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rdor(笨笨)
整理人: zwgwoaini(2002-11-04 13:30:5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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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午夜刚过,我便接到了戍打来的电话,他刚下飞机。
“如果你不忙,过来坐坐。”这是他惯性的对另一种索求的开场白。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戍住一个单身公寓,经过草坪进门的时候,总能闻到淡淡的金银花香。为着这种空旷的和清新的感觉,我总是在晚上才敲开他家的大门。
隔着大门的纱窗,我看到了在书桌前的戍,正在俯身写着什么。我静静地看着他,忽然间,丧失了敲门的能力。在我的眼里,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充满阳光和冲劲。可是,我捉住的,只是他黑暗的一面。而这鲜为人知的一面,我也只能在黑暗之中才能看到。
被别人长时间的注视,而不发觉,这似乎不是他敏锐的白羊座性格的表现。是的,他发现了我。
他连忙打开了门,还是惯性地带着惊喜的神情说:“我以为你不来了。”
戍的房间很整洁,床前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耶稣基督的小雕像,他是个天主教徒。据说天主教的教条十分严格,早前的天主教徒甚至不允许娶妻生子。戍是个虔诚的教徒,至少,在碰上我以前是的。
我一个人靠在沙发的一角,一个离他最远的位置。我没有说话,只是借着模糊的灯光,掩饰着自己矛盾的神情。其实,我想让他知道,我来的原因,和他不一样。可我一直没有说出口。我害怕看到他一脸无辜的表情,干净得像一张白纸。
我们无意义地聊着,他有意无意地越坐越近,手里拿着第四瓶已经喝了一半的酒。可是这些只有两度的酒对于他来讲与其说是酒,还不如说只是soda.他是那种,凭借着酒精和黑暗才有勇气的人。
我的那大半瓶,则还原封不动地站在同一个地方,可是我的双颊已经开始发烫了。我的不胜酒力,我的软弱无力,在此时此刻更加欲盖弥彰。
我没有拒绝他落在我颈项上热得发烫的唇,和他熟悉的大手。我只是惯性地闭上眼睛,不愿意让自己看到他,也不愿意让他看清楚我。
我告诉他,我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在我的记忆中,他只吻过我一次。他说,他不知道他有没有吻我的权利。可是我知道,他只是不愿意去吻一个其实他不爱的女人。那是天主教里的教义吗?
他问我,在那一刻,我想到了谁。我告诉他,如果在那一刻,我想到的除了他还有别人,那么就是对他的侮辱。我这话的时候直直地盯着他,我知道,我说起真心话来,眼神一定很吓人。可是,我不想吓到他,因为他只是个孩子,一个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上帝和我开了个玩笑,他给予了我一具只能感受爱,不能感受性的躯体。我没有爱,自然也感觉不到性。我像是一具躺在沙发床上的尸体。他的努力,他的尽心换来的只是他瞬间的欢娱。而我,更多的,是对这个男人的依赖。依赖着他不娴熟,却又想取悦我的技巧,像个孩子在耍小性子,就为了从大人手里得到一件想要了很久的玩具。依赖着他的味道,他的某种似曾相识。依赖着他身体的温度和顽强的生命力,我像一棵没有水分而苍白的攀缘植物,贪婪地吮吸着他体内的养分,让在白天的我添上颜色。
他一次一次地问我,到底爱不爱他。我一次一次地迟疑,又一次一次地给他他想要的答案——不爱。
当男人满足以后,那种强烈的,想回复自由的意念就特别地明显。他的逐客令常常让我无可适从。我没有告诉他,如果我得不到适当的休息,我会立即发低烧。
出门前,我搂住了他,软软的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告诉他:“放心吧,我不会认真的。”其实,那句话,我是说给自己听的。对大家的承诺,是对自己最好的提醒。
