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234(
)
整理人: aaa234(2003-09-25 11:14:53), 站内信件
|
来源:http://fe3.bj.163.com read?b=Economics&t=20043&i=20043&al=5&n=0&l=40&back=6
作者: fydancing(西门吹雪*粽子) 2002-09-14 19:39:26
电信业务资费终于出现松动迹象。记者昨天获悉,信息产业部已允许电信运营商对部分电信业务自主定价,在相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实施。但移动话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及通话费不在其中。
据介绍,此次电信业务定价权下放是信息产业部继2000年对电信业务资费进行调整后的又一记重拳。信息产业部此次授予电信运营商自主定价的电信业务范围相当广泛,涉及了
现在国内所有电信运营商的大部分电信业务项目。其中和普通电信消费者关系比较密切的是固定电话业务中的程控电话、窄带ISDN用户可选择服务项目功能使用费,其中包括呼叫限制、追查恶意呼叫、月租费、改号改名费等;IP电话业务则包括国内长途、国际及港澳台通话费等。
而对目前用户最多的移动电话,信息产业部授予移动、联通两家运营商以SIM卡费、过户费及移动电话用户可选择服务的项目,如短消息、呼叫转移、秘书服务等业务。除此之外,一些增值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业务,如电子信箱业务收费、因特网业务开户费等也在自主定价之列。
尽管信息产业部此次将大多数电信业务放开,让电信运营商自主定价,但却没有表明确切实施的日期。记者就此问题致电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得到的答案是“还在等待最后通知”。随后记者又致电中国电信、网通、移动、联通等国内主要运营商,他们的回答也相当谨慎,表示自己是否将现在的电信业务资费进行调整要等到通知实施后视市场反应而定。
和运营商谨慎的态度相比,众多业内人士对信息产业部此项决定持欢迎态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电信业务资费的定价权回到运营商手中,对联通、网通这样的新兴运营商比较有利,因为这些运营商的各种负担比价轻,容易控制成本,所以在对电信业务定价上的回旋余地也相应大一些。
PS。大家对上述政策看法如何呢?
---- 殚精竭虑
鞠躬尽瘁
|
|