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in_105.6(品)
整理人: qdanger(2003-01-03 21:03:0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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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来自城市,但我真的没有开过太大的眼界,是的,即便走了很多的城市。也从来没有出入过那些高档的地方。
坐在“必盛客”的真皮沙发上时,我都怕从背后流到屁股上的汗水把那沙发弄脏了,所以,当你问我干什么的时候,我说,垫着点。不是有意识给你丢脸的,玉。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热毛巾是擦手的,也不知道那白布的一角是塞进领口的。但,我还是想告诉你,今天你象个新娘,真漂亮。尤其这红色的连衣裙衬托着你白皙的皮肤,展示你的仪态万千,使你变得那么时尚而高雅。在家里,你从来没有上过妆,当然,即使你上了,我也在沙发里混沌着,并不知觉。
是那个男人么?说是很喜欢你的。哦,原来他这么年轻,还以为他是个小老头呢。你不该隐瞒这些,不是很好么?也很般配,他那么高大,显得绅士风度,闪亮的西服,一看上去就很高档。是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高档,总之,它很亮,亮的看不清楚脸。
原谅我,玉。我不是有意给你找麻烦,吃惯了中国饭,使熟了中国筷子,向来没有过什么刀叉的尝试。所以,我用手揪着吃的时候,知道你已经生气了。但是人家不是在笑么?并没有说什么不好的地方。再说,如果闪亮的衣服不刺我的眼睛,我会当时就发现他的笑是鄙夷的,这不怪我。所以,不要在路上训斥我。
别看批萨开始吃的时候,不怎么地,但越吃还就越上口,三个批萨都被我消灭完的时候,我还是有了很大很大眼色的,因为,他的眼睛在你的胸脯上划过很多次了。如果可以,我相信他已经用眼睛把你漂亮的连衣裙都撕裂了。再说,我确实该去厕所了。咖啡你们谁都不喝。
这十二年来,玉,是第一次见这样的男人么?
我想也是,不该是第一次。比他还有钱的都见过?我真的佩服你,羡慕你,我要是个女人,也长得你这样,他们完了。真的完了。能告诉我,为什么不喜欢他?我觉得,男人看男人,他已经是我眼里很优秀的了。
玉的沉默不语,突然把我陷入了一种尴尬里。房子中间站着我,那个时候,天花板很高。墙很远,有些孤立无援。玉就坐在地板上面,看着我,或者并没有看我。她在想什么?那样的表情象是已经当我不存在,我就是空气,穿过我的身体,就能回到曾经,或者飞舞在未来。然而,那眼神是忧伤的,带着蓝色的忧伤,把背后那盆不知道名字的花,看啊看。
它,叫“勿忘我”。真的不知道?
天啊,玉,你醒过来了,我以为我又哪里错了呢。我知道,自己一犯错,你就会在蓝色的纸条上咆哮,让我滚蛋,可我真的收拾了行李,你又会把它撕下来,站在我的床上,哦,那是你的,你的沙发。你就站在那里,用眼睛道歉,还总是捏着遥控器。把《一意孤行》放得很大声,好象我的行为是一意孤行,一旦走出去,就会后悔。
原来,它就是勿忘我啊。难怪你每天都擦它,是不是?
玉的摇头,在肯定一件事情,它不是十二年之前出现的。所以与她的爱情无关。那么,玉怎么又那么喜欢它呢?
它代表着爱情的精神,我想,这起码是我的。在十二年的时间里,我总是以为我爱的就是那个人。十二年来,我这样望着它,每天的早晨给自己一个新的信念,坚持,固守。爱情会生会死。而他是我唯一的爱人。不论见了谁?高官,大款,还是阔少。高大,帅气,都不曾打动过我。是它没有落过灰尘的花瓣诠释了我的十二年。在蓝色中间,柔弱的站立着白色的蕊,那才是真正的“勿忘我”。紧紧的被包裹着,不曾向任何人炫耀和展示。它是我一直都没有说出口的一句话。还在新疆的时候,我爱上了他,还在舞蹈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家散了,我爱着他,来北京了,我依然的难以忘却他。可我一直都没有让他记得过我。一直都没有,我想说,我爱你,也想说,不要忘记我。可都没有。没有。
我是站着听还是坐下来?是离她一个距离,还是原地?是准备些纸,还是拿条毛巾?玉终于开口,无疑是我们之间良好的开始,在这个让我栖息了五个月的家里,我唯一陌生的只有她了。
有那么一天,我忘记了,自己。是的,忘记了我有爱人。诱惑太多,“勿忘我”也落了灰尘,就是没有擦拭它的哪天,我的初夜给了不爱的那个人,醒来的时候,我告诉他,我们之间结束了。今后,谁也不认识谁。就那么一个晚上。我再也无法固守我的爱情。我再也见不到他。后来的生活里,我就把自己装扮的漂漂亮亮的。所有认识我的男人,我都知道,他们看我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腰以上的部分想问题。那样的拒绝,是本能的。因为我是传统家庭的教育模式里长大的孩子。品,我是不是很肮脏?
