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83187(钱眼开)
整理人: ricky_yyq(2002-09-28 19:25:3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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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不会想到这样一个不足已被一个建筑学的学生所解决的问题的。但是碰到了一个设计竞赛的题目:“建筑的逻辑”。看来非得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了解。脑子里也没有什么很具体的东西,考虑了建筑存在的意义和原因。
有位高人说:“建筑的存在是因为人与环境的不和谐。”
顿时觉得其实很简单的这句话便是一句真言! 起初,我把这句话就理解成了“建筑的不和谐”也就是建筑本身就是矛盾的。但后来仔细思考了一番,觉得这样理解有跳步之嫌。
其实,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人与环境是不和谐的,这一点众所周知,而能够让人生存在这个不和谐环境里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建筑,因此,人与建筑相通并且建筑与环境相通。矛盾的就是,人与环境的却不相通。
如果把相通的元素互换,那么相对于人,建筑是环境;相对于环境,建筑又是“人”,由此可见,建筑根据对象的不同,表现出了不同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在逻辑上是对立的,矛盾的,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建筑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建筑既然具有这样一种特质,即建筑存在一种广义的矛盾的状态。那么对于狭义方面,即上面提到的人和环境两方面,建筑又是显现出怎样的一种姿态呢?
这里引用两个人的观点。一位是关心对于人的建筑(即建筑本身与环境)的建筑大师柯布西耶,另一位则是独立于人本身而思考人的哲学家尼采。
建筑作用于环境的概念:“建筑是阳光下的展品,是准确,智慧,宏伟的展品。”(柯布西耶)
建筑作用于人的概念:“建筑是人类的骄傲,是人类对重力作用的胜利,以及人类坚强意志的可见形式,建筑是人类力量的之真正艺术体现。”(尼采)
在这两种定义中,我们很难发现真正的矛盾的对立面。那么这种“矛盾”,到底是怎样作用的呢?大家都看过小说吧!小说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小说主人公之间的矛盾了,这种矛盾是贯穿于小说始终的,小说的情节、线索、故事起伏都围绕这个矛盾。在我看来,建筑的矛盾就体现了和小说中矛盾一样的功能,加上了主人公(人)、环境、时间、地点等组成元素。
也许这是建筑触发了事件这种说法便很容易被接受了吧?!建筑触发了事件,给人的是回忆,毫无疑问。但是建筑是为什么存在呢?是为回忆吗?显然不是。但是的确触发了回忆的事件。如果现在再造里弄和胡同,给人的还是回忆。而如果造的是“新天地”式的建筑,给人的感受中难道不具有回忆吗?我们从不同的三种建筑状态中感受了同样的感觉,如果是为触发回忆事件而设计建筑,那在对于建筑的形式取舍中难道不是一种矛盾吗?建新的和保持旧的之间的矛盾竟然得到的是相似的结果。
这让我想到了建筑投标。拿悉尼歌剧院举例,在这个基地上,参与投标的作品都应该是不错的吧!但我们却没有发现任何两个设计是一样的,即使基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在建筑设计中我们很难找到一个最优的建筑,因为矛盾的存在。当把伍重的方案再次作为同一个设计竞标的获奖者,我觉得也是没有必然性的。建筑的矛盾性是体现在这一点上的。在设计被人所承认的那一瞬间,这个建筑可以说是最优的,但是当这一瞬闪过,建筑本身就可能不会再保持这种最优状态,而让人们承认的是那些超出建筑的东西。
---- 空回首,人已杳。伤情处,眸泽眉皱,白发悄上头。
情即断,影亦单。何所寄,轻心举步,放歌挥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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