名,但害怕蹲监狱就只好作罢。我要记录的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既然真实,就不可能全是好事。既然不是好事,就可能对她的名誉造成伤害。既然她的名誉受损,就可能到法院告我诽谤。即使我写的全是事实但除了她之外我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作证,所以如果打官司我肯定要输我就得蹲监狱。我不想蹲监狱,加上我喜欢王菲也喜欢她,所以她就得叫王菲菲。
我21岁的时候,在一座名叫简阳的小县城里认识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她就是王菲菲。菲菲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个子挺高。说到高,往往容易跟瘦联系起来。她不瘦,也不胖,应该叫做丰满。更准确一些,是健美。也就是说,王菲菲的身材很匀称,凸凹分明,错落有致。如果再看她的脸,你定会认为她是个美人。
既然故事中的女主角是美人,那男主角肯定也不赖。至少我看过的小说中都是这样写的。首先他要帅,要是不帅,就得高;要是不高,就得很有钱;要是没钱,那就不会发生任何故事。这些条件我都不符合。所以我和王菲菲之间的故事根本不合乎逻辑。或者是我的错觉,她根本不是什么美人。那我们逛街时那些男人扫过来的热辣辣的眼神肯定是看我的。这也不对。要是真有那么多的男人看我,必然需要两个条件成立:一、他们都是同性恋;二、我是美男子。前一个条件我无法判断,后一个条件肯定不成立,因为我有自知之明。王菲菲穿上高跟鞋的时候,比我高三公分;不穿高跟鞋的时候,比我矮两公分。这不是说她高,而反衬我的矮。我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穿的是高跟鞋。结果我心急如焚了一刻钟也没能够着她,直到她发了善心坐下。这足以证明男人比女人矮的坏处,接吻不方便。拉拉扯扯了这么多,只说明了一点,王菲菲很漂亮,我配不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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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时停下来,呆呆地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成都的天空一年四季都是灰蒙蒙的,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成都人的脸都是阴沉沉的。按理说他们的脸应该是灰的才对,我想是发生了化学反应的缘故。阴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能证明没患爱滋病。望着天空的时候,我是斜躺在沙发上的。这种姿势往往容易让人睡着,而睡着之后又往往容易做梦,梦里又往往少不了王菲菲。
王菲菲在我梦里出现的大部分场景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常做这种梦。不过我又喜欢做这种梦。弗洛伊德解释说梦是未实现的欲望,我就觉得自己很卑鄙无耻。虽然王菲菲曾和我一起经历过梦境,但这并代表她的真实想法。她是一个古怪精灵的女孩子,我猜不透她的想法。而且我想很少有女孩子愿意经常呆在别人的梦里,更何况是不很健康的梦。后来我不做梦了,却又常常失眠。
我的记忆力很奇怪,常会记住一些不该记住的事,当然,该记住的事却忘了。比如我父母常对我讲当年他们在抚育我和我哥时是多么地含辛茹苦,我却只记住了小时候被父亲痛殴被母亲狂骂的惨样。这并不是说我对他们怀恨在心。他们成天为生计奔波劳累,脾气自然不会太好,我能够理解。还有比如我很想忘掉和王菲菲的过去,却始终不能遂愿。时至今日,第一次和王菲菲接吻的情形仍记忆犹新。那天是下午,太阳躲在云层中,屋里显得有些阴暗。在吻她之前,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的小手柔若无骨,光滑细腻。我吻她的时候,她头微微后仰,狡猾地躲避着我的入侵。我一直未能得逞,因为她穿的是高跟鞋。就这样僵持了一刻钟,她大概是累了,坐到了沙发上,然后我就吻了她。她的嘴唇冰凉,眼睛是闭着的。过了三秒钟她就将我推开了,很坚决的样子。
在和王菲菲接吻前,我们也有过身体上的接触。虽然其时是冬天,她却穿着长裙。我坐在她身边的时候,手不自主地伸进了她的裙内。她的腿很结实,富有弹性,手感极好。我的活动范围在大腿中部以下,一旦试图越过禁区,她就毫不客气地将我的手拿开。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原则性极强的人。我和王菲菲初识的这段时间就是这样度过的,其它什么也没有发生,尽管我迫切地希望能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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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的相识都需要一定的理由,也可以说是条件。