他扶着我的双肩,告诉我,他没有后悔。
我不敢抬头看他,怕会看穿他的心事。
我借着黎明前的夜暮又一次离开了他的家。草地上的金银花沾上了露水,在擦过我脚背的一刹那,格外冰冷。黎明的味道让我恐惧。只想在黑夜结束以前,把一切都结束。
于是,我上了车,头也不回地走了。像只吸血鬼,在天亮以前,没命地往自己的巢穴里钻。
二
把第三杯冰冷的橙汁喝完了,可是脑袋还一直在烧。嘴唇干裂又火烫,半翕半合之间吐着热气。这一次,看来不止是低烧,我暗笑着。笑着自己自食其果。笑着这是自己应得的报应。对爱情的不忠实,换来的只会是这种报应。但心灵上的不忠实,远要比肉体上的来得更肮脏,更令人没有回旋的余地。我呆呆地注视着书桌上那张鸭子湖的黑白照片。那张孤零零的长椅上,已经不再有我们的踪迹。我把它叫做:“The Way We Were”。
当我被刺眼的强光唤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是皓筠把窗帘拉开的,他说他总受不了我把自己昏昏沉沉地盖在黑暗之中。
皓筠是我的男朋友,总的来讲,我并不爱他。对他,只有过多的同情和怜悯。他在外面的事情我从来不过问。因为我知道,他在外面,不可能没有别的女人。唯一让他留在我身边的原因,他说,那叫命定。我则说,那是讨债。而唯一让我不离开他的原因,他说,我还没具备这样的勇气。我则说,那是还债。
曾经有不止一个女人打电话来找我,让我放弃皓筠。可是到了最后,答案几乎是一样的:我告诉她们,这样的电话我已经接过很多次了,如果她们有这个能力的话,就没必要打这通电话。
皓筠没有发现我病了,当然,他更不会对我心理上的变化有多少怀疑,因为他是自负的。他相信,他自己的能力,他相信,我这辈子都会困在这里走不出去。可是他却害怕去揭晓属于我内心的秘密,因为他的好胜,他知道一旦他这样做了,输的,一定会是他。其实,我,以及我背后的一切,能满足的,只有他索求不断的虚荣心。
他很少和我造爱。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会装,让他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到了后来,我甚至连装也不愿意装了,只是眼睁睁地瞅着他,表示我无声的抗议和他的失败。他是个不懂如何取悦女人的男人,他的成功感来源于他的自己满足。甚至有的时候,是他自己的自我安慰,自圆其说的满足。他的失败,因为他渴望自由,却又放不下他的虚荣心和我这个意外。我的失败,因为我放不下这种习惯,习惯了和他在一起,却不必把心交出来的习惯,习惯了不去作任何改变的习惯。可是唯一能提醒我的,就是每一次的低烧。
皓筠刚从洗澡间出来,就让我立即起来准备,说是今天晚上公司的周年晚宴,还有公司刚刚以高价聘请了的创作总监今天第一次露面,不能迟到。
“我在发烧。”我有气无力地回了他一句。
“怎么会发烧,着凉了?”他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他的手是冷冰冰。
“我很累。”
“你这样一天到晚呆在家里不病才怪呢。起来出去走走,去一会就回来。”他自顾自地继续挑着衣服。
我很不情愿地坐了起来,目光停留在那张黑白照片上。软弱让我的坏脾气一览无遗。我向那张照片求救,向那段回忆求救,只有那段过去,还有那个人,才能在任何时候给予我超越自己的能力。
三
走进会场以前,皓筠停住了脚步,伸出了手,示意让我挽着他的手臂。我讨厌他的虚伪和造作,但是我更不能丢父母的面子。因为皓筠的老板是父亲几十年的老朋友。于是,我只好顺从。
吕伯伯,也就是皓筠的上司,很快就注意到我了。
我点头向他打招呼。
“还是皓筠有能耐啊,把咱们于家二小姐请来了。”吕伯伯笑盈盈地看着我们。
“吕伯伯您就别笑话我了。”我极少参加这种人多密集的聚会,浑浊的空气让我觉得呼吸困难。
“你父亲合母亲现在哪儿啊?”
对于我那对退了休以后,终日沉迷于旅行的父母,这恐怕是我回答得最频繁的问题。
“在欧洲,前天刚到加勒彼海。”
“小莺和小鹭呢?”
“姐姐、姐夫还有小鹭还在澳洲,不过小鹭明年毕了业就回来。小丫头放不下她这里的男朋友。”说起姐姐和妹妹,我的心暖烘烘的。
“呵呵,女生外向啊。”吕伯伯爽朗地笑了起来。“那么,你和皓筠的事情什么时候也有个着落啊?”
