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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搬家小记(二)--新鞋子旧鞋子
发信人: cherry_1022(樱桃)
整理人: joyce_85(2002-09-24 07:33:35), 站内信件
 
    顶讨厌理东西。罗里罗嗦的小什物一大堆,归纳起来极为头疼。按照自己推崇的懒人哲理,自然会先管那些个简单的东西。比如鞋子。 

    说起鞋子,从小到大买的很少。除非一双穿坏了或者极端需要才想起添置,读书的时候是更没钱了。再说我是个不大懂得规划自己的人,也极少想到要追赶时髦,惭愧。 

   这么说来鞋子是最容易打理的了,却发现原来这几年里我还积累了不少的新鞋子旧鞋子。这一双4号码的黑色小圆头高跟鞋是在Jurong Point的BETA买的,当时正正好,不想买回来以后没几天就磨脚了。我的右脚仿佛要比左脚大许多,每次穿它回来以后,脚后跟总是磨的生疼,连皮也蜕了,只好拿邦迪护肤,惨不忍睹。我因此倔强起来,想我买了你回来就非要作你的主人。女人耍起美来真的是连命也不要了。:)这么和它挣扎了许久,终于是人定胜鞋,几个月后硬是把它熨的服服贴贴,甚为舒心。后来还带回来在婚礼上派了用场,不然我的那件美丽的旗袍便要拖地了。:) 

    还有一双半高跟的皮鞋也是同一地方买的,质地很柔软,非常合脚。我却偏偏不喜欢,不喜欢它的高度和样式。天晓得我为什么要买它。是不是连鞋子也不能太听话,太听话了也会被嫌弃呢? 

    现在这两双都要扔掉了。我又重新买了一双皮鞋,价钱是以前的一倍,皮质也比以前的好。再也不挤脚了,又好看。似乎,有了钱真的是什么都可以办到,风风光光。 

    除了最近懒散一点以外,一般我都很喜欢去对面的Discovery Center跑步。慢跑是新加坡人最喜欢的运动之一,这里的运动鞋似乎最低档次非阿的达斯、锐步和耐克之流是不卖的,更上档次的也有,只是我承受不起。很喜欢自己这双旧的阿的达斯跑步鞋,穿了两年多还是不舍得。它灰蓝色相间,又不是很抢眼,前面的黑色塑胶微微翘起,好象个小船沿,可爱的紧。更关键的是合脚。来了这里才发现原来运动鞋也是有很多名堂的,比如说跑步的、越野的、打球的,分门别类,叫人眼花缭乱。最近新的款式越来越花哨了,象我这样的早已过时。可是毕竟带着它跑过澳洲和加拿大两个国家,感情深厚,实在是没有理由抛弃吧。 

    后来我也买过一双耐克的越野鞋,好重的鞋底噢!如果换一个模特儿来穿应该是极酷吧。我就是因为广告上那个着卡其布短裤的女孩子这样穿着才给吸引住的,从此无法忘怀,一直忡憬着自己哪天也可以跟她一样潇洒的甩甩头,然后独自跨越在田野灌木丛中。唉。所以说人最好还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哪天突然发昏忘记了自己是谁,那!就象我这样,白白花了100多新元,伤了自己一次心以后,从此不敢再碰它。 

    算了,还是把它们统统包起来带走吧。 

    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凉鞋。统共买过3双凉鞋。第一双样子很好看,也穿了很久,偏偏在看朋友的路上坏掉了。大窘,只好随便找个地方5块钱买了双拖鞋上路。真是尴尬。第二双更好看,却实在是中看不中用。先是鞋带子脱胶了,发票早已扔掉,只好带回中国去修补。仍然不好,又拿去CHINA TOWN敲钉。到最后勉勉强强苟延残喘,还是寿终正寝了。心痛啊。从此发誓非质地坚固的不买。这鞋子真的是和人一样,要它好看作甚,没用的东西糊弄不了多久吧。 

    说起凉鞋,想起拖鞋。这里天气热,当地人回到家就光脚了。我还不大习惯,况且和人家合住也不方便,自然就少不了拖鞋。最近妈妈特地让人从苏州给我带了一双自己拿珠珠穿的拖鞋,还蛮漂亮的。我说不要了,可是朋友批评我说这也是父母的一片心意啊。汗颜。拿回来特地拍照留念。说实在的,还蛮好穿的呢。呵呵。 

    好啦好啦,说完了也快包完了。呀!还有一堆老公的鞋子呢。。。。算啦,大男人说些什么呢,还是保密吧。嘻嘻。搬家好累噢!不过,找到一双适合自己的鞋子也不容易。咦,什么逻辑,我的思维也跳的太快了吧。:) 



    20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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