我在努力的摇头,因为这个年代,肮脏的,是不说出来的。比如,玉在讲话的时候,我的眼睛也曾扫过她白皙的长脖子。那里很美。美到,我不能用艺术的眼光欣赏,而是在胡思乱想,这样的本能,我是无法开口的,所以,我的思想一定是肮脏的。因为,完全可以告诉玉,你有美丽的脖子。
然而,命运,不给我忘记的权利,他在出差的时候路过了北京。在“星巴克”的大玻璃门里,我看见十二年前的他,依然疼惜的目光,那个时候,我的一切意识都崩溃了。彻底的,崩溃。象小时候一样,我爬在他的背上,让他背我。忘记了现在,他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忘记了,他眼睛里对我的,只有兄妹的关爱,和挂念。只当是两个久别的情人,只当是。他的手臂还是那么结实,那么温暖。喜欢他的气息,他的味道。
玉,我不该打断你。我只是想,那样的过去,不过是你固执的恋他而已。现在已经有足够的现实让你醒来。喜欢你的男人很多,足够给你幸福的男人很多。为什么就不可以在他们之间寻找一个安身的港湾?为什么就不可以在他们之间找一个培养的对象,哪怕开始的时候是寄托的?这样不太人道,但,如果你能肯定的知道可以培养,为什么不呢?
也许,玉,累了。也许,是发现她的故事现在有了另外的人知道,无法接受自己了。在突然的一个战栗中,玉快速的站起来,局促不安的招呼我,该休息了。该休息了。这个时候应该给她点微笑么?或者就那么平静的走回到自己的床上,平静的看她锁死自己的门,平静的忘记这个她讲过的故事?这不属于我,是她的隐私。
蓝色的灯被压灭在门缝里,听见咔的那声,我便赶紧找来笔,在那方型的蓝纸上快速的写着,写着写着,却有揉了它,最后拟定的一句话是,“忘记吧。”那夜,没有打开蓝色的电脑,没有写字,没有给那些让我幻想的女孩子暧昧。可能是现在的空气里,已经有了太多的暧昧。
我是说,烟雾。在手机蓝色的屏幕前看见烟雾,它们袅袅的经过,不带任何的声息,关闭的时候,一点踪影都没有。闻见的味道,幻想的形状,可以是各种各样。心急,因为看不见。 网络如此,别人的故事,如此。好奇也是如此。父亲曾经讲过,与其好奇别人的事情,不能帮助,不如忘记你的好奇。我现在想去忘记。
一夜,直到太阳灿烂的从窗帘缝隙里钻进来,我都没有忘记,开始努力尝试着想些帮助的办法。这些办法和夜里看不见的烟一样,匆匆的闪过脑子,却不愿意出现,只有幻想,没有肯定。在即将崩溃的时候,听见玉轻轻关门,急急下楼的声音。一切都成了空白。
想不起她的故事,想不起怎么帮她。想不起我在干什么?想不起为什么不瞌睡。想不起了很多,于是,也想不起了轻松和快乐。只记得,平时玉关门之后,我都会给自己一点疯狂的时间,比如唱歌,比如不明所以的庆祝。庆祝玉走?还是庆祝没有压抑?
还是不瞌睡。或许,因为玉今天没有擦拭那盆“勿忘我”。或许,因为,玉临走的时候没有锁门。端着盆子,举着毛巾,我不知道该不该帮她擦,还是弄更多的灰尘?然后大大咧咧的告诉她,过去,都过去了。忘了吧。可我听完都没忘,更何况她是讲的那个人?
站在玉房间的门口,小偷一样悄悄的朝你窥视着,甚至怕留下指纹和脚印一样,把身子尽量的扭曲着探了进去,蓝色的台灯,蓝色的电话,蓝色的被子,蓝色的枕头,床单都是蓝色的。比我的房间更蓝色。在那里,她一定很苦闷,一定很伤感,因为蓝色多了。会让清澈的变成神秘,不能探知的神秘会让人忧郁。
终于还是被一种颜色给打醒,以为是阳光,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楚,是梳妆台上的相框,玉穿着那条红色的连衣裙。微笑。这是,整间屋子里,最亮最唯一的另一种颜色。
要不,等玉回来的时候,再买一只鸡吧?为了庆祝,她的准备遗忘?只少,我觉得是,她昨天晚上的话,今天没擦花,还没锁门,她应该是第一次这么信任人呢。应该庆祝,庆祝。理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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