或是双方共同朋友的介绍,或是工作业务上的往来。至于邂逅,也需要同在等车同在等人同在逛公园等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我和菲菲的相识,缘于她想学电脑,而我的住处,恰恰有一台刚买不久的电脑。这得先介绍一下我当时的情况。21岁那年,我从学校毕业后去了重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两个月后辞职。再花了一个月时间找工作,未能遂愿,囊中却日益羞涩,就来找老哥想办法。老哥当时是简阳拖拉机厂一分厂的技术员,在我看来混得还不错。老哥说我首先得有一技之长,就出资买了台电脑让我自学。我的一生自此便与电脑密不可分。
一天我在新华书店里和一个女孩子碰巧同时去拿一本电脑书,然后我们都笑了,推让了一回,顺便聊了几句。她说她今年念大二这回寒假里想找个地方学电脑准备下期过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我说我那地方就有一台电脑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教你且收费低廉。当然这是说着玩的,我压根儿没想到她两天后真的会来找我学电脑。临别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王菲菲我告诉她我叫江郎并留下了联系传呼。
王菲菲是下午两点来到我的住处的。那天的阳光有些明媚,暖洋洋地照在人的身上很舒服。我们斜对着坐下,几丝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身上,衬着她微微发红的脸庞。谈妥了价钱,我便开始将肚里并不多的墨水倒出来。没过了几分钟,竟突然停电了。简阳虽小,停电倒也非常事。不巧的居然在这等紧要的时刻发生。我想这是老天在故意和我作对。其实这与老天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的老家农村就经常停电据说是电力供应不足所以老乡们得多做贡献牺牲光明照顾城里的工人兄弟。没想到进了城我还是遭停电,看来是天生命贱的缘故。
第二次见到王菲菲的时候,我教她学电脑,没想到突然停了电。她没走,我们就很随意地聊起来。这次聊天持续了整整两个小时。我想比之伯牙遇到钟子期亦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电仍没来。菲菲于是告辞。我有些莫明其妙的的伤感。但电还会来的,就像菲菲明天也会来一样。菲菲和电一样给我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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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菲菲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候。那时我没有工作,也没有本事找到工作。在踏入社会前,我还以为在学校读了十几年书后找工作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现实不啻于给了我当头一棒。离开学校分配的那家国有企业也是迫不得已。我在那里上了两个月班,一分工资没领到。因为厂子濒临破产,拿不出钱。在人才市场转了一个月,招聘单位倒不少,可人家要的都是有工作经验的熟手。
在这里我想有必要介绍一下我的家庭。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养育了我和我哥两个儿子。在农村,养儿是防老,更是传宗接代。第一点勿用多说。关于第二点,看看若干年后我的父母为我和我哥不肯结婚生子愁得那副惨样就可想而知了。从小学到中学,我和我哥都是热爱学习的典范,直到后来考取大学去了外地。应该说我得感谢自己的父母,他们省吃俭用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了当地屈指可数的大学生。可我一直找不到这种感觉。很多时候我想,如果没有读那么多的书,或者我现在过得很快乐。因为至少我不会去追求所谓的理想,探索所谓的人生意义。知识越多,越让人痛苦。这是我的亲身体验。他妈的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情愿做个白痴。再比如说夜深人静的此时此刻,如果我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民的话,我不会还守在电脑前写小说,而是搂着孩子他妈睡觉。
当然,我更不会爱上菲菲,而是随便找个长得还不算难看的女人结婚,哪管爱情是什么玩艺儿。
爱上菲菲的时候我很消沉。一个看不到任何光明的人肯定是快乐不起来的。我烦躁不安地、麻木地活着。如果那时没有遇上菲菲的话,或者我自己会让自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如果人生成了一种痛楚,一种折磨,一种负担,那将不会有任何有意义。幸运的是我遇上了菲菲,所以我能活到今天。不幸也基于此,虽然我活到了今天,大部分时间却是在痛楚中度过的,痛楚中的大部分又是由菲菲带来的。痛楚并非尽是坏事。它让我想要发泄,而文字则成了我最好的渲泄方式。