“还远着呢。”
“快了。”
我和皓筠不约而同地说。然后是四目相视的尴尬。
“呵呵呵呵,”吕伯伯又笑起来了,“你们这些小的啊,真拿你们没办法。”
门前传来吵杂的声音,让我们禁不住回头看。人群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不得不放弃去追寻答案。
“是新来的创作总监。”皓筠解释到。可并他没有要向前祝贺的意思,只是和我一直站在原地,吕伯伯的身旁。很明显,皓筠是要等他先走过来。
“老板。”我只觉得,身边闪过一个黑色的身影,以及让人熟悉的味道。
“来让我介绍一下我们公司新上任的创作总监,William Lee”吕伯伯拍着那人的肩膀。
可是那人的那张脸,那张脸的主人,我认识。
“Frances.”戍意外地看着我同样意外的脸。因为我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功力,是很难把穿过我那层厚厚的“批荡”把我准确无疑地认出来的。
“李戍。”
“原来你们认识啊。”吕伯伯笑道。
“Frances,是我在美国念书时的同学。”戍慌忙解释道。
“世界真小啊。”皓筠拥紧了我,似乎觉得,他成了个多余的人。
“William Lee,李戍。”戍冲皓筠友善地伸出了手,后者也伸手握住了前者,说:“施皓筠。”
“皓筠是我的得力助手啊。也替公司熬过了最困难的时期。”吕伯伯向皓筠投来赞赏的目光。
这种老板的青睐对皓筠老来说,向来是十分受用的。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皓筠,越来越发现,我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一个人前对我百般疼爱,人后对我不闻不问的男人。
我落寞的眼神,被戍拾了起来,藏在了他的眼里。我冲他笑了笑,为自己的无奈作最后的掩饰。
此时,吕伯伯的秘书走了过来,告诉他一切准备就绪了。
“小鸢,你们先坐会儿。”说着,吕伯伯就和戍一起到了筵席的最前面,宣布戍加盟的消息。
看着在台上正开始演说的戍,我从来没见过他穿得那么正式,也从来没见过他也可以有那么严肃认真的一面。
“没想到你居然认识李戍,”身旁的皓筠别有用心地笑,“以后办起事来就方便多了。”
我对皓筠这种表情,向来是很厌恶的。在他的眼里,我是一把他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的成分多于是他的女朋友。
待皓筠和同时聊天之际,我向吕伯伯道别,离开了会场。本来就已经在发烧的我被这样一折腾,更显得四肢无力了,走在大街上,像腾云驾雾。
“鸢,你没事吧。”没有想到,赶出来看我的并不是皓筠,而是戍。
我努力地摇头和微笑。努力地把软得要合上的眼睛瞪得老大老大。
“老天,你在发烧。”他接住了那个摇摇晃晃的我。
“我没……”
四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趟在了戍的沙发床上。他则坐在了地毯上,靠在我的身边。
“我实在觉得这房子不是一个大公司创作总监的消费水准。”我不习惯被他的目光这样注视着。
“没想到你恢复得那么快,一睁开眼睛就有挪揄人的能耐。”
我笑。
“我第一眼看到这房子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因为这里的感觉很像我在美国时住的公寓。”
美国,那一段像在梦里的日子,在鸭子湖旁的别墅。此时此刻,显得那么的清晰。我抗拒去回忆,因为太美,美得像幻像,美得像从来没发生过。
我坐了起来,看了看表,天快亮了。
“我该走了。”我想尽快在我的眼泪掉下来以前离开这里,抽离这段回忆。
“忘了承吧,鸢。”戍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我。
“天快亮了。”我答非所问。
“他已经死了,你不能总活在他的回忆里。”戍已经没有忌讳在我面前再提起这个名字了。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小心翼翼地躲着的。
“你住口!”我挣脱开了他,连我自己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鸢,你面对现实好不好。承已经死了,他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他冲了上来,又一次紧紧地搂着我,不让我再有挣脱的机会。
“没有!承没有死,”我抬头看着他:“他没有死,他活在这里。”我把我他的手放在了我的心上:“永远活在这里。”
戍像被什么刺痛了,松开了他的手,看着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
我转身随手拿起了我的外套,正要出门。
“鸢。”他在背后喊。
我停住了脚步,没有回头,我怕,我怕看到他的眼睛,那一双同样看到过承的眼睛。
“你知道为什么我每一次都让你在黎明前离开吗?”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因为承告诉过我,你对他说,你不喜欢黎明,你觉得,黎明对你意味着结束,所有这一切的结束。鸢,我不希望黎明的来临,我不想我们就这样结束。”在戍借着黑暗,用尽了他最后的勇气说完这话以后,我推门离开了。
金银花上的露水,又眷顾着我的脚背,还是冷冰冰,我独自走在清冷的大街上,太阳慢慢地从我的背后升起。我想,承一定没有告诉戍,我不喜欢黎明,是因为,我想要的,是一个能陪我走过黎明的男人,走过这一个结束,展开另一个开始的男人。
---- 如果有来生,我宁愿过着有你的痛苦,也不愿过着没有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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