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sb197()
整理人: sayrainly(2002-11-24 23:08:4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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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朝阳
7月7日,北京市民郎先生带着妻女到北京市郊门头沟风景区度假。一家人看到路边有一块布满鹅卵石的滩地,便停下来歇息。突然,水猛然涨了起来,郎先生幸免于难,而他的妻女却被冲走,失去了生命。大水从何而来?原来,在出事地点的上游有一个叫下马岭的水电站,平时只要一接到上级的调度命令,就随时提闸放水,且每天不定时、不定量。灾难令游客如此猝不及防,关键原因在于干涸的滩地周围并无任何警示性标志。
郎先生妻女丧命的原因和过程并不复杂,但由此引发出来的问题却没有这么简单。从此事以及与之相关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以下四“奇”。
一“奇”人命如草芥。与郎先生妻女之死可能有相关责任的水电站和河道管理部门,还在为谁应当在河道里立警示牌扯皮,却无一人为此承担责任,甚至连一点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也没有。可见,在有些部门眼里,人命轻于鸿毛,而扯皮重于泰山。也不单郎先生妻女,在此之前又有多少人做了这大水中的冤魂?不消说一些黑心私营企业主的口头禅是“三条腿的母鸡难找,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看一看这些“公家人”人性泯灭的程度,就足以使人触目惊心。
二“奇”40年如一日。岁月不居,几十年何能如一日?但这并非夸饰,而是那个出事地方的真实历史。据说该水电站已经建了40年,年年都出这种事故。死人的问题延续了40年却得不到解决,难道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让人费解和震惊的吗?可见,在这个“死角”里,时间是凝固的,空间是封闭的,死人是正常的,名存实亡的管理和货真价实的扯皮是不可撼动的。在这个“死角”里,没有阳光,没有春风,没有所谓血的教训,更没有人吸取血的教训。
三“奇”某负责人的振振有辞。该水电站上级主管部门的一位杨姓负责人,在解释自己虽然放水但没有义务发警示信号时说:“我凭什么给你发信号?按道理,河道里就不应该有人。小朋友不能预见,那她母亲不能预见吗?她父亲不能预见吗?”我倒想问,你水电站既不定时也不定量地放水,难道就不能“预见”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害吗?莫非修路工人在路上挖一条深沟,不设任何警示标志或障碍物,你骑自行车一不小心掉下去了,也只能怪你自己没有“预见”能力吗?
四“奇”受害人立警示牌。在出事后的第10天,郎先生为了不让别人悲剧重演,再次到妻女遇难的地方,插上了自己制作的3块警示牌。由此可见,有关部门还没有立警示牌,或者连这样的想法也没有。两条鲜活的生命,以及在此之前失去的、无人准确统计过的鲜活的生命,竟然换不到一块警示牌。由此也可见,有关部门的上级对此事的态度可能与他们的下级“英雄所见略同”,否则,人民的生命财产已然遭受重大损失,并且还将面临继续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又岂能做到无动于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见闻的奇事不少,却没见闻过这么奇的。倘若没有受害人的拍案而起,没有有关领导的拍案而起,没有正义之士的拍案而起,我之所谓的拍案惊“奇”,必将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日益变得平淡无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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