刚开始的时候,我不敢也不愿向菲菲表白。爱一个人,就得为她的幸福着想。我一无所有,不能让菲菲幸福,所以我把这段感情藏在心里,藏在我朴实的文字里。她操作电脑的时候,我就站在她身后,看她的背影,心头无缘无故地涌起一股酸痛。我竭力掩饰自己。但以她的冰雪聪明,又何尝看不出?那时的深夜我也像现在一样坐在电脑前,不是写小说,而是用文字述说我的心声。有一天菲菲不经意中看到了我多愁善感的文字,然后问:是真的吗?我默默地点头。这时我看见她的眼角闪现出一丝泪花。我和菲菲之间的爱情就是这样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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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的声音略带沙哑,极富磁性。听起来有种特别的味道。我喜欢这种声音。认识菲菲后,我就记住了这种声音。若干年后直到今天仍没能忘记。我不是刻意地想记住它,而是它常在不经意的时候从脑海中蹦出来。这种声音带给我欢乐,也给予过我痛苦。现在留给我的,只是怀念。怀念是人最好的一种消遣。特别是当你老的时候,怀念将成为你生活的全部。从年龄上讲我尚还年轻,但仍止不住怀念。或许是我心已老。
我害怕在电话中听到菲菲的声音。那会让我至少心跳加速十倍。长此以往肯定会得心脏病。幸好电话里听到菲菲声音的时间不多。所以除了在想起菲菲时有些心绞痛外,我并没有得什么严重的心脏病。菲菲离开简阳返校后,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实际上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但仅这几次也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菲菲说,短头发的女孩是不相信爱情的。我不知道女孩的头发还和爱情存在着如此近亲关系,只知道她说这出这句话的时候,已为我们曾经的爱情画上了一个淡淡的句号。但我竟只喜欢短头发的女孩子,从初谙情事起就如此,到今天仍没有丝毫改变。
我一直以为,我和菲菲之间的感情不会结束得那么突然。然而现实往往不遂人愿。在我以为真正的爱情已经降临的时候,它却已悄然溜走了。就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留下喟然伤痛在心中。她没有对我说对不起。只是一纸信笺,淡淡的字句,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暗示分手。这种暗示亦是坚决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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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并不漫长的人生里,有那么一段时间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就是想念菲菲的日子。虽然或许我的一生都会在想念她中度过,可所有的情感都不及那段时间炽热。我想,或者那就是第一次真正地爱上某个人的滋味。那是在菲菲同我告别还没有分手的时候。她去大学念书,我滞留在简阳开了家打字店。白天我浑浑噩噩地忙着,晚上异常地清醒。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展望未来的幸福生活。有甜蜜的幻想,有思念的惆怅,更有未来的担扰。这种担扰最终成了事实。我清楚地记得,从不写日记的我居然会记满满的一大本。思念至深的时候,甚至会哭,偷偷地痛哭。然后又一个人在空旷冷清的大街上游走。那都是在寂寞无情的夜晚。
可我仍不切实际地幻想这段没有结果的爱情能够重新开始。我以为这是我没钱没权什么都没有的缘故。人有时候就是如此愚蠢,明知如果一个女人看重这些方面早已不值得敬重更别说是爱上她,仍会把责任推到自己肩上。但菲菲并不是这样的人。至于她为什么会离开我是因为所有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她并没有真正地爱过我。之所以与我接吻任我触摸是出于少女对于异性的好奇。这是多年后她告诉我的。我总共吻过菲菲三次。第一次是3秒钟,第二次是5秒钟,第三次更长些。每次都以她推开我而结束。这也足以证明那时她并没有爱我。女孩子是不会在接吻时将自己心仪的男孩子推开的。但当时我并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以为她如我一样爱她。
正因为我对菲菲残留着爱情的希望,才会想到赚更多的钱,以为这样就能让她对我另眼相看。无法预料到的是,这种想法导至我走上了犯罪的歧途。其实也不是犯罪,只是参与了一件违法的事。准确地是,我也是被骗的。就在菲菲含混不清地提出分手之后,我有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鼓动我去X地赚钱。他说,他正在做一项极有前途的工作,愿意帮我介绍我也去。虽然我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可终还是经不住诱惑去了。并终还是经不住诱惑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从某个程度上讲,菲菲的离去促成了我这种选择。因为那时那刻,我极想在她面前证明我自己并非窝囊无能。而金钱,恰恰是一个男人证明自己的最佳手段。就这样,为了钱,为了菲菲,我被我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曾经感情亲密无间的朋友骗去了陌生而遥远的X地做传销。然后在半年多后灰溜溜地回到了成都。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不说,还欠了一屁股的债。
在这期间,我与菲菲通过两次电话。电话中的我装作顺心如意快乐无比,实则倍感痛苦,不只是为她的绝情,更包含了被最亲密的朋友欺骗后的无奈无助和伤感。那之后我给自己织了一个茧,把所有的真诚和善良全部藏了进去。但我自始自终并没有为此怪过菲菲。毕竟,这一切都是我自己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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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成都后,我找到了一份在电脑公司的工作,开始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已不再想菲菲,如果不是她给我MAIL,我甚至会以为她已永远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当然,假若不是那天实在无聊去网吧上网,不是突发奇想去看看半年多没用的电子信箱里有什么邮件,我的生活是不会再与菲菲有所交集的。MAIL很简单,只是普通朋友的问候。出于礼貌,我回了信。她再给我MAIL,我再回。我们像两个初识的朋友一样交往着。
除了与菲菲的MAIL往来外,我的生活几乎是封闭的。也曾尝试过去追求所谓的爱情,现实却给了当头一棒。我认识的女孩子要么已婚,要么早就名花有主,与她们的男友共同过着甜蜜的小日子了。也有个别例外的,就在我快要与她谈婚论嫁之时,无意中却得知她曾与前男友同居过很长一段时间。对此她毫不避讳,还指责我大惊小怪没见过世面。或者我已落后于这个同居的时代,或者这个时代并没有我想象的爱情。所以,我选择了孤独。因为孤独,我才写小说。在用自己文字创造的世界里,我得到了安慰和解脱。只是,在我所有的小说里,都有那样一段情感,都怀念那样一个人。
我不再对菲菲心存异想。现实教会了我很多。至少我知道,她那样的女孩子确实是不应与我的生活有所关联。曾经的故事,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但我不愿放弃她这样一个朋友。因为我是一个正常人,同所有的正常人一样,需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关怀。
就这样过了多久,我不知道,大概是我们初识后的第四个年头吧,菲菲来到成都读研,我们终于又见了面。没有预想中的激动,我们只是淡淡的像两个老朋友一样随意地聊着彼此的过去和现在。其实也没有什么聊的,在MAIL中,我们知道了彼此的一切。但我从未问过她是否有了男友。在潜意识里,出于男人的虚荣心,我希望她没有的。这种想法极为可笑。像她那样的女孩子,挑选优秀的男人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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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识菲菲大约四年后,我再次见到了她。这时的她已出落得成熟妩媚,比当年多了种特别的风韵,越发越让人动心。不过我早心如槁木,见了她这样的美女竟也能无动于衷,看来我这辈子真的是要独身而过了。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通过MAIL我了解了很多关于她的人她的事。比如她是个事业至上的人,比如她压根儿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爱情,比如她是个女权主义者。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把她当作我唯一的朋友。
刚到成都时菲菲除了我外没有其他朋友,所以当她打算搬出学校另寻住处的时候首先想到了我。我住的是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一个人。我不愿为了省钱而与他人合租,但菲菲例外。所以当她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我爽快地同意了。同居,有共同居住的意思。从这个意义看,我就与菲菲同居了。只是我住客厅,她住卧室。
想想命运的安排也真奇怪,当年我爱菲菲爱得如火似荼恨不得永不分离,而今近在咫尺却毫无非份之想,看来命运真的是很捉弄人。这样的生活也有好处,我不必再十天半月洗一次衣服常用方便面充饥。女人,即便她学富五车仍然不会忘记最基本的持家本领。于是,我的生活变得有规律起来,我体味到了一种家的感觉。当然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是不会长久的。
有天加班到很晚的时候才回去,竟然发现菲菲坐在客厅的沙发兼床上等我。看见我时她的脸上竟呈现出很奇怪的似哭非哭的神情。连说话时,语气中也透露着哽咽的味道。她像妻子对待丈夫一样伺候我吃晚饭,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天夜里我一直睡不着觉。她也是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决定问她个清楚,我说菲菲你干吗呐你今天这么奇怪。她嗯了一声没说话。我再一次问她的时候她打开房门走了出来,径直坐在了我身边。“江郎,”她的语气中透着酸酸的味道,“我今天看了你电脑上写的小说,才知道你是如此爱我。──我一直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种情感。现在我信了,你还爱我吗?”她清澈的眸子借着月光熠熠生辉。可是,我还爱菲菲吗?我不知道。或许,我已习惯了与她在一起的生活。可是习惯就是爱吗?我的爱,早已随着那个炽热的季节消逝了。无影无踪,没留下一丝踪迹。我心已老。
9
那天晚上我劝了很久才让菲菲回到自己的房间。我说过,我心已老,对所谓的爱情早已冷漠。特别是看惯了生活中的爱情大都掺杂着虚假、欺骗、利用,更是将本已受伤至及的情感深藏于内心的某个黯淡的角落,尽量不去触碰。可是,我真的能做到吗?当菲菲关上房门的那一刹,我又为什么止不住从心底升起一股疼痛的感觉?或者,所有的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在自欺欺人。我压根儿没能忘记菲菲。我爱她,直到生命的终结。爱一个人意味着让她幸福。我能让她幸福吗?不能!所以我不能爱她。
人类有理智,同样有情感。理智告诉我,不要爱菲菲,爱上一个人将是非常痛苦的事,就像以前一样。情感上,我却抑制不住不爱她,特别是她告诉我说她爱我一样。爱情是相互的,平等的给予与付出。当菲菲大胆地扑到我的怀抱中的时候,我封闭多年的情感如同山洪爆发再也无可收拾。我狂热地吻她,不住地说我爱你菲菲。然后,我们进入了彼此的身体。所有的情欲伴随着我们紧密的结合升至巅峰。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非常幸福,我和菲菲真正地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同居生活。我相信,在这个时代里,像我们一样幸福的同居者还有许多许多。我们的关系是夫妻,是情人,是伙伴。反正,我是离不开她了,我想。因为我习惯了她为我做饭,习惯了她娇嗔的眼神和呢喃,习惯了逗她笑和她说话。下班后我再也不像以往一样磨蹭着不愿回家。我匆匆地赶回去只为看看她的脸她的笑容。菲菲爱我吗?我想是的。因为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即便是在熟睡的时候也如此。
我本以为我以后的人生就将如此过去,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回家的时候,不见了菲菲。桌上有一纸信笺,是菲菲留下的,大意是说她不值得我爱,所以走了,再也不会回来。我不知道菲菲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举动。她并不知道,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最好的。无论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无论她以前怎样,我都会一丝不变地爱她的,可是,她却弃我而去了,没有丝毫的征兆。直到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她仍没有回来,甚至于没有给我任何电话。我相信她仍在这个城市,但我没有去找她。如果离开我对她而言才是最好的选择,我甘愿独自承受相思的折磨。每天下班后我仍然很早就回家,只不过是为了坐在沙发上怀念菲菲与我一起的日子,只不过是为了等待她的回来。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流泪,为菲菲的离去,为我苦苦追寻多年本以为已得到却又转瞬消逝的爱情……可是谁能告诉我,菲菲还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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